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岁女人励志故事(一个八十年代女人的绝望命运)

一李林燕眯着眼睛烤着两只手歪在火炉旁边在冬天的夜晚,她最贪恋的地方就是这火炉边了她贪恋的是坐在这火炉旁边时才会有的那种安定和迟钝这火炉旁的时间是静止的,独立的,仿佛是从时空中硬剜下来的一块,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八十岁女人励志故事?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八十岁女人励志故事(一个八十年代女人的绝望命运)

八十岁女人励志故事

李林燕眯着眼睛烤着两只手歪在火炉旁边。在冬天的夜晚,她最贪恋的地方就是这火炉边了。她贪恋的是坐在这火炉旁边时才会有的那种安定和迟钝。这火炉旁的时间是静止的,独立的,仿佛是从时空中硬剜下来的一块。

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安静得像一座秋天里颓败的废园,没有一点人声,甚至没有猫的足迹,有的只是那些自生自灭的植物和植物上面流过的一寸一寸的光阴。

她静静地歪在那张木椅上,这种自由简直巨大到了空旷,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很多时候她会不自觉地打开她身体深处那些镇静地折叠着的记忆,她一层一层把它们打开,看过之后,再一层一层包好。她在火光里烘烤着它们,像个农夫在秋天翻晒着那些地里的玉米和红薯。

她是1985年考上大学的,一个苏北的师范学院。毕业后按照原籍被分配回了吕梁山区的方山中学当老师。

这所高中虽说是方山县城的高中,但就在县城的边上,出了校门就是黄土高坡,周围全是荒山野林,倒也肃静,寺庙似的。学校里只有一个残缺不全的操场,几排破破烂烂的窑洞就是教室,窑洞是依着山势一层一层摞起来的,楼房似的。摞在最上面的一层破窑洞就是单身教室宿舍,几个刚分配来的老师星星点点地缀在里面。到了晚上亮起灯的时候,从下面望上去,简直是手可摘星辰的耸然感。

李林燕来方山中学报到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她就站在单身宿舍前面的空地上来回踱着步子背宋词。“三年枕上吴中路,遣黄耳、随君去。若到松江呼小渡,莫惊鸳鸯,四桥尽是,老子经行处…… ”九月的山里早晨已经很冷了,她还穿着一条当年最流行的大红裙子,晨风中露着两条细细的小腿,蝙蝠衫系在裙子里,头发一缕一缕地卷在肩膀上。她的脸越往下越细越尖,嘴唇几乎要小到融化不见了,但是一大早起来她就在上面涂了口红,薄薄的一层红落在她苍白的面皮上,雪上红梅似的,萧索中自带着几分妖娆。她的眼皮也是薄薄的单眼皮,便在上面涂了一层蓝色的眼影,蓝色的眼皮沉甸甸地缀在眼睛上面,像两粒熟透了的葡萄。就是出来背个书,她也要化好妆才肯出来亮相。

学生们陆陆续续来上早自习了,听到上面传下背书声,都仰起脸来看着她,学生越聚越多,渐渐围成了一圈,个个仰着脸,像瞻仰升旗仪式似的。李林燕去教室上课的时候,穿着幸子衫,喇叭裤,蹬着半高跟鞋,一只胳膊下面端端正正夹着课本,高高挺着胸脯,因为挺得太高了点,使她看起来就像拎着两只乳房在走 路,很容易让人想起“两只黄鹂鸣翠柳”之类的诗句。

大约是她自己也觉得胸脯挺太高了有点不好意思,于是胸脯挺着,头却垂着,含羞地埋在肩膀上。从背后看上去,她步调凛然庄严,再加上胳膊弯里中规中矩地夹着一本书,俨然像个修女。但裹在喇叭裤里的鼓鼓的臀和两只高高送出去的乳房又给人一种荤腥的肉感。开学第一天,李林燕就这样披挂着口红、眼影、喇叭裤,庄严地凛然地走上讲台给学生们开始上语文课。

李林燕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化好妆然后到宿舍外面背书,背唐诗背宋词背诗经“出不入兮往不返,平原忽兮路超远……”她不睡觉,别的老师也睡不成,有个教地理的老师实在忍不下去了便问她,哎,都上班了你还每天背书做什么,你班上的学生都没你勤奋。她一边摩挲着卷了一个角的诗经,一边歪着头呆呆看着远处说,不背怎么能行,总是要离开的,哪能不做点准备。那老师一听就警惕地说,什么,你才刚来就要去哪里?

