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救世主十六章读后感(遥远的救世主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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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救世主十六章读后感(遥远的救世主读书笔记)

遥远的救世主十六章读后感

第十八章 第一部分:丁元英决定请欧阳雪做公司名义股东。P196

时间:1996年10月。

地点:丁元英的住处

人物:丁元英,芮小丹

故事讲述顺序:

---刑警队赵国强和雷剑锋无意中听到芮小丹和丁元英在电话里的亲密对话,赵国强以此为由让芮小丹请客吃饭。

---芮小丹给丁元英做了一个玉佩,上面刻着一个正楷的“法”字。

---芮小丹给丁元英做头部按摩,一边讨论王庙村的事儿,丁元英想请欧阳雪做公司名义股东。

---两人起身出门去找欧阳雪,商量关于名义股东的事情。

摘抄:

原因只好躺着解释道:“……如果名义股权下的红利归他,亏损归我,签一份承诺协议保证她不会因为公司行为招致经济损失,这个条件她应该可以接受。”

芮小丹肯定地说:“欧阳不会去拿这种遮遮掩掩的好处。”

感悟:

这段对话把欧阳雪为人的基调交代得非常清楚。这就是欧阳雪和刘冰的根本区别,只讲收获不讲付出的买卖,欧阳雪不会去做。

这并不是说她欧阳雪有多么的高尚,而是她知道做人有做人的底线和原则,有些线不能踩。

至于有些时候,人越不要脸就越挣钱,那不属于这里的讨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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