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故事作文(飞天第8期刊发金昌作家翟雄的短篇小说一声叹息)

金昌故事作文(飞天第8期刊发金昌作家翟雄的短篇小说一声叹息)(1)

金昌故事作文(飞天第8期刊发金昌作家翟雄的短篇小说一声叹息)(2)

2022年第8期《飞天》刊发了金昌作家翟雄的短篇小说《一声叹息》。

青春是美好的、靓丽的,永远值得记忆,但现实是骨感的。当理想与现实没有在一根琴弦上游走时,难免使人发出一声叹息。

作品以第一人称叙述了一段青春年华时内心深处的情感经历。通过校园生活,展现了1980—1990年代社会生活的一隅,那时年轻人的理想、生活、现状以及所思所想,追忆了逝去的青春,反映了社会和人性的复杂。

我们永远怀念美好的花季岁月,讴歌青春的蓬勃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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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雄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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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

翟雄

那两年,朋友和工友们陆续给我介绍了几个对象,但一个也没有成。不过我挺高兴的,因为我的心里有个秘密。这个秘密就是李梅。

多年来,李梅就像一根刺,一直扎在我心里,让我疼痛不已。我知道,唯一能拔出这根刺的办法就是找个非常满意的对象,各方面都超过李梅。这样,这根刺就会自动消失或者融化。但事与愿违,前前后后介绍的几个女子,不是人家看不上我,就是我看不上人家。实话实说,她们没有一个赶得上李梅,不论长相,还是性格,还是我对她们的感觉。如此一来,这根刺不但没有被拔出,反而扎得更深了,时不时会让我更加剧烈地疼痛。我痛苦难耐,彻夜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李梅、李梅。

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李梅还是单身,我立马高兴起来,就像浓密的黑夜中突然裂开了一道口子,一片亮色闪烁而出。但我不敢确定这片亮色是否真实,是在梦境还是在现实中?对于李梅,我仅仅是听说而已,需要最终确认。我要把那片亮色从梦境中移植到现实中来,要把那根刺彻底拔掉。

我迫不及待地给父母写了信,内容当然是让父母替我确切地了解李梅,是否真的待字闺中。要是真的那样,我就得立即行动,哪怕一天也等不及了,恨不得瞬间飞到李梅身边。

我所在的小城跟我的老家处在两个省,尽管挨在一起,但距离也不近。十几天后,我才收到了父母的来信。父母说,他们托人打听了,刚开始不知道李梅在哪个乡镇哪个村,后来去我曾经就读的学校找了老师,甚至找了我的同学,才有了眉目。不过,还是没有见到李梅本人,倒是探听到了李梅的姐和姐夫唐军,唐军就在老家的邻村当民办老师。父亲把详细地址给了我。

我给唐军写了信,说我是李梅的初中同学,想知道李梅的近况,要是她还没嫁人,希望再等等,我要去老家找她,看她是否能看上我。又是一个十多天,我收到了唐军的回信,终于确定了李梅还未嫁人。我欣喜若狂,在食堂一下子吃掉了五个大馒头。见到我平素不喜欢甚至厌恶而要躲着走的人,主动笑脸相迎,热情招呼。我觉得那根刺正从我心中一点点往出退,而彻底退出的时候就是我见到李梅的时刻。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向单位请了公休假,坐着绿皮火车向老家奔去。

六年前,我在老家的乡镇中学上初二。

开学快一周了,一天下午课间活动时间,班主任老师领进来一个女生,说这是新转来的,叫李梅,跟我坐同桌。我一看大吃一惊。李梅的个头非常高,几乎跟我们班最高的男生一般高。一头浓密的黑发垂到腰际,五官算不上多么标致,只能说周正,两个酒窝倒很精巧,不深也不浅,配在瓜子脸上,恰到好处。肤色并不白皙,有点发黄,人瘦瘦的,活脱脱恍若从画里走出来的一个大美人,用天姿国色来形容一点也不过。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李梅站在那儿就像产生了“热岛效应”,同学们的目光不仅被唰地一下吸引过去,更被长久地吸附住了,眼神中明显产生了温度和热度。我的眼睛更是拔不出来,除了上下快速打量一番,还在那儿偷窥。但她对我很冷淡,只是匆匆瞥了一眼,没有在我身上停留多久。

