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跨国传销大案(重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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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跨国传销大案(重大传销案一审宣判)

虚拟币跨国传销大案

创始人林跃庆等2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至11年,并处罚金9245万元,没收财产约19亿元

平安广西网贺州讯(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莫世武 通讯员 彭惠娟 苏茂明 莫华玲 黄土凤)6月28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林跃庆等20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9245万元,依法没收财产约19亿元。

2016年8月,林跃庆在广东东莞市纠集洪某英、郭某崇、陈某昌、马某静、陈某勇、朱某等人使用洪某英提供的“GWG”平台、陈某昌提供源代码搭建的“QEF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以购买产品、发展下线、缴纳会费的方式,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平台”参加者需缴纳850元至85000元6个级别不等的入门费用注册成为“平台”会员,会员按左右两区呈金字塔形式排列。“平台”先后依托广东润玖实业有限公司、龙爱量子物联网商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网公司)、前海龙爱量子物联网跨境电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发展会员,吸收投资款。“平台”于2016年9月24日正式上线运营,后更新升级为“龙爱物联网”,俗称“龙爱量子网络平台”。

为实现“平台”公司化运营,林跃庆委派郭某崇、陈某静(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注册成立龙爱量子产业(深圳)有限公司、龙爱量子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等17家公司,以龙爱公司为母公司成立深圳龙爱量子产业集团。林跃庆担任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所有公司。林跃庆等人利用公司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多次召开大型会议、依托地方团队头目多次举办市场地方会议,多渠道吸收会员。“平台”运营期间,林跃庆、郭某崇等人大量招聘职员进入主营“平台”业务的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科技公司三家公司任职。

2017年3月,林跃庆聘魏某训、王某龙担任物联网公司副总裁后,魏某训、王某龙在网络、媒体进行大量不符合实际的宣传和推广,并对龙爱量子集团进行了调整,提高了龙爱量子集团的知名度,会员也呈爆发式增长。科技公司总裁马某静先后与40多家供货商采购超过60种产品,并在东莞市租用两个仓库用于储存、发放商品;科技公司在采购过程中要求供货商在商品、包装物上标注龙爱商标、标识,再由物流交付到东莞仓库。经司法鉴定,“龙爱物联网”网站界面显示的数据库查询到的会员数量为196万多个,会员层级数量为97层,属于“创业中心”的会员数量为3191个。

经对涉案的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及相关公司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截至2017年8月31日,涉案各单位(公司)的各类资金流入总额为37亿多元,对外支出总额为22亿多元,内部往来支出139万多元,资金结余15亿多元。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八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该案审判长彭惠娟介绍,“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件是该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一宗刑事案件。该案侦查卷250多卷,20名被告人,30名辩护律师,涉及19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37亿多元。为重拳打击传销活动,确保审判质量,该院选派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确保审判组织到位、审判力量到位。

案件开庭审理15天,动用警员800多人次。为确保裁判质量,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控辩双方提出的30多个问题进行多次认真评议。该案判决书共330页,约19万字。该案的顺利审结,有力地打击了传销,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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