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守护安全)

来源:临安新闻网

消费环境关乎群众高品质生活,影响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倡导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消费者安全。

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是消费者。近年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多发,消费者维权诉求和期待多元,其中消费安全问题始终是根本诉求和基本底线。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满足消费者对消费品质的更高追求,是实现消费者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美丽幸福临安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区市场监管局牢记消费者权益保护使命,用心履职、积极创新,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守护安全)(1)

聚焦热点,保护消费合法权益,夯实安全基础。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2020年遭遇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民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急剧增加,区市场监管局依托“三全三化”安全工作机制,积极作为,认真履职,第一时间开展防疫物资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全面加强“重点产品”和“重点主体”的全链条监管,狠抓质量、食品、药械、特种设备、市场秩序等五大安全工作,全力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五放心”为目标,通过开展季度测评、暗访检查、代表委员督查、座谈交流等市场长效管理活动,不断加强市场硬件设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市场管理水平,经省、市督查,成功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4家。

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守护安全)(2)

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着眼健康发展。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出直播带货、生鲜外卖、社区团购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作为“中国山核桃之都”,以山核桃为主的坚果炒货行业是临安的主导产业之一,网销市场份额占全国60%以上。2020年山核桃上市之期,有网友反映临安山核桃等坚果涉嫌缺斤少两、脱氧剂(干燥剂)质量存疑等问题,引发了一波网络舆情,对此,区市场监管局深入组织开展坚果炒货行业定量包装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覆盖严训、全环节严抽、全领域严查、全方位严管”等系列举措,打出“组合拳”,开展宣传培训、开展整治督查、组织线上抽检、加强多方合作和舆论引导,积极整治坚果炒货行业乱象,护航临安坚果炒货行业。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检查坚果炒货企业1086家次,其中责令整改354家次,立案查处坚果炒货类案件83起。投诉举报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并逐渐平稳,工作成效明显。

市场监管局放心消费创建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守护安全)(3)

打通堵点,保障消费渠道畅通,助力经济循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放心消费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创建,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激发消费需求。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将各项放心消费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所,对各项创建的标准予以了细化明确,统一标准规范。同时,临安在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的选择上积极与创建意愿较强的企业对接,主动开展放心消费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活动,建立规模示范效应,并指导浙皖农贸城、宝龙广场等市场主体集聚地的企业、个体户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统一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并实现“承诺上墙”,形成规模效应。2020年全区共培育放心消费单位1801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887家、放心消费街区(商圈)1个,放心消费单位超额1681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超额8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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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难点,优化消费工作机制,实现提档升级。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保障。选取宝龙广场作为放心消费街区(商圈)创建对象,建立了用于快速受理、处理消费投诉纠纷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鼓励商家建立投诉自处理机制,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作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消费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的有力推手,引导商家加强自律、规范发展。另外,为了让消费者遇到问题能及时反映和解决,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部门协作,畅通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包括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12345区长公开电话、63700315投诉举报中心电话等,全天候为消费者服务。同时,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消费过程中,若遇到消费困惑和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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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三牛”精神作为奋斗姿态,筑牢安全底线,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社会共治,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上再提速,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2020年度全区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

2020年1月-12月,全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投诉举报6460件,较去年同期4919件增长31.3%,其中举报2775件,投诉3685件。投诉调解成功率75.6%,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8万余元。

根据数据统计,全年共受理商品类投诉2763件,占投诉总量的75.0%,其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房产类,交通工具。共受理服务类投诉992件,占整个消费投诉数量的25.0%,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类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总体来看,食品安全仍是消费者集中关注的对象,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房产等是投诉高发领域。

2020年风向标:一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显著提升。我区2020年共接到消费纠纷咨询类电话1254起,相比去年的864起增长45.1%。数据显示,我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消费侵害时,不再选择沉默,而是积极维权。二是电商类消费纠纷不断攀升。2020年,我局共收到电商类投诉举报3565件,占总投诉举报件数的55.18%同比上升15.50%。在网购电商发展以及新冠疫情的双叠加影响下,互联网消费持续上升,平台购物成为热潮,电商类纠纷也将随之增加。三是涉疫用品受市场持续关注。2020年,我局共收到涉疫用品类投诉举报173件,较去年显著上升,投诉问题主要为价格问题、防疫用品质量问题及宣传问题。涉疫用品类消费已成为投诉新热点,持续受到消费者和市场关注。

消费案例解析

案例一:2020年1月23日,临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消费者反映于1月20通过携程预订了某酒店25日的豪华大床房,预支了2000余元房费。后由于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故于1月21日在携程上取消该订单,并致电该酒店商议退款事宜,但酒店未给予明确答复,故来电反映,希望予以调解。

经执法人员协商,该笔订单完成退订,酒店将预支款全额退回。

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定金应该返还,而疫情属典型的不可抗力。疫情发生后,餐饮住宿行业的大部分商家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进行营业,应当认为疫情及防控措施构成服务合同的不可抗力,消费者因疫情及防控措施无法接受服务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要求餐饮住宿服务经营者返还定金。

案例二:9月上旬,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的电话投诉,反映今年1月份在某家电公司购买了洗衣机,买到之后多次出现问题,最近再次出现故障,商家取走进行维修,但一直没有结果,故来电投诉,希望予以退货。

经核实,消费者购买的洗衣机,同一问题(不能脱水)已维修三次,目前也尚在三包期限内。经协调,商家同意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更换其他品牌的洗衣机,钱多退少补,消费者表示感谢。

提示: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商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全部修理时间累计超过三十五日,或者因经营者原因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者更换。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要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以便发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案例三:9月下旬,执法人员接到一位老年消费者的上门投诉,反映自己因为身体疾病,在手机推送广告上听说某种保健品治疗效果很好,所以加上了销售人员的微信。正值商家折扣活动,他一口气购买了数千元的保健品。但是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效果远不如宣传中的那样好,甚至出现了不良反应,医生也建议停止服用,故想要联系销售人员退货,但销售人员以超出7天的理由拒绝退货,现在也已经将其微信拉黑,故向有关部门求助。

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进行调查,在核实过程中,消费者的维权产生了极大的困难,老先生既找不到当时推送的广告,也不清楚销售人员的公司名称、具体地址,甚至连销售人员的电话也不清楚,只有一个微信号,最后,执法人员只能根据产品上的厂家地址,建议其与厂家联系,或向厂家当地的相关部门反映。

提示:在网购过程中,消费者要慎重选择来历不明的电商平台、推送广告,不要被各种折扣迷花了眼睛,尽量选择正规的平台进行购买,谨防消费风险。

案例四:11月上旬,区消保中心接到投诉人的网络投诉,反映通过网购途径,购买了某公司的两盒腰果,商家宣传一袋重量250克,但收货发现实际净重量是150克的,故认为商家虚假宣传,并要求商家改正标签,退货退款。

经核查,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同时商家已协调退款。

提示:当前部分无良商家混淆净含量与重量的概念,实际缺斤少两,消费者应当留意重量与净含量的区别,也可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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