我感觉到了压力。那时,我的个头在班上算中等,本来轮不到我坐在最后排,但我不爱学习,成绩一塌糊涂,班主任怕我影响好学生,就把我理所当然地安排在了那儿。面对李梅,我有点自卑。首先是个头比人家矮。在李梅站立或者行走的时候,我有意从她身边经过,跟她试比高,自己确实矮了些。再者,在我们班甚至全年级、全校,我认为李梅是最靓活的女生。尤其是她那双手,按理说应当是一双纤纤玉手,就像我后来见过的很多女钢琴家的手一般,但不是,不知怎么就长得胖嘟嘟肉乎乎的,手背上十个酒窝杵在那儿,正像热播中的《西游记》里面女妖怪手背上的酒窝,缺少的只是长长的指甲。这些,我都仔细观察过,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抚摸一下的冲动,但我不敢。跟她坐在一起很舒坦。这样,压力与吸引力并存,暗恋与表面的冷漠齐飞。当然,我接纳李梅还与我妈有关。我妈从小就教育我,以后长大了找媳妇一定要找高个子女人。高个子女人力气大,能干农活,能扛架子车。现在,个子这么高的李梅不仅我喜欢,我妈肯定也喜爱。

我的学习成绩虽然不好,但也有很多优点。我曾经留过两级,年龄比同班同学大两岁,这样显得比他们成熟多了。我热衷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清爽,一件白衬衣洗得发亮,一条蓝裤子有棱有角,一双白球鞋纤尘不染,很多女生都愿意瞅我。我喜欢唱歌、朗诵。同学们都说我唱歌好听,朗诵感情充沛,很有味道。班主任推荐我参加全校的歌咏比赛和朗诵比赛,多次获奖,为班级争得了荣誉。我的性格外向,朋友多,经常讲荤素搭配的段子,喜欢做恶作剧,逗得别人开怀大笑。但是,不得不说,面对李梅,我的性格似乎从外向变成了内向,不敢造次,说话做事小心翼翼,生怕引起她的反感,但我无法按捺住内心突突蹦跳的小鹿,时不时想窥视她在干啥,想偷看她乌黑飘逸的长发,更想伸手轻抚,感受一下长发的质地。但我依然不敢,尽管内心里触摸了千百次。

跟其他大多数男女同桌一样,虽然我俩没有在桌子中间画一条歪歪扭扭的线,但我和她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距离。上课的时候,俩人双肘搁在桌子上,写作业的时候双肘伸开一些,但还是达不到触碰的距离。偶尔挨上一下,就像触了电,俩人快速分开。这一点上,我俩倒是达到了空前一致。有时候实在憋不住了,想跟她说话,但不知道说啥,担心说不好让她误会,留下坏印象,就站起身到教室外面转转,释放自己。

过去,到了课间活动时间和晚自习,只要老师不在,就是我大展才华的时候,就可以登上讲台唱歌、朗诵,获得大部分同学的喝彩声和掌声,满足我的虚荣心,让我有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但是自从有了李梅,我就有所顾虑,变得胆怯,就像担心班主任随时会光临一样。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的歌声、我的朗诵,担心她会反感。虽然我登台的次数少了,但还是会登台。每次同学们的喝彩声掌声响起来,我都会留心观察李梅的反应。起先,她不鼓掌,也不喝彩,只会抬头瞅瞅,精彩处嫣然一笑。我知道,这是由于她刚来还没有彻底融入这个大家庭的缘故。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熟悉度增加了,她也会鼓掌,也会喝彩,虽然声音不大,但嘴巴裂开的缝隙明显扩大了。我心里有了底,知道李梅并不排斥我,或许喜欢我。我不知道,这种喜欢纯粹是出于同学之间的友情,还是男女之间的欢欣。尽管我无法准确判断,但只要欢畅就足够了。我登台的次数逐渐多了起来,后来就跟过去一模一样了。

