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的婴儿为什么会被杀(17岁奇葩)

刚出生的婴儿为什么会被杀(17岁奇葩)(1)

一位犯罪学家说过,女性特别是未成年少女的犯罪率,从一定程度上讲,是衡量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标志。 ———题记

一个花季少女,用一只雪白柔嫩的手,把一只红色塑料袋从高楼扔下。而塑料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活着的婴儿!

少女回到房间里安然入睡。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刚才那落地时的轰然一响,是生命无比沉重的惊呼!

让我们走近这个少女,走近这桩杀婴案,体味生命的沉重,感悟青春的苦涩,思索存在的价值……

2014年10月6日下午3点,在广州市白云区大朗中路一栋在建楼房工地干活的一对夫妇,正如往常一样在三楼做着装修的活计。突然,做妻子的听到了很微弱的类似青蛙的叫声,感觉声音是从她头顶发出来的。她走到墙外,赫然见到靠大街的外墙脚手架上有一个红色塑料袋,里面的东西还在蠕动着,她解开红色塑料袋的结,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里面装着一个婴儿,全身没穿衣服,头部和鼻子都是青乌色的。以她的经验,这应该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见婴儿还是活着的,她就立马喊来丈夫。因为本幢楼房一至四楼都出租了,两人一同找到房东并报了警。民警和120救护车先后赶到,夫妇俩将婴儿交到了护士手上。

一个婴儿怎么会出现在工地三楼的外墙架子上呢?是被人遗弃的婴儿吗?又是什么人如此残忍地将新生婴儿抛下楼?

接到报警后的白云区公安分局白云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排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即租住在四楼的一对情侣李慧和林刚。林刚对此事毫不知情,李慧却神情淡漠地承认了一切。办案民警从她稚嫩的讲述中,得知了一个尴尬的青春故事。

2013年11月6日,16岁的少女李慧在QQ上认识了与她年龄相当的小伙子顾伟。李慧是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人,父母都是普通村民。她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父母对她也关心较少。两天后两人见面,彼此都有好感,于是开始谈恋爱。

11月9日,也就是两人通过网络相识仅3天后,顾伟将李慧带到家中过夜,当天晚上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好在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12月15日晚上,两人再次发生性关系。但这次,怀着侥幸心理的顾伟没有使用避孕套,而尚在青春萌动期的李慧永远不会预知,就是这次不安全的性行为,将她大好的青春年华推入了无底的深渊。

12月末,李慧感觉两人性格不合,向顾伟提出了分手,这原本只是一段属于两个人的感情的结束,李慧却不曾料想,会有“第三个人”参与进来。2014年2月,李慧在医院检查确认自己已怀有两个月的身孕。据案发后她向警方交代,得知自己怀孕后她有点紧张,但青春懵懂的她没有告诉父母,还生怕被父母知道。

不知所措的李慧把这事告诉了顾伟,并提出向他借3000块钱做人流手术。没有经济来源的顾伟向父亲借了3000元给李慧。李慧拿到钱后,先去吃喝玩乐,很快就把这笔钱花光了。而她肚子里的孩子,她完全没有在意。案发后她说:“我怀孕了也害怕,可是觉得不去想它就行了。事情到后来,总会解决的。”懵懂糊涂的李慧就这样怀着身孕开始了少女的“疯玩”,把怀孕的事情抛到脑后。其实,早在2014年8月,李慧就结识了新的男友林刚。林刚二十出头,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刚认识李慧时,发现她肚子有点大,问过她是不是怀孕了,李慧害怕家人知道自己怀孕的事实,也担心林刚因此嫌弃她,于是骗林刚说自己肚子里长了肿瘤,再加上她本来体型偏胖,林刚也就信以为真了。

2014年10月5日晚上,林刚和李慧一起到广州市白云区大朗村一间公寓的402房开了房,一天60元的房租。两人住进去之后就一直聊天,没有发生性关系,聊累了就各自睡去。李慧此时已经临近待产期,而林刚并未发现她有什么异常。

10月6日凌晨三点多钟,李慧开始觉得肚子痛,于是去上厕所,在厕所蹲了一会儿,她感觉有血从阴道流了出来,当时是一两滴往外流,依旧未意识到自己即将生产的李慧又回到床上继续睡觉。这期间一直到早上九点左右,她一共去了好几次厕所。在这个过程中,熟睡中的林刚完全不知道李慧频繁起床并且流血的事。10月6日早上9点,林刚醒了,看李慧脸色不对,就问她怎么了。李慧告诉他自己肚子疼,并且在流血。林刚问她要不要去医院,李慧忙说不用。随后,林刚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于是回家吃饭,并告诉李慧说,如果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

林刚离开后,李慧一直待在402房间里,她发现自己下身的血越流越多,直到这时她竟然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分娩。之后由于实在疼痛难忍,11时许,李慧打电话给林刚,让他买止痛药给她吃。后来血流得越来越多,李慧就干脆一直蹲在厕所里。到了下午1点左右,她感觉有什么东西从下身掉下来,低头一看,发现是一个婴儿掉下来躺在厕所的蹲槽里。她心里一惊:我生孩子了?定睛一看,是个男婴。婴儿生出来的时候,脐带是和她断开的。婴儿出来后没有什么声音,眼睛也是闭着的。后来李慧说,当时她觉得很痛并晕了过去,倒在了厕所的地板上,但不一会儿就醒了,这时才听到婴儿的哭啼声。

