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

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1)

“五四”以后的旧中国,许多最早接受和传播新文化的人,在行为上都没有能完全摆脱封建礼教的羁绊。陈独秀为遂母意娶了高大众;鲁迅把与朱安女士的结合看成是母亲赐给自己的“一件礼物”等等。总之,这种二律背反的特殊混合绝不是几个人的命运悲剧,它恰恰是证明了新旧交替时期实践高于认识、行动难于思想的道理。

胡适是中国最早接受和传播新文化的先驱者之一,他在婚姻生活上,同样也跳不出封建礼教的窠臼,而这颗不幸的种子,早在十几岁时就播下了。胡适出身宦家,早年丧父,人品相貌、资质才气,又高人一等,上门订婚的人几乎踏破了门槛。对于胡适的身价,村子里曾有一个“值百金”的说法,意思是胡适若为女身,就可得到最高的聘金了。有一回,胡适随母亲冯太夫人去旌德县旺川村的姑婆家做客,恰巧一位吕姓的亲戚也来串门,不知怎的就把胡适看上了,认准这孩子将来要成她家的女婿。

这位女戚的夫家姓江,称得上是旌德县的巨族,膝下有一女,名叫江冬秀,年逾胡适1岁,按胡适家乡的俗谚“宁可男长十岁,不可女大一年”来说,这是忌讳的。另外江冬秀肖虎,胡适属兔,旧法上也犯冲。为此,这门亲事就成了剃头担子一头热,女方要成,男方不依,闹腾到后来,女方请出了江冬秀的老师——胡适的本家叔叔胡祥鉴前来说项。这人巧舌如簧,东三西四地扯了一大堆吉祥话,硬生生地把冯太夫人说得动了心。于是,按照当地的习俗,冯太夫人正儿八经地要来了江姑娘的生辰八字,请先生开课算过,结果出人意料地好。冯太夫人还不放心,又将江姑娘的八字与其他几个候选媳妇的八字一起放到竹升里,往灶司老爷座前供好,隔了好几天,见一切安稳,丝毫也没有犯神的迹象,才虔诚地用竹筷从竹升内夹出一个写着姑娘八字的纸条,打开一看,仍是江姑娘。那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天从人愿,神仙撮合,儿子的婚事就这样定下了。

胡、江两家都是名门,婚姻关系上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程序上也严守规矩,一点儿也不马虎,什么开礼单、送聘礼,热热闹闹地惊动了不少人。可是身逢其事的胡适却还在热衷于砸铜钱、跑火马的游戏。他既于男女之事懵懂无知,当然更不会料到,从这一天起,他已经戴上了封建婚姻的枷锁。

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2)

不久,胡适的同父异母哥哥胡绍之从上海回绩溪上庄村探亲,根据冯太夫人的企望,返回时他带走了胡适。在沪期间,胡适先入澄衷学堂念书。后考入中国公学。从此,他开始了向新文化领地的探求,同时作为人性最生动的一面——情爱的灵性也开始蠢动了。有一次他看了出戏归来,戏中一对童角扮演的夫妻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倏地想起自己也聘定妻室,不知这待嫁的媳妇与戏中的小娘子哪一个更可爱呢?想到这里,他提起笔来写了一首诗:“红炉银烛镂金床,玉手相携入洞房。细腻风流都写尽,可怜一对小鸳鸯。”

1910年夏天,胡适考取了第二次庚子赔款留学生,9月去了美国。在那里,他成了杜威实用主义哲学的信徒,然而在感情方式上,他却仍然沉湎在传统的积淀中,无论西方世界两性交往多么开放,他总觉得自己很孤独。在一首《蝴蝶》小诗中,他真切地表达了这种失落感:“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孤单什么呢?还不是生活中少了故乡情、骨肉情!1916年1月,胡适偶患小恙,躺在床上,倍受着清冷的凄苦,忽然邮差送来了江冬秀的信,尽管全部“不满八行字,全无要紧话”,却也叫胡适感动得打跌了。这一晚,胡适认真地整理了自己感情的线索,扪心自问:“我不认识她,她不认识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是情爱?为什么苦思中没有亲昵,庄重中没有爱抚?后来,随着阅历的增长,胡适终于越来越明显地感到:自己对江冬秀的感情,实质上是抱着对母亲尽孝的一种观念来施行的,它既是崇高,也是无偿的。