班上考过几次试,我的成绩总是倒数,李梅的成绩中间,这就说明李梅的学习比我好多了。尤其是数学,我发现她学得特好,好几次数学老师喊她在黑板上做难题,她都做出来了,大出老师和同学们的意料。数学老师就选她为数学委员,专门负责抱送作业,给同学们讲题。但是她的英语不行,成绩在全班处于下游,当然比我要好。

过去,我最不喜欢做作业了,一看到密密麻麻的文字、符号和单词,头就大了。我的作业主要靠抄袭好学生的作业完成。考试时能抄就抄,抄不上了就瞎蒙,反正每次成绩都是最后,我也不在乎。我知道自己不是学习的料。

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与其抄别人的作业,还不如抄她的。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跟她交流,别人也不好说什么。刚开始,李梅有点不习惯,但并不拒绝,只要作业做完了就会给我。后来,她尝试给我讲数学题,很有耐心,我也乐意。她讲题时一般不抬头看我,即使偶尔抬头发现我盯着她,就立马低下了头,发黄的脸上濡染上一层红晕,我却觉得越发好看,宛如一朵红白相间的桃花飘上脸颊。她停顿下来,片刻宁静后又会讲解起来。很多时候,我都心猿意马,听得如坠云里雾里。她就反复地,甚至不厌其烦地讲,我终于听明白了,这道题原来是这么做的。其实,我更享受听她讲题的过程。无意间她的长发会触及我的皮肤,我的感觉极其敏锐,痒酥酥的,天热时是一股凉意拂过心头,天冷时变成一股暖意传遍全身。我装作什么事没有发生一样,让她的发丝一直触碰,直到她发现了赶快摇摇头避开或者用胖乎乎的手划拉过去。后来,俩人越发熟稔,她说我其实并不笨,很聪明,只是下工夫少,没有好好钻研。这是有人第一次表扬,我的心里非常惬意。她也无意间说我的歌确实唱得好,朗诵也不错。我就对她笑呵呵地说有时间了给你唱,给你朗诵。她既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笑眯眯地望我一眼……

初秋的河西走廊早就变成了一条绿色长廊。25B型绿皮火车穿行期间,就像一只硕大的墨绿色虫子爬行在绿色海洋中。一片片美景从窗外掠过,但我心不在焉,无心欣赏,或者说顾不上欣赏。眼睛虽然漂浮在景致上,但心早就跑到李梅身边。我在幻想,现在虽是一人回乡,但归来时,李梅就陪坐在身边。俩人头对头,一边交谈,一边观赏窗外的风景,我会给她讲沿途的风光,讲述河西走廊悠久的历史,当然还会描绘我俩美好的生活。我会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新娘;我会和她生下最聪明最英俊的孩子,而且男女成双;我会根据她的喜好,给她开一间大店,让她赚得盆满钵满……想起这些,我的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舒坦。看着车厢里的顾客个个那么顺眼,即就是孩子的哭闹声都很悦耳,似乎在唱着动听的歌,一点烦躁都没有。我甚至把带着的干粮递给啼哭的孩子,孩子啃着饼干,哭闹声戛然而止。

我的思维是跃动的飞翔的,就像哲学家和艺术家浮想联翩,更像开闸的清流动力十足,向着蓝莹莹的天空唱着欢乐的歌,跳着蹦子源源不断地奔向前方。

那时,我跟李梅已经很熟谙了,同学们开我俩的玩笑,说李梅是我媳妇。听到此话,我就会咧开嘴巴傻笑,再装模作样地训斥一番,但掩饰不住心头的喜悦,我心里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呀!李梅不说话,也不反对,只会低下头,装作没有听到,但那朵桃花又会悄无声息地盛开,飘上脸颊,甚至额头。要是别人还在戏弄,她就会抬头瞪一眼对方,甚至会撅起嘴巴说少胡说,又低头干自己的事。对方听到此话并不停止,反而嘻嘻哈哈地笑起来。难怪别人不怕她,一个秀发如云、个子高挑、皮肤光洁的少女,用一双不大不小的杏眼瞪别人,别人还以为在抛媚眼呢。那鼓成小包的嘴巴宛若含苞待放的花苞,更显得楚楚动人。那嫣然斜倾的脑袋就像在撒娇,在诉说脉脉情话。现在回想起来,如果用曹植在《洛神赋》中的诗句“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来形容当时的李梅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点也不为过。