此时的李慧头脑昏昏沉沉的,只看见地上有很多血,于是她把花洒打开洗澡,然后把地板上的血水冲干净。这期间,刚出生的婴儿一直躺在厕槽里,而李慧只是呆呆看着他,不知所措。过了二十分钟,李慧走出厕所,看到厅里的桌子上有个红色塑料袋,是她买水时带上来的。她把袋子拿进厕所,想把小孩平放进塑料袋里,但放不进去,她就硬生生把婴儿塞了进去,在塑料袋提手处打了一个死结。头脑尚未清醒的李慧把装有婴儿的塑料袋提到卧室的窗口边,然后用两只手把袋子提到窗外,之后用右手提着袋子。她后来回忆道:当时觉得头越来越晕,于是一松手,把塑料袋扔了下去。扔下去时,孩子还是活的,有叫声。她说这话时,平静得可怕,让人无比悲凉。

在亲手制造了这样一起惨案后,李慧大脑一片空白,她什么也没做,回到床上继续睡觉。

下午三点,在外面吃完饭的林刚回到公寓,看见路边停着救护车,还有很多警察。听周围的人说发现了一个婴儿,不知道是被人扔下来的还是放在那里的。回到房间后,林刚见厕所有血迹,问李慧怎么回事。李慧说是自己的肿瘤手术的伤口破了,流血了。林刚找房东借了一个拖把,把地拖洗干净后,两人一起离开了402房。

最令人吃惊的是,据案发后林刚回忆,就在李慧诞下婴儿的当晚,她还和林刚以及他的朋友们出去玩,一起吃饭喝酒唱歌。其间林刚的朋友还开玩笑地问过她:“那个被扔掉的婴儿是不是你生的?”李慧笑着说:“要是我的我就抱回去给我妈妈养了。”林刚见她有说有笑的,精神也很好,便丝毫没有起疑心。

而李慧抛弃的婴儿经医院救治后,宣布救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头部、躯干受钝性外力(如摔跌)作用,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惨案发生后,白云区民警立即展开立案侦查。在调查后发现,虽然该公寓的每层楼都有住户,但除了四楼402房外,住户均为男性,于是民警将目标锁定在402的这对情侣身上。经过对李慧的询问,案情大白。10月8日,李慧被带到白云湖派出所。当时,她给顾伟发了一条短信:“我跟你说,前两天儿子已经出生了,我因为弃婴被抓到白云湖派出所去了,我可能要进去坐牢,如果你有本事去我家里找事情(即找麻烦之意),你也准备进来一起坐。”

李慧发这条短信时,依然没有考虑孩子的生死,考虑生命的沉重。她唯一关心的,就是不能让家里人知道这件事。当民警问李慧,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将婴儿抛下楼)是犯法时,李慧摇了摇头。她只有初中文化,还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她从小缺失父母的关爱,性教育、性道德、性法律、性审美,都是一片空白。到城里遇到异性后,她只觉得自己十分孤单,需要安慰,与刚认识不久的男子发生性关系,就是她寻求安慰的方式。发现自己怀孕后,她感到非常害怕,不敢告诉家人,更不敢让新男友知道,又不知该如何处理,于是只能得过且过,掩耳盗铃,尽量掩饰。在生下孩子的那一刻,恐惧超越了一切。她能想到的,只是怎么不让父母知道她生了孩子这一事实,于是才有了将亲生孩子抛下楼的惨剧。

案发后,李慧的父母从办案民警那里得知女儿不仅未婚怀孕,还生下孩子,并抛婴致死,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半晌无语。2014年11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李慧。

[编后] 近年来,少女未婚先孕致杀婴案逐年增加,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广州市海珠区的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纵观这些案例,身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女孩的共性是:怀孕时孤立无援,生产时命悬一线,被捕时后悔莫及……其实,这样的悲剧对犯罪少女的影响会是终生的,她们现在还小,不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亲手杀死孩子的行为会给她们带来沉重的负罪感,而这种负罪感往往会伴随她们一生,给她们的人生蒙上沉重的阴影。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姚建龙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少女杀婴”案件中,对死去的孩子来讲,少女妈妈是被告,是罪犯,是需要惩罚的;但从社会视角来看,少女妈妈则是被害人,是弱者,是需要保护的。“她们是加害人和受害人的统一,是非常复杂的犯罪主体。”相关专家指出,防患于未然,解决之根本不在救治,而在教育,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系统的性教育。最有效的是从小学就开设性教育课,满足男孩女孩初始感官区别的好奇心。

从小学高年级、初中进行性心理、性道德、性法律的教育,到高中、大学阶段进行性审美教育,形成一套完整的包括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性法律、性审美的系统综合的教育体系,其核心是人格教育,而不是单纯性知识和技术传授。可以借鉴相关经验,对少女进行避孕教育。这与对少女怀孕提供援助不同,那是一种事后的补救,而进行避孕教育是一种事前的预防。性教育不能再走讳莫如深的老路,因势利导才是务实之举。社会对未成年性行为和少女未婚怀孕现象要客观对待,不能一味地指责、排斥。她们也是受害者,这种社会责任不应完全由她们来承担。要加强引导,阐明利害关系,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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