胡适5岁上死了父亲,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孤儿寡母的生涯使他对母亲的养育之恩从心底里感戴。再加上封建的以孝道为核心的伦理观念的熏陶,使他从情感和理念的两个方面都自觉地把母亲的意志看成是至高的。有一次,母亲听说胡适在美国另讨了老婆,写信给儿子,表达了不安的心情,胡适马上回信安慰母亲说:“儿对于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儿若犹存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事势,不明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

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3)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尽孝之心的虔诚,在胡适西化至深的脑子里,始终有一小块未被开垦的封建处女地,他常常在这块以孝道为特征的领地里,帮着母亲与自己的洋观念打架。由是,在百般批评中国样样不如西方的同时,他竟然破天荒地赞美起中国古老的旧式婚姻来。他说中国女子所处的地位,实在是高于西方女子,因为中国女子的婚姻大事都由父母操心,就用不着再出入社交场合去嘤嘤求偶,人格便有了保证。反之,西方的姑娘为了取悦于男子,从小学习音乐舞蹈,长成后周旋于男性之间,或自献其身而得偶,或不甘自辱以媚人而成了老处女,人格也就堕落了。由此,西方婚姻自由实在是一种罪恶。

但是,在实际问题上,他还是做出了一些反传统的举止。例如过去新人成亲之前是不许见面的,胡适从美国回安徽老家探亲时,就提出要见江冬秀一面。江家拗不过他,总算勉强答应了。那天胡适来到江村,待酒席散后,由江冬秀的哥哥江耘圃陪同前往闺房。江耘圃请胡适稍坐一下自己先入内禀告。胡适坐在外间,佯装翻书,眼光稍稍四下一扫,只觉楼上楼下,明里暗中,像看戏瞧热闹一样的挤满了人,胡适心里有点不安,他不担心自己的心理承受力,唯恐女人家脸皮薄,于这种事上舒展不开,反而把好事搅尴尬了。过了好半天,江耘圃出来,脸上果然有难色,转请舅母再去劝劝。不一会儿,老太太招手请胡适进房。胡适跨进绣阁,只见江冬秀已掩进床帐内,张目望去,隐隐约约,只有隔帘花影之感。舅母一步抢上,伸手要去撩床帐,胡适这时已开始感到歉疚,忙拦住,然后就退了出来。这一场原先是男人想看看女人的安排,最后竟弄成是未婚娘子见郎官的结局。这一边胡适遗憾不已,那一边冬秀愈加欢喜,男人果真是一表人才啊!

按照男女平等的观念来说,这次会见显然是女方失了礼,但胡适心里却觉得愈计较,似乎愈对不住娘亲。妻子是母亲看定的,我不在家时,她也按名分服侍过母亲,难道我还信不过吗?想到这里,胡适觉得心里安稳不少,躺倒也睡着了。第二天起身,他从旁处借来纸笔,给江冬秀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本不应该强迫你见我,是我一时错了,你的不见我,是我意中的事,劝你千万不可因为不肯见我的缘故而心里不安,我决不介意。回到家里,大家问他见了新人没有,胡适笑着说:“见了,很好。”