她看着那个模糊的远处,嘴里断断续续地说,总不能……一直呆在这样一个地方吧,总不能一辈子就在这里了吧,这样一个……地方。那老师听明白了,说,可不是,谁愿意来这山沟里,可是你不在这你能去哪里,北京上海倒是好,可是我们去了能做什么,去那里给人打个工也没多大意思。不过人在哪都一样,打交道的人都不过就是身边那几个数的着的人。你想去哪?

李林燕听了这话并不急着回答,只是神秘地朝虚空中一笑,就像那个虚空处自有人接应着她。笑完了才心满意足地回过头来看着眼前的真人,但嘴里说出的话仍是没有魂魄的话,去哪里?这个不好说吧,这个世界这么大,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是不?我们今天就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你能知道你明天可能在哪吗?你能知道你明天一定活着吗?我今天在方山,但是明天就有可能在我们的对面,地球上的对面。这些谁能说得来呢?

那地理老师听着这话觉得虽不着调却分明铺着些胸有成竹的底气,地球的对面?难不成她随时要出国去?这荒凉的黄土高坡上别的都不好长,唯独流言最容易疯长,越是荒凉的地方人们的舌头根子越软,人必得有些消遣才能活下去,而消遣是可以从嘴里生出来的,活人还能让尿憋死?不消几日,方山中学的老师们就都知道了这个新来的李林燕是随时准备要走的,一走就到国外去了。啧啧。在老师们的口舌中,李林燕仿佛一夜之间长出了三头六臂,人人争着抢着想认识她,唯恐她走了就晚了。

老师们对这个新来的李林燕忽然有了一种怪异的尊重,这尊重的下面掩饰着的却是一天比一天疯长的好奇,这种好奇本身就是嗜血的,长得越大嗜血越深,他们恨不得变成虫子尖尖地钻进她身体里窥视到她那些最深最暗的角落。这种带着血腥气的尊重形成了一种气场悬浮在李林燕的周围,李林燕自然感觉到了,她被这种气压着,就像被很多个隐形的人推着挤着。他们争相推她举她,她便有了一种悬空的幻觉。这让她在慌乱中又有了些微微的得意。慌乱的是,他们必得从她身上采摘到什么成果才肯罢休的;得意的是,他们这样殷切地看着她,仿佛她不是肉身做成的,在这破败的学校里她倒更像一座异域的佛像了,她神秘而遥远,她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别人这样供着她,她不由得不高看自己。她更是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饱满的情绪中,这团情绪像琥珀一样在她封在了里面,她成了琥珀里的那只虫子。她除了每天早晨早早起来背诗词之外,还自己写诗。她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是专门用来写诗的,她把写诗的时间削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洗衣服洗到一半她想起了一句诗便湿着手写在本子上;看到窗前有一棵树的叶子落光了,她也马上写一首诗出来;闻着邻居炖白菜的味道她也会立刻写出一首关于白菜的诗,当然内容主要是这煮白菜的气味是怎样的卑微和繁琐。

晚上,她把一盏大大的灯泡吊在头顶,然后趴在桌子上写信写诗看书,灯泡从她身上兀自拓出了一个青色的阴森的影子,落在地上,长长地拉过了半个房间。使她看上去像个困在古堡里的囚徒。深夜,她捧着莎士比亚捧着巴尔扎克一本一本地往下看。在白天捡到的落叶上写满诗,一片一片夹进厚厚的书里做书签。她在一方白色的确良手帕上用钢笔写了一首词,题上自己的款,盖了自己的印章。末了觉得还不过瘾,还缺点什么,边蘸上水往手帕上抖,水滴沾到墨迹便晕开了一片,斑斑点点的,有点像黛玉葬花的样子了。她把手帕整整齐齐叠好,和那些准备寄出去的信放在一起。

