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反腐(雁过拔毛侵害群众利益)

乌拉特前旗反腐(雁过拔毛侵害群众利益)(1)

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查干哈达嘎查党支部书记郁飞,将2012年至2014年下拔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其中的33072元非法占为己有,犯贪污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旗纪委给予郁飞开除党籍处分。

2、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查干哈达嘎查嘎查长吉雅,将2012年至2014年下拔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其中的31447元非法占为己有,犯贪污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旗纪委给予吉雅开除党籍处分。

3、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查干哈达嘎查副嘎查长付金凤,将2012年至2014年下拔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其中的32753.5元非法占为己有,犯贪污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旗纪委给予付金凤开除党籍处分。

1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乌拉特前旗新安农场党委副书记黄忠东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3年11月,新安农场用场内18个人的名字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270000元,其中:用于农场办公经费150000元;用于农场村庄集中整治工程支出120000元。黄忠东在分管农场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为单位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7年8月6日,旗纪委给予黄忠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乌拉特前旗反腐(雁过拔毛侵害群众利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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