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日常检查程序(日常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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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日常检查程序(日常税务检查)(1)

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检查。

(二)税务检查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逆查法、顺查法、现场检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调账检查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一)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因检查需要时,经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 3 个月内完整退还。

有特殊情况的,经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 30 日内退还

2.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资料。

3.到纳税人的 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4.经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二)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 不得超过 6 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对采用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并可复制与纳税有关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

税务日常检查程序(日常税务检查)(2)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务机关行使税务检查权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A.到纳税人的住所检查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

B.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C.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资料

D.经县税务局长批准,凭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 A,税务机关有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但不得进入纳税人生活区进行检查;选项 D,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案人员的储蓄存款。

税务日常检查程序(日常税务检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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