翌年寒假,在冯太夫人的催促下,胡适奉命回乡完婚,一对守约13年的男女总算要结合了。可是面对喜事,胡适心里却犯了难,因为此前,胡适正在北京倡导新文化运动,浑身还散发着向旧文化、旧道德、旧风俗冲杀的热气,眼下要他马上浸入陈礼旧俗之中,这不是搬起石头自砸脚吗?于是他又做出了一个反传统的举止——要求改良旧俗,举行“文明结婚”。这在绩溪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一下子轰动了四方。结婚的那天,胡适自己动手写了两副对联,一幅上联是“旧约十三年”,下联是“环游七万里”,表示自己留洋深造的历程。另一幅上联是“三十夜大月亮”,表示成亲的时日。下联一时想不出,请乡里的老夫子们代为筹划,一位本家哥哥随口说了句大水词“念七岁老新郎”(念是方言二十的谐音)。胡适一听觉得很合自己白话诗的风格,照着就写下了。胡适的婚礼届时举行。说是文明,其实也就是在旧仪式的基础上稍微掺和一点新内容。规格是有主婚人、证婚人;服饰上新郎戴黑呢礼帽,足登黑色皮鞋,身穿西装礼服,全是新装扮;礼仪上破除夫妻对拜礼节,改为三鞠躬。乡里人通常守旧,但遇上胡博士这般见过大世面的人,也觉得他出的新招挺有气派,贫嘴的当然难免,可谦恭的仍然居多。最高兴的还是冯太夫人,话说不上来,只喜得眼里淌泪。胡适见母亲难得有这般好心情,当下也投其所好,做出了种种称老人家心意的举止来,对江冬秀既温和又多情,羞得28岁的老娘子羞怯怯地满脸开出了春花。然则密月未满,胡适就留下媳妇照顾老母,自己独个儿返回了北京。旁人以为他这是忍痛割爱,孝顺娘亲,可胡适心里明白:孝顺不假,割爱却未必,因为,这场婚姻本来就是遂母意而为之,现在既成熟饭,吾只是“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甚至和江冬秀的种种“闺房之爱”,也是出于“欲令吾母欢喜”的动机。至于别人问及,胡适又不能直宣,只好敷衍地说:“我已经过了几十年的独居生活,难道还不能再耐几个月的岑寂?”说完淡淡一笑,把心里泛着的苦味压得丝毫不露。结果歪打正着,强勉的婚姻反而换来了尽善尽孝的好名声,这和他以后被颂为“圣人”或许也是直接有关的。

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4)

当然,婚姻的结果并不全只限于名声的方面。譬如江冬秀在胡适返京后不久,便确信有了后嗣,她忙写信给胡适报喜。接信后,胡博士先是一惊,慢慢地心中生出了一种亵渎感,这倒不是对自然规律有什么不满,只是觉得没有爱情的结果实在令人难堪。荒唐之至!荒唐之至!胡适禁不住自我揶揄地吟唱起来:“我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无后主义‘的招牌,于今挂不起来了!譬如树上开花,花落偶然结果,那果便是你。那树便是我。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思于你,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吟到这里,胡适感到自己好像已被责任的套子网住,从今而后与冬秀,与未出世的儿子血肉相系地连在一块儿,再也难分难解了。什么爱的自由、爱的欢唱与我有何缘分?不知怎的,他突地又想起了两年前作的一首小诗:“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多么旷达的哲理啊!想到这里,胡适笑了,笑得流泪。是乐,是悲?天不知,地不知,只有心知道;是怨天,是怨地?只有自己晓。但是,他不希望即将来世的儿子仿效自己的想法,他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是希望儿子不再蹈自己的婚姻悲剧,还是对封建的礼教发出控诉之声?

然而,胡博士心里毕竟还是比别人多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几乎是寄存了他一生的懊恨。事情起因于举行文明婚礼的那天,胡适无意中瞥见陪伴江冬秀的女傧相中,有一对似曾相识的眼睛老盯着自己,他情不自禁地回视了片刻,女傧相朝他嫣然一笑,红着脸转过了身子。啊!天呀!望着这一笑,胡适痴了。记得十几年前,一个人也曾是这样地一笑,使胡适至今难以忘怀,并“觉得她越久越可爱”。胡适“借她做了许多情诗,替她想出种种境地。有的人读了伤心,有的人读了欢喜。欢喜也罢,伤心也罢,其实只是那一笑”,令胡适念着,寻着,十几年来他就像陷入精神恋爱中一般。今天我寻着了吗?不会,如果是她不该这样年轻,不是啊?这一笑明明和当初一样。胡适越想越痴,眼光也越来越多地绕过江冬秀,朝她身后的那位女傧相瞄去,这时除了他们自己以外,大家还都误以为老新郎对老新娘的多情呢!

