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现金支付违反什么规定(备用金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是公司财务部门除存放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外,为便于公司管理部门、采购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经常出差和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而预支一定数额的备用款项,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大额现金支付违反什么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额现金支付违反什么规定(备用金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支付违反什么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是公司财务部门除存放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外,为便于公司管理部门、采购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经常出差和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而预支一定数额的备用款项。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备用金借款管理。

3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借款和报销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备用金借款的用途、金额的核实,报主管副总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

3.3 经办人负责认真填写“请(借)款单”,以及到财务部借款、报帐。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备用金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差旅费借款、零星购物借款、其他临时性借款。

4.2 公司采购人员、行政部门公务较多的人员及其他人员,根据工作性质需要可以申请备用金。

4.3 因公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费时,必须由借款人填写“请(借)款单”(或借款凭证)注明借款金额,并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借款。出差返回后三天内到财务部报销,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4.4 对于零星购物借款,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借支,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3000元,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部门经理拟定报总经理批准。

4.5 对于个人因私借款,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借给,借款人必须注明个人用途、承诺还款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内归还借款。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并由部门经理协助追回借款余额。

4.6 备用金管理

4.6.1 备用金是为保证业务需要而设,不得公款私用,损害公司利益。

4.6.2 属于部门备用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不能到财务部借款。备用金开支后应及时到财务部报帐,以补足备用金。备用金要专人保管,经批准才能使用。各部门要确保备用金使用合理,保管安全完整。财务部可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备用金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清查。

4.6.3 每年12月31日前,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归还的,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并取消备用金借款资格。

4.6.4 相关人员调离或工作变动,原挂个人帐上备用金的业务借款要随工作移交时及时移交给接交人,否则,财务部将从其工资中扣除所欠款项。

4.6.5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4.6.6 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清理备用金,对逾期未还、未报账者,发送报销催办单通知当事人,仍未改进者,可采取扣除工资或其他措施。

4.7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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