我俩并不在意别人的说法,她依然给我讲题,我听得津津有味。她依旧对英语不感兴趣。学了两年,我对英语更是愁肠,它不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每到英语课上,俩人无聊透顶。我就给她悄悄唱歌。由于坐在最后一排,我俩低着脑袋,几乎是头对着头,歌声不大,除了前两排的同学能听到,其他人听不到,老师更是听不到。前面的同学也不反对,他们的学习比我好不到哪儿去,也不在乎影响不影响。听到我在唱歌,他们就会掩鼻而笑。我唱的歌曲主要有《甜蜜蜜》《美酒加咖啡》《爱拼才会赢》《铁血丹心》等。李梅很享受,笑眯眯的,几乎成了一条缝,我唱得格外用心用情,差点忘记了是在课堂,声音逐渐大了起来。李梅就用手指捣我,我立马放低了声音。虽然英语老师没有发现,但不幸的是被班主任发现了。班主任有在上课期间巡视的习惯。他把我喊到办公室,说已经发现了好几次,我不但不学习,还影响周围的同学,前两次他原谅了我,希望我改掉坏毛病,没想到我变本加厉,继续捣乱课堂,这次绝不饶恕。我认认真真写了检查,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令我伤心的不是写了检查,而是李梅不再是同桌。班主任把李梅调到前排第二排,把第二排的男生调过来当我的同桌。我很不情愿,但我无力改变。记得当时已是黄昏,垂天的阴影闭合四野,李梅在收拾东西。东西并不多,李梅却磨磨蹭蹭,不愿意离去。我知道她此刻的心情跟我一样,就是舍不得离开,我站在旁边,心里难受,默默看着,想说话,但是不知道说啥。那一刻,似乎有眼泪出来了。我怕被李梅和同学看见笑话,就悄悄转身,不经意间用袖口擦掉。直到很久,我还是没有走开,看着她把东西搬到第二排,都忘记了去帮她。李梅终于走出教室回家去了。透过玻璃窗,看见她颀长的身材在校园里晃动,长发一抖一抖的,我的心脏难受得快要窒息,很想追上去跟她并肩而行,滔滔不绝述说我的相思之苦,但我没有,克制住了自己。

此后,我和李梅没有断交。我发现不做同桌既有坏处也有好处。坏处是不能时时在一起,不能给她专门唱歌、朗诵,好处是下课后可以随意跑过去唠嗑开玩笑,帮她做一些事情。譬如,轮到她值日了,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到校园那口唯一的井里打水,帮她在教室里洒水,拿起笤帚、扫帚,打扫卫生。每次帮助完,她总会望着我憨笑,说谢谢。

我的学习还是没有长进,但依旧喜欢唱歌朗诵。跟过去一样,我在课间活动时间和晚自习大展才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李梅早就加入到了鼓掌喝彩的行列,而且掌声、喝彩声很大。我就经常抄录一些自以为李梅喜欢的歌曲、诗文,在家里反复练习,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心想,其他人喜欢不喜欢我的歌声、朗诵是次要的,只要李梅喜欢。

有时,我把写好的纸条塞给李梅。不管她愿不愿意,我从教室的过道经过,就会快速递给,她都来不及反应。我在座位上观察,她不着急打开,先把纸条放到笔盒里,再合上笔盒,稍等会才打开纸条偷看。看完了把纸条揉为一团,装到裤兜里。纸条的内容无非就是“有时间吗?课外活动时间到操场转走。”“喜欢你,还想给你唱歌、朗诵!”“真想单独待在一起,但是没有机会,好遗憾!”之类的。我发现,她看纸条时很期待很认真,怕被别人发现,显得紧张而羞涩。每次约完,我都提前来到操场等待,但她没有来过一次。虽然不见她的踪影,但我耐心等着,生怕她来了错过,直到快上自习课了,我才心有不甘地离开。回到教室,她正跟一帮女生欢天喜地地聊着。我嘴唇焦渴地望她,她也瞅一眼我,谁也不打招呼。我内心五味杂陈,默默走到自己的座位。

