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教师证考试时间(国考教师资格证考点之教学)

第一节 教学概述一、教学的概念,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国考教师证考试时间?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考教师证考试时间(国考教师资格证考点之教学)

国考教师证考试时间

第一节 教学概述

一、教学的概念

狭义上,教学是指在学校中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学习的活动。这一活动更多地表现为围绕学校课程开发而展开的学习活动,虽然主要表现在课堂范围之内,但随着课程范围的扩展和教学组织形式的扩大,教学活动的范围也不只局限在课堂之内。

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在学校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学校要卓有成效地实现培养目标、早就合格人才,就必须以教学为主,并围绕教学这个中心安排其他工作,建立学校的正常秩序。教学的意义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第二,教学是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第三,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三、教学的基本任务

教学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形成基本技能、技巧

(二)发展学生智能,特别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发展学生体力,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四)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能力

(五)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四、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一)备课

1.概念

备课又分为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两种。

个人备课是教师自己钻研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活动。

集体备课是由相同学科和相同年级的的教师共同钻研教材,解决教材的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等问题的活动。

2.备课的三项工作

备课要做好三项工作:

(1)备教材。即钻研学科课程标准、教科书和阅读有关参考书。

(2)备学生。即了解学生,首先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熟悉他们身心发展的特点;其次要了解班级的情况;再次要了解每一个学生,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知识基础、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等。

(3)备教法。即设计教学方法,教师在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要考虑用什么方法使学生掌握这些知识并促进他们能力、品德等方面的发展,要根据教学目的、内容、学生特点来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

3.备课的三个计划

(1)学年或学期学科教学进度计划

(2)单元(课题)教学计划

(3)课时计划(教案)

(二)上课

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最直接的体现,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上一堂好课的基本要求:

1、目标明确。

2、重点突出。

3、内容正确。

4、方法得当。

5、表达清晰。

6、组织严密。

7、气氛热烈。

(三)课外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通过作业的检查与批改,教师可及时发现学生的知识或技能缺陷,加以纠正,并作出评价,对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提出建设。教师布置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要求:①作业的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并要有代表性,要有助于学生巩固与加深理解所学的基础知识,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培养学生的能力。②作业分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学校应通过班主任来调节学生各科作业的总量,防止学生负担过重。凡能在课内完成的作业,就不应当布置到课外去做。③布置作业要向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并规定完成的时间。对比较复杂的作业,教师也可以适当地提示,但这种提示应是启发性的,不能代替学生的独立思考。④教师应经常检查和批改学生的作业。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理解巩固的程度和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以便发现教和学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教学。

(四)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的内容:1.给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做好作业;2.为基础差和因事、因病缺课的学生补课;3.给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做个别辅导;4.给学生学习方法的辅导;5.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的教育。

课外辅导的要求:1.从辅导对象的实际出发,确定辅导内容和措施;2.辅导只是对课堂教学的补充,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辅导上。

(五)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学业成绩的考查与评定,俗称测验或考试,是以测验的形式定量地评定学生个人的能力得到的结果。学校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测量和评价,可以检查教学的完成情况,从检查中获得的反馈信息,可以用来指导、调节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从而改善教学,提高质量。

测验的质量

测验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

测验的信度,又称测验的可靠度,是指一个测验经过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准确性程度。

测验的难度是指测验包含的试题难易程度。

测验的区分度是指测验对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够区分的程度,即具有区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区分度与难度有关,只有在试卷中包含不同难度的试题,才能提高区分度,拉开考生得分差距。

第二节 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一、教学原则

(一)教学原则概述

1.教学原则的概念

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遵循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而制定的对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指导教学活动的一般原理。它包含四方面的含义:(1)教学原则是为教育目的实现而服务的;(2)教学原则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起着指导作用;(3)人们对教学规律的认识是教学原则确定的基础;(4)教学原则从属于教学目的,是为教学目的服务的。

(二)我国目前教学原则有:

1.直观性原则

贯彻直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正确选择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直观要与讲解相结合;ƒ重视运用语言直观

观点:

夸美纽斯:凡是需要知道的事物,都要通过事物本身来学习,应该尽可能把事物本身或代替它的图像呈现给学生

乌申斯基也指出,儿童是靠形式、颜色、声音和感觉来进行思维的。

2.启发性原则

贯彻启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②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惟能力。③让学生动手,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发扬教学民主。

观点:

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学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

苏格拉底:助产术

第斯多惠:一个坏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叫人发现真理

3.巩固性原则

观点:

孔子: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乌申斯基:复习是学习之母

4.循序渐进原则(系统性原则)

观点:

《学记》:“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

学不躐等意思是,学习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由简到繁,不能跳跃。

不陵节而施是指不要超越学生所能接受的程度实施教学。

5.因材施教原则

6.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7.量力性原则

二、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法概述

1.教学方法的概念

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

2.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①教学目的和任务的要求;②课程性质和教材特点;③学生特点;④教学时间、设备、条件;⑤教师业务水平、实际经验及个性特点。

(二)中小学常用的教学方法

1.讲授法

(1)定义: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

(2)讲授法的基本要求是:①讲授内容要有科学性、系统性、思想性。②注意启发。③讲究语言艺术。

2.谈话法

(1)定义:谈话法也叫问答法,它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

(2)谈话法的基本要求是:①要准备好问题和谈话计划。②提出的问题要明确,富有挑战性和启发性,问题的难易要因人而异。③要善于启发诱导。④要做好归纳、小结。

3.演示法

(1)定义: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不仅是帮助学生感知、理解基本知识的手段,也是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重要来源。

(2)演示法的基本要求是:①做好演示前的准备。②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的目的、要求与过程,主动、积极、自觉地投入观察与思考。③通过演示,使所有的学生都能清楚、准确地感知演示对象,并引导他们在感知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

4.练习法

(1)定义: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完成一定的操作,并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

(2)练习法的基本要求是:①要有明确的目的与具体的要求。②要有周到的计划与适切的步骤。③要有恰当的分量与适当的难度。④要有科学的时段与有效的方法。⑤要有正确的态度与良好的习惯。⑥要有及时的检查与认真的总结。

5.实验法

(1)定义: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一定的仪器设备,通过条件控制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变化中获得知识的方法。

(2)实验法的基本要求是:①明确目的,精选内容,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提出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实验要求。②重视语言指导,重视教师示范的作用。③要求学生独立操作,及时检查结果。

四是研究性教学方法,包括讨论法、发现法。

6.讨论法

(1)定义: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其优点在于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知识。

讨论法的基本要求是:①问题要有吸引力。②要善于在讨论中对学生启发引导。③做好讨论小结。

7.参观法

(1)定义:参观法是教师紧密配合教学,组织学生到校外一定场所进行直接观察、访问而获得知识或验证知识的方法。

((3)参观法的要求:①参观前,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和现实条件,确定参观的目的、时间、对象、重点和地点,并在校内外做好充分准备。②参观时,教师要根据不同参观类型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全面看、细心听、主动问、认真记。③参观后,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参观计划,指导学生座谈收获、整理材料、客观评价、写好报告。

8.读书指导法

(1)定义: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和课外读物获取知识、发展智力的方法。它既强调学生的“读”,又强调教师的“指导”。

(2)基本要求:①指导学生精心阅读教科书。②指导学生善于阅读参考书。③指导学生写好各种形式的读书笔记。

第三节 教学过程

一、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指导学生有目的地、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二、有关教学过程的理论

(一)有关教学过程的理论

教学过程的理论是教学的基本理论,历代中外教育家曾以不同观点、从不同角度对教学过程作过种种的探索,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早在约公元前6世纪,我国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在丰富的教学实践基础上,把学习过程概括为————的统一过程。后来的儒家思孟学派进一步提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中庸》)。其重点在说明学习过程。

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一切知识都从感官的知觉开始的”,主张把教学建立在感觉活动的基础上。这是以个体认识论为基础提出的教学论。

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试图以心理学的“统觉”原理来说明教学过程,认为教学过程是新旧观念的联系和系统化的过程。提出了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揭示了课堂教学的某些规律。

19世纪末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则认为教学过程是学生直接经验的不断改造和增大意义的过程,是“从做中学”的过程。它以新的知识观和知识形成观作为教学理论的基础。提出了五步教学法:困难、问题、假设、验证、结论

(二)对教学过程性质的认识

1、教学过程主要是一种认识过程

2、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1)认识的间接性

(2)认识的交往性

(3)认识的教育性

(4)有领导的认识

三、教学过程的特点/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一)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

(二)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教学的发展性规律)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防止单纯抓知识教学或只重能力发展的片面性(形式教育论&实质教育论)

4.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

知识不等于智力,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智力的高低。要引导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有效地发展他们的智力和认识能力。知识与智力的相互转化应注意以下条件:

(1)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应该是科学的规律性的知识

(2)必须科学的组织教学过程

(3)重视教学中学生的操作与活动,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提供学生积极参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

