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本质及内涵(民主的优点与瑕疵)

民主制度首先是一个意见形成的过程。它最大的好处不在于那些管理者采取什么方法,而在于大多数人在参与意见的形成中所持的观点。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要解决的是与政治权力相关的问题,即用非暴力手段解决权力的分配与更替。民主的主要目标是使必要的权力规范化、合法化,而并不是消灭所有权力。

民主摧毁了,或者说掩埋了几乎所有的旧社会的惯例和规矩,让人们避免了停留在过去的思想里,使得人们的那种因过去的规则而产生的情感消失得无影无踪。民主制度倾向于使习惯变得简单化,即便不能使人们摒弃对奢华和排场的喜好,但至少消除人们沉溺于这种喜好的可能性。

民主的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民主政府的弊端和弱点是容易觉察的,它被一些明显的事实所证实,但民主政府的有益影响以不易察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种使人们不顾他们的缺点或错误而走向普遍繁荣的隐秘趋势,如果民主制度中不存在人类的隐藏的独立力量,那么就不可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某些民主政体中存在的和平与繁荣。

最重要的是,在民主的统治下,最伟大的事业不是由公共行政完成的,而是由公共行政之外的个人自行完成的。民主没有赋予人们最有力的政府,但它能够提供最有能力的政府往往不能创造出来的东西;它在社会中传递一种热情洋溢的活力,一种充沛的力量,一种离开它就不能存在的能量,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够带来奇迹。人民的力量所具有的优势比政府更有价值。让人民服从道理是困难的,但是当他们服从于它,他们会以坚定的步伐、更强大的力量迈向真理。这就是民主具有的真正好处。

而且经验已经证明,将所有阶级的命运交到一个阶级手中,就像让一个民族去主宰另一个民族的命运那样,是非常危险的。当只有富人统治国家时,穷人的利益总是岌岌可危;当穷人制定法律时,富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那么民主的优势是什么?民主的真正优势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有利于所有阶级的繁荣,而只为大多数人的福祉服务。

具体总结来说民主的优点:

民主有利于正确决策。多数人比一个人拥有更多的信息和智慧,一项政策通过多数人的认真讨论,往往会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为周全。

民主有利于修正错误。民主的巨大优势在于他们允许犯错,而且能够将错误纠正过来。虽然多数人也会犯错误,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但多数人自我调节的功能一般比个人相对有效。

民主有利于监督政府为公民服务。公职人员由多数人选举产生,而非上级任命,使公职人员对社会负责,并使其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减少了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民主有利于促进文化广泛深入发展。深刻的文化产品在思想相对开放和自由的条件下才可能大量涌现。在思想禁锢的情况下,人们每说一句话都要小心,每写一个字都要以君主的个人好恶为转移,其聪明才智就会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难以产生伟大的思想和作品。禁锢思想会堵塞人类发现真理的渠道;消减人们创新的能力;扭曲公民健康的人格;会使假大空盛行,让谄媚者上位。君主专制下的古埃及人和西亚人能够建造巍峨的金字塔和神庙,却没有产生哲学、历史学、修辞学、政治学等知识学科。古代西方绝大多数卓越的哲学家、历史学家、戏剧家、演说家、政治家、艺术家要么是雅典人,要么是长期生活在雅典的人,并非偶然。

那么民主是不是万能的,换句话说它没有瑕疵吗?

我们并不打算将民主供为神灵。人们可能对民主谈的和想的过多,而对民主所服务的价值谈的和想的太少。民主本身就是最高的政治目标。它并非是为了一个良好的公共管理才被需要,而是为了保障对市民社会和私人生活的最高目标的追求。民主本质上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手段。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我们绝不能忘记,在一个专制统治下往往比某些民主制度下有更多的文化和精神的自由——至少可以想见,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的政府和一个教条主义的多数民主的政府统治下,民主制度也许和最坏的独裁制度同样暴虐。

把民主看成受到威胁的主流价值,而专心于此的流行做法,并非不存在危险。它在很大程度上要对这种错误的和无稽的信念负责,这种信念就是,只要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多数人的意志,这种权力就不会是专横的。许多人以这种信念来获得的这种虚假的保证,是对我们面临的危险普遍缺少认知的重要原因。没有理由相信,只要相信权力是通过民主程序授予的,它就不可能是专横的;与此相反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即防止权力专断的不是它的来源而是对它的限制。民主的控制可能会防止权力变得专断,但并非仅仅存在民主的控制就能做到这一点。如果民主制度决定了一项任务,而这项任务又必定要运用不能根据定则加以指导的权力时,它必定会变成专断的权力。

民主主义显露出了它的所有特点——它的变化无常、它那令人羡慕的激情、它的不稳定性和它那不安分的特性。激动和不稳定性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质,就像固定性和昏睡是专制君主制度的法则那样。只要民主不再是个人自由的保障的话,那么它也可能以某种形式依然存在于极权主义政体之下。相较于自由,民主与专制更兼容。民主是一种手段,一种保障国内安定和个人自由的实用手段。它本身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的。

如果你承认拥有无限权威的个人会滥用权力对抗敌人,根据类推法,同样你也应该承认多数人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形。这种情形就是多数的暴政或者是民主专制或者是多数的专制。人们团结在一起就能改变他们的性格吗?他们会因为力量增强而在面对困难时更有耐心吗?答案是否定的。

无限权威是一种不好且危险的东西。专制是主权的两种极端,即一人当权和多数人当权时。无论代表是谁,专制与无限权威密不可分。任何人都不能行使无限权威;只有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威而不会造成危险,因为他的智慧与公正始终与他的权力相当。因此,世界上没有一种权威本身值得尊重或者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而使人愿意承认它的行使可不受控制或者它的统治不会遇到阻碍。当人们看见能够做任何事情的权力和能力被赋予任何权威时,不管这种权威是被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是被称作民主政体还是权贵政体,不管这种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其实那里已经播下了暴政的种子。

“人民的多数在管理国家方面有权做任何事”这句格言是不虔诚和令人厌恶的,但是人民的意志是所有权力的来源是正确的。

当一个人或一个政党遭受不公正之时,你认为他或它能够向谁申诉呢?向舆论吗?但舆论是由多数形成的。向立法机构吗?但立法机构代表大多数,而且盲目服从于多数。向行政权力结构吗?但行政机构的代表是由多数任命的,并作为被动的工具服务于多数。向警察吗?警察不过是多数掌握的武器。向陪审团吗?陪审团就是被赋予审判权的多数。因此,不管你抨击的措施是如何不公正或不合理,你都只能选择服从或逃避。这就是隐藏在自由表象之下的暴政。

到底是什么制度好?很显然:

民主制度阻碍了某些人,而其它制度压迫了另一些人。(参考文献《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著《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著《社会契约论》卢梭著)

民主的本质及内涵(民主的优点与瑕疵)(1)

民主的本质及内涵(民主的优点与瑕疵)(2)

民主的本质及内涵(民主的优点与瑕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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