一天早上,第一节课不见李梅,我忐忑不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下课了,班主任走进教室,说李梅病了,谁愿意领她去医院?同学们的目光刷的一下聚集到我身上。有的男生直接喊着我的名字。我笑了笑,脸上有点发热,没说愿意也没说不愿意。班主任问我愿意不?我说行。跟着班主任到女生宿舍去找李梅,推开门,李梅盖着被子,躺在床上,一见到我和班主任,挣扎着坐起来。班主任上前扶住了她,说不要动,哪儿不舒服?李梅嗫嚅着说浑身无力,冷。

我推着自行车,李梅在旁边跟着。出了校门,她坐到后座,我蹬着自行车向卫生院赶去。李梅个头高,但瘦弱,不重,加上又是一段平坦路,并不需要使劲。我说到底怎么了?她说昨晚就不对劲了,一晚上没有睡好,昏昏沉沉,浑身无力、发冷、头晕,可能是感冒了。我说生病了也不告诉一声,让我担惊受怕。她说怎么告诉你呀,又不能让人捎话,人家会笑话的。我说也是,错怪你了。

李梅坐在自行车上,并没有跟我紧紧地挨着,明显感到她跟我之间有一个空隙。这是我第一次带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尤其是她的长发被风一吹,挨到我的后背,麻酥酥的。她说话的气流时不时扑到我的脖颈、肩膀,热乎乎一片。真想这样一直走下去,走到地老天荒。但我知道她病了,目前的主要任务就是治病,必须尽快把她送到卫生院。瞬间,我的双腿充满了力量,车轮急速飞转。

跟李梅判断的一样,医生一检查,说感冒了,不要紧。医生打了一针,开了药,说回去多休息多喝水就好了。

回来的时候,李梅说还是推着车走吧,她就不坐了。我问为啥?她说坐在车上多重,你会很费力的。我说,你这么高的个子我以为很重,其实一点也不重,甚至有点轻,再有一个你坐上我都能骑动。她噗嗤笑了,说别逞强了,累坏就不好了,还是走路,这会儿也没刚才晕了。我就推着车,李梅跟在旁边,有说有笑地向学校走去。我说约了你好几次,你为啥一次也不来?她说,能来吗,操场上那么多人,别人还不笑话,就是现在,同学们肯定在嘲笑,你不知道吗?我说当然知道,可我不管,我不怕。她说你不怕,可我怕呀,你是男生,我是女生,我怎么面对别人的眼光?

走进校门,正是课间活动时间,每个班的学生在教室前面整齐地做着操,班主任都在巡视。看到我俩,他们的目光聚拢到一起,激光般扫射过来,我俩成了靶子。那种力量无声无息,但威力强大,俩人同时被击中,脚步变得踉跄,两个身子被拉扯开,中间的距离瞬间拉大,脸蛋被生生涂上一抹绯红,脸颊生疼。李梅比我更羞涩,低垂着脑袋,尽力保持着脚步的稳健,默默往前走。我使劲握着车把,努力保持着车身的平衡,本想把她送到宿舍,但那股力量撞开了我,踌躇的瞬间,下意识掉转了车头,朝车棚走去。

此后两天,李梅还是没来上课。我知道她在遵医嘱,吃了药喝了水,在休息。想去看她,但是想起她说过的话,觉得不方便,就罢了。第三天,课间休息时间,我和同学在教室外面晒太阳,一转头,发现李梅从远处过来了。几个女生迎上前,拉着李梅的手问长问短。男生们开始起哄,喊着我的名字说媳妇来了,赶快迎接呀!女生们训斥男生,男生们更加放肆地开起了玩笑。李梅又气又急,想说什么一时语塞,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脸涨得通红。我腆着脸搓着手不由自主地走上前,说李梅,病好了吗?没想到李梅恼羞成怒,说,少管我的事,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瞬间没有反应过来,被李梅的语气和神态噎住了,不知怎么回话,感觉就像热脸贴在冷屁股上,只是说你、你……男生们哄堂大笑起来。此刻,上课铃声适时响了,替我解了围。同学们迅速走进教室,我还待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直到老师喊,我才如梦初醒,摇摇晃晃走进教室。