有时候她会在灯下呆呆地坐一会,什么都不做,坐着坐着会突然和自己对几句话,她自问自答几句,她有时候会突然悄悄叫自己,我的女孩。叫完了她又脸红起来,连忙拿起镜子,不好意思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像看陌生人一样坐在灯下久久地端详着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她又像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蹦起来,到宿舍外面背诗词。她真的像个旅客一样,好像她一直一直就是坐在火车上赶路的,即使是打个盹也不影响她在赶路,就是睡着了她其实也是在赶路的,没有一分钟可以停留。她像是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准备着身上会突然长出翅膀,会从这方山中学突然飞走。当然在没有长出翅膀之前,她还是过着人过的日子。她把老南瓜剁碎了,拌上酱和香油,和成细细的馅,给自己包饺子吃,每只饺子都包成吊挂金兰的样子。她把后山的野果子摘回来煮成鲜红的果酱,蘸着馒头吃。她会不厌其烦地用很长时间给自己做一顿捞饭吃,先把小米煮到八成熟,捞出来滗掉水,把酸菜细细切成丝,辣椒和葱切成丝,土豆切成丝,然后炸了辣椒和葱,把小米酸菜和土豆丝炒在一起,炒好的捞饭颜色一定得是金黄色的,在里面必得看到四种以上的颜色,红、绿、黄、白。

她知道她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人窥视着,她事无巨细地应付着每一个细节,就像是帮助别人在解剖着自己。

周末她去县邮局寄信,那地理老师陪她去的。地理老师自从做了流言的源头之后,更是觉得有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接近李林燕。两个人到了邮局,李林燕要寄的是航空信,营业员问她寄往哪里,她目若无人却口齿清晰地说了两个字,美国。地理老师听得清楚,心下窃喜,仿佛李林燕要飞走的证据已经凿凿实实被她捏在手里了,尽管这件事于她其实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回学校的路上,李林燕一边兴奋地抱怨着这航空信花了她多少钱,一边心情很好地东张西望着,看见什么都想买,连十字路口每天卖的炒碗托,她都想吃一碗。两人每人吃了一碗碗托,李林燕请的客,两人吃饱了,打着蒜味的饱嗝继续往回走。路上,趁着碗托还没消化,地理老师小心翼翼地问,信是写给谁的啊。李林燕心情很好,再加上她也急需要有个人能分享她的喜悦,喜悦和悲伤一样,多到溢出来的时候,都需要有人接着才好。只要有人能接着,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知音。李林燕把地理老师当成了临时性的闺蜜,对她讲起了这信的另一头系着的那个人。她不能不骄傲,不能不往出讲,因为她隔着半个地球系住了信对面的那个男人。

李林燕刚上大学就开始发表诗歌发表一些豆腐块的小文章,这在八十年代已经够了,她成了中文系有名的才女,大学四年里崇拜者不断,但她只是兀自清高着,不肯和男生多说一句话。上大四的时候,她被一家诗歌杂志邀请去参加一次笔会,据说参加笔会的有很多著名作家。李林燕自然是去了。一行人在广西桂林游山玩水了几天,一路上一名四十多岁的旅美作家一直绅士般地跟在李林燕左右。两个人一直落在人群最后悄悄地交谈着。据说他这次正好回国,是被特邀的。两个人一路上谈文学谈诗歌一直谈到了最后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一行人就要各奔东西了,大家几天下来刚刚有了熟悉感就要道别,都有些不舍,便都喝了不少酒。连李林燕也喝了好几杯,这是她生平第一次喝酒,几杯下去其实已经不胜酒力,只是被气氛夹裹着,不能自已,别人喝她也跟着喝。裹在人群中,她昏昏沉沉地听着周围的说话声,和女人们发出的低低的啜泣声。她已经辨别不出是谁的声音了,她只是呆头呆脑地坐在那里,胃里燃烧着,眼睛里却一阵比一阵湿润。

