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

以下为老秘多年总结出来的公文写作者在公文撰写过程中内容不规范的五种表现,看看自己是否存在这种情况,尽快加以改正吧。

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1)

表现之一:照抄照转上级文件。

上级政府或部门制定下发有关政策性文件后,有的下级业务主办部门研究贯彻意见时,不能结合本地或本部门实际提出创新性措施,为政府代拟下发的文稿中照抄照转上级文件内容,甚至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标题、段落、结构去写,除用本级的有关数字外,其他内容均“克隆”一遍,很少有新的内容。有的部门在贯彻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精神时,加上几句话用通知的形式将上级文件转发下去,而没有按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措施,纯粹成了用文件贯彻文件。

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2)

表现之二:主送抄送机关名称不规范

公文的主送机关是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了解文件内容或协办的机关。有的部门在向对口的下级部门行指示性公文的同时,还把非隶属的部门作为主送机关,混淆了指示性公文的主送与抄送的界定范围,违反了公文主送、抄送的规则要求,对公文的执行性、操作性造成混乱。

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3)

表现之三:语言重复叙述太罗索。

有的市或部门在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或报告工作时,把所要请示的事项或报告的工作,都一股脑地写上供上级机关参考,芝麻西瓜一齐数,层次不清楚,重点不突出,内容杂乱,头绪不清。如某部门向上级机关的一个专题工作报告,全文3000字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叙述工作情况,最后仅用少量文字提出工作建议,给人以头重脚轻、报告事项不突出的感觉。有的请示类公文中,先在文中说明代上级政府草拟的文稿内容,对结构、内容都作了较详细的叙述,请示中的叙述部分与后附的代拟文稿内容重复。有的部门在下发的意见或通知中,提出的措施已有具体要求,最后在“加强领导”或“保障措施”中又重复有关要求。这样内容前后重复,影响了公文的权威性和号召力。

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4)

表现之四:文章篇幅太长套话多。

有的公文为了突出其重要性,总要在文件开头加上“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内容,每个标题后面还要编几句格式化语言,类似口号式的套话,给人以“八股文”的印象。有的“请示”类公文总要先用大量的篇幅汇报工作情况,然后才提出请示的事项和要求;有的“报告”类公文中则较详尽地叙述有关工作情况的细节,冲淡了报告的主题,使之成为一般的情况汇报;有的“意见”类公文则更是拉长篇幅加上“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远期规划及近期工作目标”等,有的洋洋万言,使“意见”变成了“规划”。这样的文件让人看了既浪费时间又感到头疼。

公文规范的三个内容(公文内容不规范的四种表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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