当天下午,父亲到学校找我,说我当干部的舅舅给我找了一份工作,到一家国有公司当工人,就是有点远,在河西走廊。我知道自己学习差,考学根本沾不上边。虽然马上就要中考了,但我不想参加,也不想拿文凭。父亲问我愿意不?我点了点头。我和父亲就到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

后来想起李梅,不知道她当时为什么要那样对待我,也许事出有因。但我知道,她肯定不是反感,甚至憎恶我。我想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当面询问。

经过一天一夜的晃荡,绿皮火车终于载着我的梦想到了家乡。

在家休息了半日,就和父母商量我个人的事。说起李梅,父母却不同意,说你找谁他们没意见,但总得找个有城市户口的吧。你现在是吃公家饭的人,是城市户口,条件不差,听你说李梅人不错,但她是农村户口,这不好吧。我说,城市户口有城市户口的好处,但也有不好处。这两年,别人给我介绍的对象都是城市户口的,但我总觉得她们不适合,还是李梅最合适。找上她,可以把她带到我上班的城市,让她做生意,也可以干点别的,生活照样很好。父母看到说服不了我,就勉强同意。

下午,我到邻村的小学去找唐军,了解了李梅的情况。李梅初中毕业后,考上了高中,但她父亲不支持。她父亲说,一个女娃子识几个字,会算账,不是个睁眼瞎,出门不上当受骗就行了,要那么多文化干啥。再说,李梅还有兄弟妹妹,要上学,要花很多钱,家里负担不起。李梅想上高中,就跟父亲抗争,但终究胳膊扭不过大腿。辍学后,就帮父母干农活,现在还是单身。唐军说,这几年别人给她介绍了好几个对象,李梅就是不同意。有的也是城市户口,有工作呢,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唐军说,这两天他去通知李梅过来,两家人聚到一起吃个饭见个面。我说没必要,还是我去找,毕竟是当年的老同学。我要了李梅家的地址,就在我家东南方邻村的邻村,不算太远。

我在镇上买了一斤茶叶,又买了水果。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大地一片漆黑,我起床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头上打了发油,梳得油光水滑。借着天光,向李梅家奔去。

走了四五十分钟,终于来到李梅家所在的村庄。天刚亮,薄暮围裹着整个村庄,收敛了所有声息。走进村口,不见一个人影。继续前行,还是杳无人迹。站在被人畜踩踏得发白的村道上,想李梅家到底在哪儿?犹豫间,旁边一户人家的大门哐当一声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人走了出来。他两手提着两只篮子,里面装满了灰,快速向大门不远处的灰堆走去。但实在难为他了,灰压得太瓷实,篮子太大太沉,他的脚步有点踉跄。他坚持走到灰堆旁,放下篮子,双手提起一只向灰堆倒去。篮子劈头盖脸磕到灰堆上,腾的一声,升起一股小小的蘑菇云,把他的身子罩在云里。没等云散去,他又提起另一只篮子,一朵蘑菇云再次升起,他彻底消失了。片刻后,蘑菇云才散去,他现出原形,浑身上下落满了灰尘。这个人身材高大壮硕,我以为是个男人,刚想开口叫大哥,却发现他头上裹着头巾,这是当地农村女人的标志。我欲言又止,再仔细辨认。他穿着颜色发黄,有小碎花的女士衬衫,由于洗濯多遍,黄色淡去,下摆、袖口处油腻腻的,像沾着污物。一条灰不溜秋看不出颜色的长裤随意套在腿上。脸上的两片酡红像是从掉色的红布上剪下来又贴上去的,酒窝像是蹩脚的石匠用刻刀随意剜出来的。他趿拉着拖鞋。这是一双很旧的老布鞋,不知原本没有鞋跟,还是鞋跟被脚后跟压倒,脚上是一双刺目的红袜子。