后来从江冬秀的口中得知,那位女傧相叫曹诚英,表字佩声,年方17,天资聪颖,更兼相貌出众,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要说瓜葛,转弯抹角地还能和胡适拉上点亲戚关系。她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是胡适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妻子。按规矩来算,胡适该叫她声“表妹”。也许是情之所钟,胡适直接以表字称呼她“佩声表妹”,想不到曹姑娘喊得更甜,一声“縻哥哥”叫得胡适眼睛都潮了。胡适的原名叫胡嗣縻,所以,比他年长的人,尊于他的名声,很少称他的原名;比他年幼的人,有的根本就不知他的原名。至于“縻哥哥”这一类的爱称,岂是一般陌生人能随意喊喊的。可是曹姑娘的喊,胡适高兴,曹姑娘也不为难。因为曹佩声久仰胡适大名,一打照面瞧表哥又是如此俊秀潇洒,一颗芳心不由自主地为“縻哥哥”所“迷”了。但可惜的是“还君明珠两行泪,恨不相逢未嫁时。”曹佩声也自小由父母包办,许配给了胡冠英,从名分上讲,两人都是有了家室,偶而接触,又能装得像是没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样子,其实心里都难分难舍。就这般心心相印地交往了一段时间,情种深深地埋下了。

1923年夏天,胡适只身南下,来到杭州疗养,与正在那里读书的佩声表妹重逢了。其时,曹佩声已和胡冠英完婚,婚后,胡冠英考入了浙江第一师范学校,曹佩声也跟着入了杭州女子师范学校学习。恰巧,有一些在浙的安徽同乡想请名人为《安徽旅浙学会报》写个序,曹佩声抓住这个机会,以写序的名义和她朝思暮想的“縻哥哥”接上了音讯。由此又重新牵出了博士的一缕情丝,终于使得博士决心来南方续上这段旧缘。在杭州的3个月里,两人完全融成一体了。胡博士与曹佩声分手前,两人下定了回去闹离婚的决心,临别时,胡适仍然表示绝不食言。

促成胡适产生离婚想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母亲已经去逝,敲山震虎的顾虑可以全然打消。另外,与江冬秀的相处,女方平庸之中还露着霸气,这也使他觉得腻味。再加上一些和他交好的倡导新文化的朋友也劝他早点跳出旧婚姻的圈子,勇敢地去尝尝自由恋爱的滋味。这一切在天堂般的杭城都聚合成了反传统的力量,而且越鼓越足。但是真正到了北京,离江冬秀近了,胡适又觉得气馁起来。他这个人一向软弱惯了,处在种种逆境中,常常求救于思想方法上的解脱,而很少行动上的悖逆,即使偶有反抗也难得持久,现在果真向江冬秀提出离婚,他怀疑自己能否抵得住女方的反击。胡适不禁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次他和佩声妹妹的交往把柄不慎落到了江冬秀手里,她一下子发作得惊天骇地,甚至拿起裁纸刀向胡适的脸上掷去。不过,胡适最怕的还是江冬秀会因此而提出诉讼,把他和佩声表妹的事闹到公堂上去。这时,胡适已有“圣人”的雅号,他也习惯了由于这种雅号而获得的尊重,如果为了眼前的男贪女爱而去牺牲这些社会殊誉,合算吗?胡适心里矛盾极了,真可谓: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但二者又不可兼得。看来,只能取名声舍爱情了。胡适向人表示:“我决计‘下山’来了。”意思是高唐阳台、巫山云雨固然很有意思,但毕竟是神仙追求的境界,我是凡人,自然要“返回凡尘”,再说,北京也没有天堂的美称,因此我还是从神仙般快活的热恋中跳出来为好。

