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时候上调(社保迎来新变化)

记者从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开始,部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有所调整,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新基数已正式发布,从5月1日起执行,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时候上调?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时候上调(社保迎来新变化)

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什么时候上调

记者从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开始,部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有所调整,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新基数已正式发布,从5月1日起执行。

7月起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指出,要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移交税务部门负责,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按计划如期划转。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部署及划转进度,2019年6月底前,由社保局继续征收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019年7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五险、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已移交税务部门,企业五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则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继续在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县(市、区)有调整的,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公布信息为准。“完成参保登记后,具体缴费标准及方式以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城乡居民医保移交后会有什么变化呢?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从今年9月份开始,目前正在进行系统调试及前期准备工作,而7月1日起全市新生儿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则按照社保登记、税务征收模式进行。

“为了方便缴费人,目前我们除了平移原来社保局的相关缴费渠道外,还开通了自治区税务局‘12366’微信平台、广西税务APP、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缴费渠道。缴费人既可在全市九大商业银行柜台缴费,也可利用手机、电脑登录微信或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让老百姓更便捷。”该工作人员说。

另外,新生儿在社保局做了登记后,如果已有身份证号码就无需再到税务部门核实,可直接到银行或通过登录微信平台等方式缴费,但如未取得身份证号码,则仍需到税务部门核实后才能缴费。

5-12月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1号)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925.1元,作为核定2019年度5至12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4775.3元(300%),下限为2955.1元(60%)。

对于2019年5月起参保人申报基数高于14775.30元/月的,系统自动将其基数调整为14775.30元/月,已实缴的办理退款,退费金额直接进单位待转金,欠费的办理退账手续。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单位需要调整2019年5-12月社保基数的,须重新进行基数申报(系统不进行自动调整)。基数调整申报电子表须携带U盘到柜台拷贝,暂不支持网上下载。此外,建议完成调基补差退款事宜后,再进行社保增减变动申报。2019年6月30日以前已在社保系统内办理了正常减员手续的人员,不再在原单位调基补差。

而2019年1-4月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相关规定按社平工资为5577.4元/月,五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732.2元/月,下限为3346.5元/月。

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2019年度用人单位按照最低档60%档次缴费,1-4月缴费基数为3346.5元,月缴费金额(缴费比例19%)为635.8元,5-12月缴费基数为2955.1元,月缴费金额为472.8元(缴费比例按下调后的16%计算),全年缴费金额为6325.6元;如果按照最高档300%档次缴费,1-4月缴费基数为16732.2元,缴费金额为3179.1元,5-12月缴费基数为14777.3元,缴费金额为2364.4元,全年缴费金额为31631.6元。

此外,由于社平工资的变化,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其中“统账结合”全年缴费金额为5184.8元,“单建统筹”全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住院医疗”全年缴费金额为2962.4元。

记者林扬 唐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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