折腾到半夜,所有的人都醉得差不多了,这才起身跌跌撞撞回房间休息。李林燕回到自己房间就倒在床上,脑子里似乎是空的,又似乎太满了,她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只是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还没做完。这种感觉就像在她咽喉里卡了什么东西,她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她像尾鱼一样烦躁地翻着身。

那时正是夏天,他们住的是疗养所的二层小洋楼。李林燕住在二楼,阳台上的门大开着,窗前的紫薇和合欢影影幢幢的,枝叶几乎要探进阳台里来,花香在幽静的夜色里像水一样涌进来,流了一屋子。白色的窗帘被风鼓起来,涨得满满的。李林燕伏在床上,脑袋昏昏沉沉,被晚风和花香吹着,感觉自己正乘在一条涨满了风的帆船上,不知道漂在哪里。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轻微地响了一声,窗帘忽然被挑了起来,一个男人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

李林燕大吃一惊,居然有人翻窗进来了。再看去时,才发现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旅美作家。他就住在她楼下,这最后一晚,他踩着窗前的合欢树爬上了她的阳台,来到了她身边。在那一瞬间,李林燕觉得这简直是个梦境,像极了莎士比亚戏剧里的情境,一个男人为他深爱的女人夜不能寐,佩着短剑深夜从高高的城堡爬进她的闺房。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直到他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身边,把她揽在了怀中。她连半点挣扎都没有,他吻她的时候她也热烈地回应他,好像她对接吻早已是驾轻就熟了一样,她不能让他小看了他,她好歹也是会写诗的,一个女诗人应该做什么?在这样一个夜晚应该做什么?

他的嘴一边吻她一边居然还能空出缝隙来说话,他像是在用打字机敲打一些残缺不全的词句,我的女孩……我是如此爱你……我不舍得离开你……李林燕彻彻底底地融化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在逼真的背景下她临时变成了里面的一个女主人公。这个时候,她像一粒被树叶托起的早晨的露珠,全心全意活在了自己的那一个瞬间里。完全忘记了下一个瞬间里随时可能会来的粉身碎骨。

旅美作家带着性欲满足之后类似于酒足饭饱的微醺抱着她,他们继续谈诗歌,仿佛不谈诗歌他们就活不下去,就像鱼儿离了水会死。他们谈普希金谈济慈谈里尔克谈狄金森,他们惊叹他们原来读过这么多相同的诗,就像一轮硕大无边的月亮,照着她也照着他,就是把地球绕一圈,他们也生活在同一轮月亮的光辉下。谈到后来旅美作家泪流满面,于是再一次做爱,要是不做爱这汹涌澎湃的激情用什么表达呢,再没了。用他的话说,太爱了只好做爱。于是一晚上做了谈,谈了哭,哭了又做,周而复始直至天亮。

窗外浮起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旅美作家警惕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怕被人看见,他决定原路返回。从窗子上爬出去,再顺着合欢树爬下去回自己的房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为了一夜贪欢还得爬树上墙几多不容易,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出其中的滑稽,可是,只有李林燕感觉不到。她只觉得是她的骑士要在天亮之前佩着匕首离开她的窗口了,他九死一生地来看了她一次,又要离她而去了。

她生离死别一般紧紧抱着他,她只以为她是抱着她的一生了,却不知道她抱着的不过他的一个瞬间。她久久不肯松开手,抱着他泪如雨下。他一边观察着窗外天光的脚步,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她,我的女孩,我爱你。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有一天你会去我身边的,我会等着你。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尽早脱身,他给她写下一个他在美国的地址,让她给他写信,并信誓旦旦地说他一回去就尽快给她写信。

