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 以婚俗文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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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 以婚俗文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 以婚俗文化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张秀娟

梁 营

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婚俗文化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具有先天优势,理应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具有积极作为。

中华民族在绵延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独具民族风情和特点的婚姻和爱情文化。这一文化积淀了中华民族深沉的精神追求,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

民族文化代表了民族历史发展的水平。民族创造了文化,民族亦由文化而融成。世界上很多优秀的民族,创造了许多神奇的文化,但是他们中很多没有完成由文化来融合、凝聚民族的任务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诸如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等。只有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优秀伟大的文化,还用这些文化融合、凝聚了本民族,使中华民族接续发展,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华文化扎实之根脉、醇厚之积淀,恰如有源之水,滋养着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创造、新发展,给我们的文化自信打下了最深厚的历史根基。

在古代中国,只有“中华”之称,其原意与中国相同,又与华夏相系。《唐律疏议》云 :“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民族”一词,则是近代译自西方。梁启超最早提出了“中华民族”一词,成为近代以来民族学的术语和重要概念。中华祖先,在适合产生文化的条件下,创造了独具特色的婚姻文化。在古代只有“氏”“姓”之别时,就有同姓不婚之戒。由于各氏族之间异姓相婚,而逐渐把各地居民联系融合,成为一个大族。《中庸》有云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亦犹如后来之所谓君子之道,同亦造端乎夫妇。《易经》讲道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是说不同种类人群相杂而处时,就需要相和相通,于是就有了“化”。男女相和相通,结合为夫妇,即化成了家庭。循此而往,群体日益扩大,全人类相融而化成天下。能化成家庭、化成天下,正是文化的陶铸与融凝之功。在中国人的人文观念下,从夫妇起,从朋友起,都有一个人与人相处的道理。这个相处之道可以包容全人类乃至天下万世。所以婚姻家庭从古至今在中国社会中都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因为人与人相处,造端在家庭。若夫妇不能相处,父母子女不能相处,最亲近的人、最常见的人都不能相处,则理想的人与人相处之道就无从建立。婚姻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所在,充分展现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中国智慧、中国精神、中国价值。婚姻礼俗与中华文化相生相伴,正所谓“婚姻之礼正,然后品物遂而天命全”。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历史上多次民族迁徙以及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我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交错居住的状况。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相互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既相互联系又各有特色的奇异婚俗,形成了宝贵的婚俗文化。婚姻是男女缔结关系的一种文化现象,婚俗是伴随婚姻而产生的。中国的民族婚俗犹如一座画廊,又似一座博物馆,有美丽的画卷,也有无数珍宝——在我们的民族大家庭中,有的民族婚恋自由,有的民族则推崇由父母主导;有的婚礼欢声笑语,有的却哭声不断……无论哪种形式,各民族的婚姻习俗,都包含着鲜明的民族特点和乡土气息,都能让人了解和看清人类婚姻史的演变,弄明白现在各样婚姻习俗的来龙去脉。中国各民族的婚姻状态,从远古时期的杂乱群婚,到血缘婚、亚血缘婚、对偶婚等,再到现代文明的专偶制度,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那些古老婚俗作为人类婚姻发展史的遗迹,有的已成为历史遗迹,有的正处于发展演变之中。在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今天,各民族都在日益摒弃婚俗中的糟粕,在保留传统与精华的同时,更加趋向接受现代文明的婚姻与婚俗。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婚姻,日益成为通行的婚姻状态。有谚语说 :双桥好走,独木难行。美人之美,我亦美之,美美与共。深深的汇聚,无界的交融,才能蕴含无穷的力量,共同沐浴于无言的美丽;抛撒鲜花,根植森林,才能共同屹立于中华民族之林。婚姻的真谛莫过于此。

婚礼是印记,也是一种习俗,更是一种根植于内的文化的外在体现,是人类从历史走来、当下起步、走向明天的辉煌路径。婚姻最早被称为“昏因”,《礼记》云:“婿曰婚,女曰姻。婿以昏时来迎,女则因之而去,故名婚姻。”婚礼,无论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诗经》有言 :“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最初的婚礼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伏羲时代的订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期“亲迎于堂”,再到周代完整的“六礼”,初步奠定了我国传统婚礼的基础。在《仪礼》和《礼记》中都记载了规范化的结婚仪礼。到了清代,《大清通礼》把上层社会沿用的仪礼用法规条文加以通用化和合理化,应用到了民间。随着人类文明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婚礼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和演进,非但没有削弱其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更趋繁缛、热烈。婚礼始终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植根于中华文化之中。对于婚礼重要性的一个共识,是不履行礼仪的结婚得不到社会认可,无论繁简,只有公开办过婚礼才能建立婚姻关系。从婚礼中可以窥视各民族的人文特征及精神标识,可以挖掘和探讨神秘而远逝的少数民族文化,向全世界展示中华璀璨文化和提升民族自信心。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婚姻婚俗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标识,它的精华不仅凝结成了一个民族的过去,也可以滋生出新的未来。婚姻爱情是跨越阶层、跨越国度、跨越千山万水的情感电波,是人类共同的美好向往,是在和谐与美丽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好、传承好中华民族的婚俗文化,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而奋斗。(本文作者:张秀娟,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信息资料馆副馆长;梁营,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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