(4)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

(三)掌握知识与提高思想相结合

(四)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

四、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

(一)心理准备

(二)领会知识

(三)巩固知识

(四)运用知识

(五)检查效果

第四节 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组织形式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学生按一定要求组合起来进行活动的结构。在教学史上先后出现的影响较大的教学组织形式有个别教学制、班级授课制、分组教学制、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

一、个别教学制

1.简要介绍:

个别教学制的产生是与古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状况相适应的。在古代的东西方,学校教育学组织形式一般都是个别教学形式。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布置检查和批改作业都是个别进行的,即教师对学生一个个轮流的教,教师在教某个学生时,其余学生均按教师要求进行复习或作业。

二、班级授课制

1.定义: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2.班级授课制的产生与发展

班级授课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十六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水平得到空前的提高,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对劳动者的质量和数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导致教育范围扩大,大量增加受教育者的数量,提高受教育者的质量。

十七世纪初,乌克兰兄弟会学校兴起了班级授课的组织形式

1632年,夸美纽斯出版了《大教学论》一书。该书最早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了阐述,为班级授课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后经赫尔巴特的发展而基本定型。

工业革命后,班级授课制成为西方学校的主要形式。

在中国,1862年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首先采用这一形式。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后,班级授课制在全国广泛推行。

班级授课制基本特点:(1)在教学人员的安排上,以“班”为基本的活动单位;(2)在教学活动程序安排上,以“课”为组织单位;(3)在教学时间安排上,以“课时”为基本单位。

4.班级授课的特殊形式:复式教学

复式教学是把两个年级以上的儿童编在一个教室里,由一位教师在同一堂课内分别对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直接教学和学生自学或做作业交替进行。在我国农村,特别是在人口稀少的偏僻山区,人口少、师资缺乏、交通又不方便的地区,复式教学是大有可为的。

三、分组教学制

1.定义:分组教学制就是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把他们分为水平不同的组进行教学。 一般可分为两类:外部分组和内部分组。

(1)外部分组,是指学校打破按年龄编班的传统习惯.根据学生的能力水平或学习成绩编班进行教学。外部分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学科能力分组和跨学科能力分组。

(2)内部分组,是指在传统的按年龄编班的班级内,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等编组。

四、设计教学法和道尔顿制

由美国教育家杜威首创,后来经过他的学生克伯屈改进后在全国推广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设计教学法就是主张废除班级授课制和教科书,打破传统的学科界限,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决定学习目的和内容,在自己设计、自己负责任的单元活动中获得有关的知识和能力。道尔顿制是由美国教育家帕克赫斯特于l902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道尔顿中学创设。道尔顿制是指教师不再上课向学生系统讲授教材,而只为学生分别指定自学参考书、布置作业,由学生自学和独立作业,有疑难时才请教师辅导,学生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后向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和接受考查。它们的特点在于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创造才能,但不利于系统知识的掌握,且对教学设施和条件要求较高。

第五节 教学评价

一、教学评价的概念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教学评价是研究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价值的过程。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诸因素的评价,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过程的评价。

二、教学评价的功能与意义

1、诊断功能

2、激励功能

3.调控功能

4.教学功能

5.区分和鉴别功能

三、教学评价的类型

由于教学评价是针对教学某一方面的内容或活动展开的,因此,我们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将教学评价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评价基准分类,教学评价可分为相对评价、绝对评价、自身评价

1.相对评价

相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中选取一个或若干个个体为基准,然后把各个评价对象与基准进行比较,确定每个评价对象在集合中所处的相对位置。

为相对评价而进行的测验一般称为常模参照测验。它的试题取样范围广泛,测验成绩表明了学生学习的相对等级。由于所谓的常模实际上近似学生群体的平均水平,所以这种测验的成绩分布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2.绝对评价

绝对评价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之外确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被称为客观标准。评价时把评价对象与客观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其优劣。评价标准一般是教学大纲以及由此确定的评判细则。

为绝对评价而进行的测验一般称为标准参照测验。它的试题取样就是预先规定的教学目标,测验成绩主要表明教学目标的达到程度,所以这种测验的成绩分布通常是偏态的。低分多高分少,为正偏态;低分少高分多,为负偏态。

3.自身评价

这种评价既不是在被评价群体之内确立基准,也不是在群体之外确立基准,而是对被评价的个体的过去和现在相比较,或者是对他的若干侧面进行比较。

(二)按评价功能分类

按评价功能分类,教学评价可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

1.诊断性评价

这种评价也称教学前评价或前置评价。一般是在某项活动开始之前,为使计划更有效地实施而进行的评价。通过诊断性评价,可以了解学习的准备情况,也可以了解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由此决定对学生的适当对待。