她信,她为什么不信,哪个女人要是在年轻时候没相信过爱情那她不是超人就是未老先衰了。一个按部就班长大的女人应该是,渐渐发现她所深信不疑的事物其实就在时时刻刻的腐朽之中。

笔会结束了,她又回到学校。旅美作家和那个夜晚像聊斋里那些野外的宅院,不管昨晚看起来多么富丽堂皇得吓人,天一亮却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些微微的恐惧了,但她拒绝去看烟消云散之后最底下的那点真相,她不让自己去看。她绝不能相信那个晚上的不存在,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那个泡沫般的男人打捞出来。因为,只有他的确存在过了,她的那个晚上也才能真实地存在过,那么她的爱情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她所有的思念就是正大光明理所应当的。

她开始给他写信,虽然在那封信寄出去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提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绝望感,因为她其实一直在若有若无地问自己,如果他给她的那个地址是假的呢,如果这个地址是根本不存在的呢?那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这个地址是她和他之间唯一一点细若游丝的牵连。然而,两个月之后这点绝望感忽然之间被荡涤一空了。旅美作家来信了。虽然只有短短半页信,内容也是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可这一天对于李林燕来说简直成了节日。她恨不得举着这封信像举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一样把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搜出来通知一遍。

她自然是欣喜的,但这欣喜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她在捏着那封信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踏实和宁静。仿佛就那一个瞬间就足以够她尘埃落地了。她那虚构中的半梦境般的爱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巢穴,被夯实进去了,就此终于可以落地生根了。她几乎喜极而泣,喜的内容也颇为复杂,除了觉得自己的爱情落地了,稳妥了,大概还因为对方不是个本土的作家,旅美,遥远而辉煌的两个字,就像寺庙里塑了金粉的菩萨。世上之人,是不是只要沾了菩萨的金粉就会看起来都像了菩萨?

一年时间里旅美作家陆陆续续地给她回过四五封信,每封信都很短,内容上也大同小异,说自己正在创作某一部长篇小说,说自己正坐在自家的花园里看书,想她。说他很想念她,我的女孩。我的女孩,这四个字像只牢不可破的鱼饵一样牢牢把她钓住了。每次她都稀里哗啦地流着泪像不识字一样,反反复复地看着这四个字,看着看着便独自笑起来,笑着笑着泪又下来了,仿佛一人分饰了好几个人的角色,简直要复杂到心力交瘁了。那天她像一个西方人过圣诞节似的,一个人兴奋地去逛街,在街上看见什么平素舍不得吃的东西,立刻掏钱买给自己,还破费给自己买了一只发卡。一个人在那大肆庆祝,庆祝了整整一天。

旅美作家在信中承诺说要在她大学毕业之前来看她,然后把她接走,但是直到她毕业了按原籍分配回吕梁山区当老师了他也没来。他不来她还能把他从信里揪出来?她失魂落魄地去了方山中学报到,如果不去报到,就连工作都没了,吃什么喝什么?她是被迫去的,所以来到方山中学的第一天她就憎恨这个地方,虽然她自己也不过就是这吕梁山的某个山沟里长大的女孩子,但她觉得今非昔比,自己俨然已经是半个美国人了,却意外地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的还是窑洞,原始人似的。

她看着什么都不顺眼,看着什么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里,似乎她是从时光隧道里意外漏出来的怪物。她住在窑洞里,还睡着土炕,这些都让她觉得可怕觉得不应该。于是每个晚上她都要趴在灯下给他写信,一方面是怕他不知道她换了地址,另一方面是盼着他来救她,把她从这黄土高坡上救出去,救到大洋彼岸去。他现在是她唯一的稻草,贵比黄金。她比在大学时还用力地给他写信,每写一封信都像舍出了半条命一样。但她很享受这个虐待自己的过程,似乎只有在这信纸间把自己榨干了,把自己一身的血肉都灌进这字里行间,她才能稍稍舒服一点,才能踏实地睡一个晚上。

