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处理结果(对逃兵这么处罚)

1月9日,南部战区官方媒体平台发布了一条退兵通报——

逃兵处理结果(对逃兵这么处罚)(1)

通报称,1999年出生的付鹏飞入伍后怕苦怕累,签订《依法服役承诺书》之后,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种种理由拒服兵役。

在征兵部门领导和家属先后四次与其谈话、引导、教育后,仍然拒服兵役,2018年11月30日,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经所在部队党委研究决定,对付鹏飞作除名处理,并于2018年12月16日送回入伍地。

(一)责令由南宫镇人民政府对付鹏飞进行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二)将付鹏飞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由县人武部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台江县支行指导台江县各家银行,三年内不得给予付鹏飞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不得录用付鹏飞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四)县公安局在付鹏飞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

(五)县教育局在两年内不得为付鹏飞办理升学手续。

(六)县市场监督局三年内不得为付鹏飞办理经商手续。

(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不得将付鹏飞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八)取消付鹏飞义务兵优待,按照台江县2018年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予以罚款,共计13500元;责成其本人及家庭承担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退兵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共计24500元,以上两项合计38000元,由县民政局实施,收缴经费纳入新兵征集优待费和大学生入伍奖励经费。

(九)由南宫镇人民政府组织拥党村召开村民大会,将付鹏飞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问题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可以说这个处罚非常严厉,尤其是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换句话说,这是一种形式的“逃兵”。

新兵入伍的军政训练,其目的是实现由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对不适合部队的实施全程退兵。退兵有身体心理退兵、政审退兵和思想退兵。其中思想退兵最丢人,对家人、对当地武装部来说都是不光彩的。

思想退兵按逃避《兵役法》论处,记录在案,终身贴上“逃兵”的标签;要被征收相应罚款,最高可达10万以上;要失去同等条件下就业应该享受的权利;如果入伍前上学,不能复学;还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哨位君觉得这么处罚没毛病!

部队不是“游乐场”,不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有纪律的部队怎能打胜仗。当兵入伍是每名应征青年应尽的义务,也是支持国防,报效国家的一种方式,谁不支持国防,违反《兵役法》,谁就要受到重罚。

这不是儿戏!

况且,他这样的行为不只影响了自己的人生,当兵名额有限,他浪费了一个名额,就无形之中剥夺了另一个有志青年入伍的机会。

近年来,随着部队新训全程淘汰制的逐渐落实,因拒服兵役被退兵受罚的新闻屡见报端。如果说我们曾把这样的退兵视为家丑尽量遮掩,那么如今,带兵人早已有了这样的共识——公开处理,不让“逃兵”混迹军营。

部队是个好地方,值得我们为之奋斗。然而,在进入这个光荣集体前,也奉劝适龄青年和广大家长做好心理准备。

有太多家长抱着“让孩子入伍改造,让部队帮忙管自己的孩子”的目的把子女送到军营,也有太多家长抱着“和平年代当兵没危险,而且待遇又高福利又好”的目的让子女去当兵……殊不知部队是国之重器,是练兵打仗的地方,是和平年代离危险最近的一群人。

对那些被父母强制送到部队的孩子,我们是有责任把他们练好、带好,但归根到底,带兵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我们不能为了极个别人而不顾绝大多数,甚至放缓新训进度。屡教不改,也只能做退兵处理。

部队不是托儿院,带兵人不可能像幼儿园阿姨一样耐心扶正每一个应征青年,这个道理也许有一些冷酷,但及早醒悟,也许能避免更大的损失。

勿谓言之不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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