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

金沙县石场乡鹿楼村山上有两处古墓群,远望去就像是两座大户人家的庭院,修建得比京城王爷府还要豪华。不走近看根本就不知道是古墓,绝对让你叹为观止。黔北大多数都是山区,当地村民生活条件不大好,贫困的地方还能修建起庞大又豪华的古墓,墓主人生前的身份和地位不简单。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1)

古墓群是当地名绅敖正科祖孙三代家族墓,分有南北两组墓群,两组墓群相隔大约30米。北墓群修建于光绪24年(1898),南墓群修建于光绪31年(1905),两组墓群总面积1200平方米。两组墓群总计有10个墓室,每组5个墓室,两组墓群都是用石灰岩砌筑成的围墙,古墓正前方留有大门。牌坊式墓碑,墓碑前的平坝原来是石刻屏风、有石凳、石桌、祭拜台等,文革时期遭到破坏,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为防止再次遭到破坏,熬姓族人用铁栏杆为起,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2)

敖正科是石场乡当地有名的大地主,不过其先祖世代贫苦,直到敖正科的父亲熬治国才有所起色。熬治国病逝后敖正科继承父业,将熬家产业发扬光大,使之成为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可惜的是敖正科祖上三代的都是一脉单传,光绪22年(1884)敖正科独子早逝,敖正科伤心过度于第二年去世。熬氏两代遗孀历经2年,将北墓群修建完成,熬治国、敖正科及其独子都葬于北墓群。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3)

10年过后敖氏两代遗孀相继去世,敖正科一门绝后。熬氏遗孀去世后,熬姓族人将敖正科遗留下的所有财产修建南墓群,从四川请来手艺精湛的陈石匠父子,历经三年才将南墓群完工,同时又对北慕群进行大修缮。石雕镂空、石兽、人像、花鸟树木栩栩如生,墓群的规模,精湛的雕刻工艺能够跟将相墓媲美。可惜在除四旧迎四新年代被损毁,墓室也被撬开,不得不说遗憾。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4)

熬姓得姓始祖是太熬,太熬是颛顼帝的老师,太熬后人将祖先的名字作为姓氏。部分来自芈姓,春秋时期楚国君主后裔称为熬氏,后将熬为姓,不过熬姓族人都将太熬尊为熬姓鼻祖。后因战乱等原因,熬姓族人各自分散祖国南北。贵州熬姓来源于明朝著名大臣熬铣,熬铣是明朝嘉靖14年(1535)科考中进士,在朝中任职多年,后因朱砂事件而仕途升迁。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5)

西南地区元明清都实行土司制度,但最早改土归流的却是贵州的分南州。分南州自古生产朱砂,朱砂不仅是宫廷贡品,用途更是广泛,随着朱砂开采力度的不断加大,朱砂也越来越少。分南州下辖的土司为争夺朱砂战乱不断,也给明朝廷军事插手当地土司的理由。明军将分南州土司解决后实行改土归流,并派朝廷官员前来分南州各府任职。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6)

熬铣就是在明军平分南州后来到思南府(思南县)任知府,其子孙也跟随熬铣前来思南落业。熬铣依其深厚的家底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因远离宫廷中心更显得与世无争,几代人过得相安无事。无奈世事难料,清军入关后驱军南下,熬氏家族为躲避战乱不得不分散向西逃窜,其中一支熬铣后人就来到现在的金沙县石场乡。别怪祖先喜欢往深山老林里落业,在战乱频繁的年代,活命才是硬道理。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7)

敖正科的前几代人贫寒,对外掩人耳目,为避免带来灾难而故意隐藏其财富,战乱缤纷的年代,手中无兵权随时都被杀死,更不用说家缠万贯没有官方背景的人。敖正科的先祖来到金沙县落业,此时还有安氏土司,后来又有吴三桂入黔,发生水西安氏土司与吴三桂大混战,织金县的万人坟就知道战争有多惨烈。吴三桂平息后,贵州的土司制度基本取消,社会环境的稳定熬氏家族才将隐藏的财富拿出来用。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8)

进入乾隆帝时期,社会逐渐稳定,熬治国才将财富拿出来修建豪宅,成为当地赫赫有名的豪绅。很遗憾的是熬治国以下都是单传,敖正科独子过世后敖正科一门绝后,熬氏豪门就此结束。好在迁徙而来的熬姓族人不少,要不然石场乡的熬姓族人就此消失。石场乡的熬姓字辈是廷、应、登、运、存,国、正、步、运、清;洪、基(书)、开、运、泰,尧、府、顺、运、新。不知有没有熬姓族人的字辈对得上。

贵州大清古墓有什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熬家古墓群)(9)

每座古墓背后都有精彩的故事,敖家坟也不过100来年的历史,近代脉路相对较清晰。熬治国之前的几辈人出于保护的原因,没有将祖上的来龙去脉详细记载,不得不说是很遗憾的事情。或许吧,古墓留点悬念才好,才有好奇心去寻找问题。敖家坟目前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前去参观的朋友注意保护文物,人人有责,预祝大家旅途愉快。

本文是记事性文稿,见物说物,见其所想,所想所写,如有不对的地方,敬请大伙谅解。谢谢广大读者阅读本文稿,敬请给予建设性意见。原创文章,抄袭必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