写信成了她一天中的最头等大事,仿佛只有到了晚上她才真正复活过来苏醒过来。她每晚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写她对他的刻骨思念,写她看到了月亮,就觉得他们正在一轮月亮下面,无论多远都被一种月光照着,这种感觉让她幸福。白露了,她便写,露从今夜白,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这样一直写到月末,她才把厚厚的三十张信纸叠在一起给他寄出去

可是事实上,自从她来到方山中学之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他的一个字。尽管她每天每天按时给他写信,每月每月按时给他寄信,唯恐和他失散了,可是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像具渐渐沉到水底的尸体,连个水泡都没有泛出来。她伸出手去拼命地要把他捞上来,可是落在她手里的只有远去的天光云影。

来到方山中学不觉已是一年,这一年里她整整齐齐给他寄出了十二封信,每封信都是厚厚三十页。可是,他再没有来过一个字。她寄出去的信从来没有被退回过,也就是说他还是能收到的,那他为什么不给她回一个字。她越来越恐惧,越是恐惧越是要挣扎。她不能停下写信,一旦停下了她简直不知道在这方山中学里她该怎样过下去。她只能更深地把自己甩进那种巨大的离心力里,恨不得让自己在其中绞碎了,化成齑粉。

两年过去了,她还是每天每天在给他写信,事实上她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他们有的不过就是一夜,又有两年多的时光已经从这一夜的上面踩踏了过去,就是石头又经得起几番销蚀?他已经越来越面目模糊了,可是她不甘心,更重要的是,她不愿意相信,她不愿意相信,这就是所谓欺骗。那个晚上他抱着她流了那么多泪,难道他见一个人就会流那么多泪?不可能。她挣扎着一封接一封地往下写,一旦停下来写信,她的日子怎么过?她就被拦腰截断了啊。但在她写信中间,她恍惚看到的分明是另一个男人。这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是她用最热烈的回忆,最殷切的愿望所编织成的一个幻影。她无法描述出他的形象,只觉得他在字里行间离自己越来越近,那么真实,比一个真人还要真实。他像是一尊从苦难深处长出来的基督,不见真身,却慈悲地看着她。她觉得他近在咫尺,只要他一念慈悲就可以把她带走。然而,只要信一写完她就会立刻跌在地面上,又是加倍的心力交瘁。

对爱情和一个虚假男人的遐想比没有爱情还要让她疲倦。

三年过去了,她一直一直就呆在这方山中学里,把一届学生从高一带到了高三,直到送他们参加完了高考。他们毕业了,要上大学或回家种地了,她还呆在这里。同来的几个年轻老师有的已经结婚,剩下的也在谈婚论嫁了。只有她,没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因为全方山中学上上下下都知道她可是有个远在美国的男朋友,随时可能回来接她走,怎么能给她介绍。那不是害人家嘛。

当然她也决不会开口求他们,她根本不稀罕,她怎么能在这样一个地方落叶生根。在这三年时间里她也曾想过要不扔了这份工作出去闯荡,可是去哪里呢,一个城市里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去了投奔谁?难道做个打工妹?老师这份工作再怎样无聊毕竟都是旱涝保丰收的,她不必今天担心明天没饭吃,可是如果把这工作都丢了那是怎样一种危险?随时都会没饭吃。随时可能饿死。不能走。

她终于在某一个早晨停止了在宿舍前面背诵诗词,没有任何前奏的,她戛然而止。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她没有像以往一样早早爬起来,相反,她把窗帘紧紧拉着,甚至没有起来吃早饭,直到快上课的时候她才蓬头垢面地去了教室上课,连妆也没化。她轰然塌下去了。自然,她被学校里的老师们悄悄笑了两天。女老师们抿着嘴,无声地笑着交换着会心的眼神,嘴里轻微地啧啧两声。毕竟都是当老师的人,不至于像农村妇女一样拍着大腿大声啧啧,怎么书也不背了?眼影也不描了?那还怎么出去啊,不是说随时要走的吗?这书也不背了可怎么走啊,啧啧……啧啧啧。

