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

共妻婚是一种一妻多夫的婚姻形式,旧时它主要流行于藏族、门巴族、景颇族、纳西族等民族之中。这种婚俗在越南的色登人、斯里兰卡及印度的部分女性稀少地区和库纲族系的印弟安人中都有存在。

一妻多夫有几种形式,如兄弟共妻、朋友共妻、邻里共妻,甚至也有父子共妻、叔侄共妻等。共妻制是一种习俗所认同的婚俗,名义上有主夫,实际上主夫除了子女分配的长子或长女优先归属权外,更无其它特权。共妻婚在藏族发育的比较完善,最普遍的形式是兄弟共妻。传统的观念认为,一母所生,生长在一起,永不分离是家庭的幸事。藏族缔结婚姻还极讲究等级门户,贵族和差巴(有正式户籍的农奴阶层)为了保持自己身分地位,不仅在同一阶层中缔结婚姻,而且,贵族们为了世袭的家业、官爵、权势不被分散,兄弟必须共有一妻,实行~妻多大制。其所生的子女,都称大哥为阿爸,弟弟则为“阿枯”(叔叔)。差巴家庭共妻的现象也非常普遍,有兄弟二人,也有三人,甚至四人共妻的。娶亲由长兄出面,兄弟不断加盟,并轮流与妻子同居。生下的第一个孩子归长兄名下,第二个孩子归弟弟名下,依次类推或对分。他们认为,兄弟共妻不仅能支付领主的差役,而且是家庭幸福和谐的象征。

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1)

父子共妻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事例,往往因父亲丧偶后,儿子又正适婚龄,为了祖业不分成两份和家中有劳力支付差役,父子双方协商同意,便由儿子出面娶妻,然后父子共妻。这种家庭一般以父亲为户主,妻子轮流与父子同居,但与了同居较多。名义上子与妻是夫妻,所生的孩子称父为“波拉”(爷爷),称子为“巴拉”(爸爸)。父子共妻还有一种形式是,父亲丧偶后,儿子尚小,娶进的后母又较年轻,待儿子长大后,可以形成共妻。

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2)

藏族还有一种共妻形式,就是邻里或朋友共妻。这种情况常常发生男主人外出,家中缺乏劳动力,便与邻里或外来的友人形成共妻。后来者只能做副丈夫,所生子女也以加盟次序为归属序列。若不满意,也可退出共妻。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在富裕户和穷人之间都存在。富裕户一妻多夫是为了避免分家析产而使家境衰败,贫穷者一妻多夫则是为了逃避因为多立门户而多负担一户的差税。主要是兄弟共妻和非兄弟共妻两种形式。富有者兄弟共妻,往往是一人在家与妻子生活,兄弟则在外拥有情妇,正妻一般都是不闻不问。

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3)

景颇族的共妻制基本上只限于兄弟之间,而且也并不很普遍。共妻制在俄亚纳西族中也非常盛行,但大都限于兄弟共妻,他们少则两兄弟,多则五六个兄弟共妻。宋兆麟在《共夫制与共妻制》中曾列举了十个家庭的详细的兄弟共妻事例,其中第一例汪古家,第~代为两兄弟共妻,第二代为三兄弟共妻,第三代两兄弟各自成亲,第四代最大的三十一岁,最小的才十三岁,都过着安达(一种晨离夜合的临时性性关系)生活。第四例木瓜仁青家,第一代两兄弟共妻生下五男三女,五兄弟共娶一妻,后因家人太多,同时又娶进小姨,实行共妻生活。

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4)

在纳西族中,实行共妻制的同时,安达婚制在青年人中非常盛行,补充着因共妻而造成的各种性生活中的缺憾。实行共妻制的家庭,实际上很少数兄弟都在家中长期居住,平时,只有一个兄弟在家,其他人则或住在庄房内,或外出经商,很少有兄弟争风吃醋的现象出现。如果妻子有偏爱或兄弟因年龄相差过多,后来加盟者与长兄所娶妻子年龄极不相当,也可以自行去寻找安达。数个丈夫在家时,由妻子选择丈夫,一般是在白天,妻子穿戴上该丈夫送的礼物,如头巾、手镯或衣服,使该丈夫心领神会,晚上则前去同居,其他丈夫便主动相避。

一夫多妻制在古代存在吗(共妻共夫在哪几个民族中出现)(5)

不管是藏族还是门巴族或纳西族,共妻都不是共妻者共同娶妻,而是有一个明确先娶者,其余的人则不断加盟,形成数人共妻。共妻制属于多偶婚,源起历史极为古老。但是,在解放前存在的共妻制,则大都源于特殊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和其它婚姻残余的影响,甚至也有某种性比例失调等原因。藏族的共妻制除为了维护家族利益外,减少税役和艰难的放牧生活及性别比例失调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而纳西族的共妻制,除了生产力低下之外,宗教的容忍与提倡,长期来习俗无形的影响,特别是安达制的盛行,为共妻制的存在提供了足够的条件和保证。共妻制与共夫制一样,在解放之后基本上都得到了禁止,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还偶有存在外,已成为一种历史现象。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