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祖国的企业家(少数民族企业的贴心人--记全省模范个人李红)

少数民族企业的贴心人,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奉献祖国的企业家?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奉献祖国的企业家(少数民族企业的贴心人--记全省模范个人李红)

奉献祖国的企业家

少数民族企业的贴心人

——记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红

◎本报记者温正平 通讯员崔丽红

在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的墙壁上,有两块牌匾引人瞩目,分别写着“高效办事形象亮,优质服务素质强”、“绿色通道就是好,快捷办事效率高”,这是两家少数民族企业送给副局长李红的。同事们说这是李红多年来设身处地为少数民族企业排忧解难办实事最好的见证。

近年来,随着康县招商引资环境的优化,吸引一些回族同胞来康县经商办企业。作为分管注册登记工作的负责人,李红始终牢记民族团结进步事关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为外来少数民族同胞经商办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是工商行政管理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保护少数民族经商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关系市场繁荣、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几年,李红广泛走访企业,征求非公企业特别是少数民族企业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起草了《康县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联私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行动的实施意见》、《康县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经常深入非公企业进行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破解企业经营中的难题,是李红的工作常态。当了解到一些少数民族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她积极协调几家银行,帮助这些困难企业贷款融资1.9亿元,解决了困扰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

当了解到一些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来源存在困难时,李红结合双联行动,积极主动联系帮扶村,指导、帮助农户种植五味子、杜仲等中药材,指导、帮助非公企业依托这些农户发展种植基地,大力实践“公司 基地 农户”的专业合作社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原材料供应问题,而且为双联村群众脱贫致富寻找了一条好路子。

在近三年全市的目标责任书考核中,康县的注册登记工作每年位居全市第一。在2014年上半年市政府考核中,非公经济发展工作名列全市第一。2010年、2012年,李红分别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岗位能手和岗位标兵;2013年9月,她被康县文明委评为全县首届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模范”);2014年11月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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