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重庆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记者昨日从县环保局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重庆试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记者昨日从县环保局获悉,《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重庆市政府作为全市市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并指定市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除了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事件3类情形下将追究责任,《实施方案》提出“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赔偿权利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形,也可追究责任。

据悉,2016年底前,重庆市将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推进领导小组,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替代修复资金核算专账。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机构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2017年,总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试点经验,初步建立符合重庆市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技术方法、磋商制度、诉讼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评估制度、执行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到2018年,在重庆市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指导区县开展相关工作。(钟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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