她关上了眼睛耳朵,装作什么也听不见看不见,像个盲人和瞎子一样在学校里做行尸走肉状。过了几天,老师们渐渐习惯了没有她背书声的早晨,再加上冬天夜长昼短,人人赖在暖烘烘的被子里不想起来,自然也懒得再去管她,这才算平息下来。只是什么只要发生过了就不可能完全无迹可寻,此后老师们见了她都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目光暧昧诡秘,深不见底,让她不寒而栗。这些目光就像戏台下准备看戏的目光,期待中略带贪婪,贪婪后面却是拒之千里的一点细若游丝的冷。

她知道,接下来,无论她上演什么,他们都会死死看着,她就是把自己天衣无缝地藏在一只箱子里锁死了,他们也会把她翻出来挖出来把她抖落在太阳下面。

她给旅美作家写信的终结是在她来到方山中学第五年的夏天。这时候已经是1995年了,这年她已经二十八岁了,依旧一个人住在单身宿舍里,住在她周围的老师们换了一茬又一茬,单身老师们结婚后就多半不在这破窑洞里住了,另去找房子或者远一点住到县城里了。周围住的老师们都是去年刚刚分配来的新老师,年轻得像一面面镜子一样明晃晃地照着她,直到要照出她的苍老来。她就是再努力躲他们,也有不小心被他们照到的时候。一旦被他们照到,她就像中了箭一样在心里默默地呻吟着,脸上却绝不能让他们看出来。她面无表情地高大刚强骄傲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就像是,她谁都不认识,她是一个真正的天外来物。而他们不过是一堆尘世中的肉身。

她二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方山意外地多下了几场雨,黄土高坡上竟也零零星星多了些草木。这是个周末的下午,李林燕独自从学校里出来,向学校后面的山上走去。她没有什么目的,走走停停,不觉就走到了山顶。她坐在山顶上的一处空地上看着周围的山谷树木。她呆呆地坐着,觉得自己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单单就只是想坐一会,就这样她一直坐到了黄昏时分,直到黄昏里漫山遍野的血红色的夕阳唤醒了她。她看着周围疑心自己这是在哪里,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那一瞬间里,她觉得自己好像有生以来一直就坐在这里的,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异常亲切地看着身边那些野草闲花,也觉得像是自家的一样,觉得它们一直就长在她身边似的。她细细地死死地盯着它们看,不过一分钟时间,却像是有无数个四季俯仰着过去了,无数的时光从这株细小的植物叶子上流过去了。

她突然明白了,那其实是时间,那些从叶子上流走的东西就是时间。她悚然而惊,伸出手去想要拦住那些时光,截住那些时光的流逝。可是,最后一缕夕阳从她的指尖无声地流走了,一丝痕迹都没有落在她手上。

李林燕浑身打着颤死死盯着自己那双手,这双苍白的手像被时光漂白的河床一样萧索荒凉,空无一物。她用这双手掩住了自己的脸,她坐在空旷的山顶上一个人嚎啕大哭。她终于终于第一次承认,她其实是受骗了,她其实是,被骗了。她骗了自己整整六年,现在,在她二十八岁的这个夏天,她终于残酷地叫醒了自己。因为她知道她的心她的五脏六腑她所有的感觉其实早已经醒了,只是她的身体她的四肢还在冬眠着,还是迟迟不肯醒来,她知道她是怕疼,所以她拖延着不肯让自己醒来,可是,可是,一切的一切都要从时光中稍纵即逝的,她怎么可能永远不醒来?

巨大的史无前例的疼痛随即便吞没了她,和她预想的几乎一样。她疼痛着,嚎啕大哭着,一次一次地问自己,你怎么能骗了自己这么长时间?你怎么能这么长时间地自欺欺人?

