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民主文明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

富强民主文明价值目标(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1)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追求为主要内容的价值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目标,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的落脚点,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信念追求。可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实际上是对我们建设什么样的国家这一问题的简要回答,以此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和资本主义价值观有着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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