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正规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区别)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最正规的会议记录?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正规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的区别)

最正规的会议记录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现实工作中,通过翻阅部分单位的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发现,有很多单位针对会议记录与纪要认识不清、管理粗糙。有的有记录无纪要,有的有纪要无记录,有的记录和纪要不分,还有的将会议记录写成了纪要,没有会议的讨论过程,为存档备案和事后考证决策过程带来了不便。

那么,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二者有什么不同,主要区别是什么?下面,让我们共同梳理一下:

首先,从《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可看出,会议记录是对会议的如实记录,是要原汁原味地反映会议的全过程,包括每个人所发表的个人意见,要全部记录在内。简单说,会议记录就是会议录音的文字化;会议纪要是将会议决定的事项编发出来,编发的会议纪要语言要简练、内容要准确,会议讨论决策的过程不在纪要中体现。简单讲,会议纪要就是用公文的形式反映会议的结果,是大家贯彻执行的依据。

其次,二者的性质与功能不同。会议记录是会议现场整个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内部的存档的历史资料,记录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中,不对外公开,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供需要者进行查阅;会议纪要是公文,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并以公文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发放,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贯彻执行,属于规范性文件。

最后,二者的拟制程序与称谓不同。会议纪要的拟制包括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会议记录则是由专人在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即可。会议纪要在起草时,通篇都是以第三人称的口吻来撰写,如会议决定、会议强调等。而会议记录则没有固定的人称,虽然记录人也站在第三人的视角,但记录的内容却是要求与会发言者怎么说就怎么写,第一二三人称可能都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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