十年之间,文学神圣的时代正在一点点退去,那个招摇撞骗的旅美作家早已随着时代泡沫般销声匿迹了,不知他是不是已经改行开餐馆去了,大约他早已经忘记了曾经还有过她这样一个人,不过就是个一夜情,当年和他上过床的女人估计也不止她一个吧。她什么都不算,情人都不算。可是可是,她却为什么心甘情愿地固执地骗了自己十年?真正骗她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自己。

一轮焦黄的月亮很近很近地挂在她的头顶,似乎只要站起来就能碰到它了。她已经停止哭泣了,只是默默地久久地坐在那里,坐在月亮下面。最后,已经不知道几点了,她终于起身,蹒跚着向山下走去。她先是怔怔地站着,看着下山的路,好像在积攒些力气下山。但是在迈出这第一步的时候,她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古怪的轻松感,就像一个刚被上完酷刑的犯人知道自己还活着的一瞬间里产生的感觉。

庆幸还活着,却深知活着后面不过是更深不见底的悲伤。

两年像两天一样过去了。渐渐的,她变得开始依恋那些无生命的东西,她一只接一只地往回买一些根本用不着的杯子,瓷的,塑料的,玻璃的,不锈钢的,花花绿绿地摆在窗台上。阳光落在窗台上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杯子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像陶俑一样纷纷散发着一种暖钝的光泽。阳光穿过那几只玻璃的杯子在窗台上落下了一片粼粼的波光水影,阳光移动的时候,那些波光像阳光的脚一样,随着阳光变幻着,变成了各种奇怪的图形,然后阳光渐渐消失的时候,它们便也像植物一样一寸一寸地死去了。

她经常在有阳光的时候长时间地站在窗口,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些光影的变化。有时候她会在其中的一只杯子里灌满水,插上一只山上采来的野花。在冬天的时候,她会把白菜里剥出的白菜心插进杯子里,等着它开出米粒似的白菜花来。

她每天要把宿舍里的几件家具细细地擦洗一遍,把水泥地扫一遍再拖一遍,她还迷恋上了晒衣服和叠衣服。只要是阳光好的时候,她就会在窑洞前面的铁丝上晒衣服,把好久没穿的衣服也从箱子里挖出来,五颜六色地晒上一片,一直晒到日薄西山的时候,等到衣服像海绵一样吸饱了阳光,她才像收割庄稼一样把这些衣服收回去。收回去了再仔仔细细地叠一遍,然后再压到箱子底下去,过一阵子,又会周而复始地再晒一遍,再叠一遍,像个按照时令有条不紊地耕种收割的农夫一样。

有时候晒衣服的时候,她会眯着眼睛看着铁丝上那些红裙子、幸子衫、蝙蝠衫、滑雪衫,虽然不过是六七年前穿过的衣服,现在看上去却怎么都觉得像从坟里翻出来的陪葬品,这种感觉让她有些骇然,不过六七年的时间里她就已经死了一回?但不管怎样,这些衣服她再没有穿过,她最多把它们晒一晒叠一叠就又放到暗无天日的地方去了,不许它们出世。她现在穿得像一棵删繁就简的秋天里的树,连片叶子都难见,只有铁画银钩的枝干了。一夏天就穿着一件的确良衬衫,一条黑色健美裤,冬天的时候就裹着一件咖色西服,腿上的喇叭牛仔裤已经短了一截了她也不管,照样套在腿上,喇叭裤吊在脚踝上面,走起路来像在腿上开出了两朵喇叭花似的。

信早已不写了,诗倒还写,大约也是出于惯性,不写就更孤单了。但就是写了也不再发表,只写给自己看。深夜的时候,她一个人趴在灯泡下,抽着烟写诗。有的老师起夜上厕所路过她窗口的时候,会听见她的窑洞里传出晋剧声,她在从半导体里听晋剧。有时候还能从窗缝里看到她一边抽烟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她让他们觉得害怕,似乎她到了晚上就卸去画皮变成了一个靠晋剧度日的老太太。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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