2.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进行过程中,为引导教学前进或使教学更为完善而进行的对学生学习结果的确定。它能及时了解阶段教学的结果和学生学习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以便及时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形成性评价进行的较频繁,如一个单元活动结束时的评估,一个章节后的小测验等。形成性评价一般又是绝对评价,即它着重于判断前期工作达到目标的情况。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来说,重视形成性评价比重视总结性评价更有实际意义。

3.总结性评价

这种评价又称事后评价,一般是在教学活动告一段落时为把握最终的活动成果而进行的评价。例如学期末或学年来各门学科的考核、考试,目的是验明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各科教学目标的要求。总结性评价注重的是教与学的结果,借此对被评价者所取得的成绩做出全面鉴定,区分等级,对整个教学方案的有效性做出评定。

(三)按是否采用数学方法分类

教学评价可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1.定性评价是不采用数学的方法,而是根据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平时的表现、现实和状态或文献资料的观察和分析,直接对评价对象做出定性结论的价值判断。定性评价是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和判断通过记名表决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定性评价强调观察、分析、归纳与描述。

2.定量评价是采用数学的方法,收集和处理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定量结果的价值判断,如:教育测量与统计的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特性用数值进行描述和判断。

四、教学评价的原则

为了做好各种教学评价工作,必须根据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确立一些基本的要求,作为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准则。具体来说,教学评价应贯彻以下几条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二)整体性原则

(三)指导性原则

(四)科学性原则

第六节 教学模式

一、教学模式的内涵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指导下的,为完成特定的教学目标和内容,围绕某一主题形成的比较稳定且简明的教学结构理论框架及其具体可操作的教学活动方式,通常是两种以上方法策略的组合运用。

二、常见的教学模式

(一)范例教学模式

范例教学模式遵循人的认知规律,即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教学中一般从一些范例分析入手感知原理与规律,并逐步提炼进行归纳总结,在进行迁移整合。范例就是隐含着本质因素、根本因素、基础因素的典型事例。

(二)抛锚式教学模式

抛锚式教学模式又叫“实例式教学”、“基于问题的教学”、“情境性教学”,是要求教学建立在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真实问题的基础上,一旦问题确定,整个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也就随之而定(像轮船被锚固定一样)。

抛锚式教学的方法:

搭建脚手架:抛描式教学并不把现成的知识教给学生,而是在学生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向他们提供援助和搭建脚手架。

(三)探究性教学模式(引导——发现教学模式)

探究性教学模式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以“自主、探究、合作”为特征的学习方式对当前教学内容中的主要知识点进行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并进行小组合作交流,从而较好地达到课程标准中关于认知目标与情感目标要求的一种教学模式。其中认知目标涉及与学科相关知识、概念、原理与能力的掌握;情感目标则涉及思想感情与道德品质的培养。

(四)有意义接受学习教学模式

有意义接受学习的理论基础是奥苏贝尔的认知同化学习理论。奥苏贝尔认为,学生的学习主要是接受式的学习,学生要通过教师所呈现的材料来掌握现成的知识。但是这种接受学习应该是有意义的,而不是机械的,新获得的知识必须与原有观念之间建立适当的、有意义的联系。有意义接受学习模式旨在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尤其是对意义的理解、保持和应用,强调依据知识的内在逻辑联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

(五)掌握学习的教学模式

1.理论背景

掌握学习(Mastery Learning)是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布卢姆提出的,他认为,只要用于学习的有效时间足够长,所有的学生都能达到课程目标所规定的掌握标准。所以,在集体教学中,教师要为学生提供经常、及时的反馈以及个别化的帮助,给予他们所需要的学习时间,让他们都达到课程的目标要求。掌握学习模式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学生的学习效率问题,以大面积提高学习的质量。

(六)发现式学习的教学模式

1.理论背景

发现学习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布鲁纳的认知结构学习理论。发现学习是指让学生通过自己经历知识发现的过程来获取知识、发展探究能力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模式,它所强调的是学生的探究过程,而不是现成知识。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向学生传授现成的知识,而是为学生的发现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这种教学模式同时强调学生发现能力的培养和对学科知识结构的掌握。

现在常说的专题探究模式、网络探究模式、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基于项目的学习等都可视为发现式学习教学模式的变体,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发展,指导思想上有更多建构主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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