再说,曹佩声与胡适分手后,勇敢地向丈夫胡冠英提出了离婚。胡冠英是个明白人,知道此胡远逊彼胡,爽快地答应了曹佩声的要求,心平气和地与妻子办妥了离婚手续。谁知曹佩声的一番热心迎来的竟是胡适这兜头泼来的一盆冷水,内心受到了非常强烈的刺激。一个花容柔肠的女子,差一点遁入空门,要不是她哥哥曹诚克亲上峨嵋规劝,山中女庵里当真要添一位窥破红尘的女尼。

胡适对爱情的评价(春风难逾礼教关)(5)

胡适狠心斩断了与佩声表妹的情丝,看上去是患得患失所致,其实根子仍然和他早年屈从母亲一样,是以不抵抗主义的态度,违心地遏止了自己反礼教的决心。要不然,他怎么对几位好友的离婚都能给以热情的支持呢?

这里面当然有江冬秀厉害的一面,她对胡适任何点滴细微的浪漫都不给予丝毫的迁就。赵元任得新欢请胡适当证婚人,江冬秀就拒绝去喝喜酒,说是看不惯这种孟浪习气。胡适的好友梁实秋想和老婆离婚,另娶新人,江冬秀就把梁实秋的老婆接到自己家里,为她出谋划策,闹到法院里打官司。结果堂堂北大教授梁实秋竟然败诉,一时里传闻沸沸扬扬,丢尽了大教授的脸面。这一切都等于是间接地向胡适做“河东狮吼”,唬得大博士不得不做出种种妥协的举动来。但最重要的还是他过于珍惜自己无意中塑造起来的那个合乎旧礼教的“高大”形象。当时,大城市里追求婚姻自主已渐成风气,身为新文化运动干将的胡适依然携着个小脚太太到处跑,不少青年人都感到奇怪,于是有人按照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寻思起来。“大胆假设”的说,陈独秀曾竭力规劝胡适离婚,甚至拍着桌子指责他太窝囊,但胡博士依然不为所动。也有当面向胡适“小心求证”的,说是许多旧人都恭维博士不背旧婚约,践约后又不弃糟糠,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胡适说,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处?朋友说:“这是一件大牺牲?”胡适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朋友问:“何以最讨便宜?”于是博士又大发宏论了:“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真是的,当年不要儿子,儿子来了;如今不如意的婚姻,又造成了少有的好名声,这对胡博士来说确实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据此,他反而对自己的想入非非后怕了,于是挥刃斩断了与曹??声的情丝,一心一意地当起“大圣人”,结果,应该活着的爱情死去了,应该死去的婚姻却活着。

可惜“圣人”也似仙,静下心来,胡博士还是要思凡的。旧情人曹 声的种种恩爱怎么能使他忘怀呢?为此,他写过梦见亡女的诗,有些人猜度这是一石双鸟,既有悼亡,也有怀旧。后来,“圣人”的风流公案慢慢地传播开来,不少人都不赞许胡博士的做法。但一向当惯的思想巨人、行动矮子的胡适,在旧礼教面前,已经委屈了自己半辈子,不惑之年再让他实验一下情死之类的举动,这恐怕连做“大胆假设”的可能都不存在了。不过“小心求证”的人,却知道曹 声还依然关注着胡适的命运。1948年底,胡适从北京乘飞机经南京到上海,当时在复旦大学当教授的曹 声应邀与胡适共进了一顿有家乡风味的便餐。席间,曹 声中肯的规劝胡适说:“縻哥,你不要再跟蒋介石走下去了。”可憾胡适没有入耳,终于跟着蒋介石去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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