我瞅着他,他盯着我。我只好说,你好,我打听一个人。他没说话,我又重复了一遍。他一开口,才发现是女的,我心里一怔,心想刚才幸亏没喊他大哥。她问,打听谁?我说打听一个人,叫李梅。她似乎没有听懂,提高音量又问了一遍——打听谁?我说李梅。她皱起眉头打量我,李梅?我说是的。她说她就是李梅。啊?我惊叹了一声,说你们村里有几个叫李梅的?她说就她一个。我咬了咬嘴唇。她说,你是谁,找我干吗?我,我有点语无伦次,差点说出我的名字。但那一瞬间鬼使神差,我忽然说我是你同学的表弟,你同学让我来看你。她说哪个同学?我就说出我的名字。她努力回忆了一番,说似乎有这么个同学,但那是六年前的事了。

我特意强调你的同学是我表哥,我俩在同一座城市同一家公司上班。这次我回老家,你的同学让我来看你,这不——我扬了扬手中的茶叶和水果,这是你的同学给你带的礼物。她的脸上露出笑意,把头巾往上拉了拉。我发现她胖了,脸上的酒窝基本被肉填平,只剩下一个大概轮廓。她说怪不得你俩长得像,原来是表兄表弟,看着这么眼熟。她有点不好意思,跺了跺脚,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我知道她已经认不出我了。我长高了,长胖了,加上穿着崭新的制服,头发梳得光溜溜的,她也不敢认。

李梅把我让进了院子。靠北边是一溜三孔窑洞,靠南边是鸡舍、厕所、牛棚和猪圈。李梅的父亲刚给牛添完草料从牛棚里出来,表情诧异,僵硬地望着我。李梅给她父亲介绍,说我是她同学的表弟,专门来看望她的。我喊了一声李叔,你好。李叔就笑嘻嘻地抖了抖手上的草屑,接过我手中的礼物,把我让进了中间那孔最大的窑洞。窑洞中一排土炕占据了一半的空间,两个孩子还在被窝里睡觉。李叔走过去推了推孩子的脑袋,让赶快起床,家里来客人了。李叔说这是小丫头和小儿子,小儿子刚上初中,小丫头还在小学,今天是星期天,孩子难得不上学。两个孩子就在呵斥声中极不情愿地收拾起床。另一半的墙边立着一张破旧的桌子,几个硕大的纸箱子堆在桌子旁边,上面罩着一块大塑料布。李梅从外面拿进来一个凳子让我坐下。坐上去屁股有点硌,但我没有挪开。李叔坐在炕沿上跟我说话。我把刚才对李梅讲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说本来我的表哥要来,结果临时有事走不开,让我先看看李梅,过一阶段他会亲自来。

李叔吧嗒吧嗒抽起了烟锅子,窑洞里立马弥漫起呛人的烟雾。他说李梅可懂事咧,本来考上了高中,全家人都支持,可李梅一看弟弟妹妹都要念书,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就不上了,帮助家里干农活。别看她念了多年书,干起农活来一点也不含糊,力气大,学得快,干得也好,可利索了,是家里的一把好手。李梅嗔怪起来,她说爸,说那些干嘛,快别说了,羞死人了。李叔说好好,不说咧。李叔对我说,家里的炕早就堵满了灰,李梅今天早早起来就除灰,不知道你来,没准备,没收拾打扮。她平素也不是这个样子,勤快着咧,收拾一下可靓活了,上门提亲的人不少咧,可她一个也看不上……我点头如捣蒜似的,忙说就是的,能看出来。

不知什么时候李梅出去了,又进门了,脚上换上了一双崭新的红色平绒干板鞋,脑袋上的头巾也不见了,过去的长发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短发。很明显,刚刚梳过,由于时间仓促,头发梳得倒不是很齐整。脸盘明显宽大了,脖子短而粗,加上那两片酡红,跟过去的形象截然不同。李梅说,你还没有吃饭吧,我给你做臊子面。

我站起来,对李梅说不吃了,得回去,还有点事。李叔说李梅做的臊子面可好吃咧,吃完了再走吧。我说,下次吧,下次跟我表哥一起来一定要吃。

李叔把我送到大门口就回去了。李梅陪着我继续往前走,俩人没有说话,我也不敢看她。走了一阵,我说你别送了,回去吧。她就站着不动。走到村口,我转身瞅了瞅,李梅还在那儿望着我,仿佛一尊雕塑,在透明的空气中越发清晰。我鼻子一阵酸涩,忍不住叹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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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柴纳敏

责编:闫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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