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月查获的毒品案(却因贩毒背了18年案底)

如果不是想开网约车,38岁的贵州人龙先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竟然背了18年的犯罪记录好在,他千里求助,乐清市检察院在冒名人员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积极履职开展监督,还他清白之身,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最近几月查获的毒品案?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近几月查获的毒品案(却因贩毒背了18年案底)

最近几月查获的毒品案

如果不是想开网约车,38岁的贵州人龙先生根本不知道自己竟然背了18年的犯罪记录!好在,他千里求助,乐清市检察院在冒名人员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积极履职开展监督,还他清白之身。

2021年上半年,因孩子在贵州贵阳读书,陪读的龙先生打算找份相对自由的工作,遂向网约车公司提交申请。可申请结果令他大吃一惊:公司查出他有贩毒犯罪记录并服刑7年,拒绝了他的申请。

“我从未犯过罪,连毒品长啥样都没见过!” 震惊的龙先生立刻联系当地警方,查询后得到了犯罪人员“龙某某”的信息:“2003年7月,龙某某在浙江温州乐清有贩毒行为,同年10月被乐清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而这个“龙某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显示正是龙先生本人。

这让龙先生一头雾水:自己是曾经到浙江打过工,但从未到过乐清,2003年至2010年更没进过监狱服刑。他猜想,是不是自己曾经遗失的身份证被人拿走冒用了?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后,龙先生拨通了2000公里外的乐清市检察院电话,“检察官,我的身份被人冒用了,能帮帮我吗?”

为了解龙先生反映的内容真实性,值班检察官钱地虎调取了原案卷宗,发现案卷中的罪犯“龙某某”与龙先生的身份信息一致,且原案侦查机关已向相应的户籍地公安机关书面核实,并未发现冒名顶替情况。

“当事人自诉其并非服刑罪犯,就必须证明他在2003年至2010年是正常生活。”检察官一面引导龙先生提供证明材料,一面调取原案罪犯服刑信息,核实罪犯龙某某于2003年12月被投送浙江某监狱服刑。

随后,龙先生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结婚证等证据能够证明,他在2005年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007年登记结婚,一直处于正常生活状态。 乐清市检察院初步判断,龙先生被他人冒用姓名等身份信息在乐清贩卖毒品犯罪的可能性极大,遂于2021年7月依法受理该案。

检察院与办理原案的侦查机关联系,要求对该案予以调查核实。通过对原案服刑罪犯的相关信息进行侦查研判,查找到疑似冒用人员罗某某。罗某某也是贵州人,今年43岁,与龙先生互不认识。但在随后调查中,罗某某注销电话号码、微信号,一直以失联躲避调查,案件陷入了“零口供”僵局。

原案距今已18年,如何在冒用人不配合的情况下,还龙先生清白?检察官想到了指纹信息,通过对龙先生进行指纹采集,与原案卷宗中留下的指纹进行比对认定,确认两处指纹不是同一人所留。 同时,检察官要求全面排查疑似冒名人员罗某某在羁押、服刑期间遗留的指纹、照片、图像等信息,寻找能确认罗某某冒用身份的突破口。

经全面排查,罗某某于2019年8月在温州市瓯海区因打架被行政处罚。该案件卷宗中,正好有罗某某留下的的签字、指纹捺印等信息。因条件受限,检察官向上级检察院寻求技术支持。2021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出具《手印鉴定书》,认定罗某某2019年在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仙岩派出所所作的《询问笔录》遗留指纹,与2003年乐清市龙某某贩卖毒品案的原案卷宗中被告人的指纹同一。至此,检察官成功锁定罗某某的身份,以及其在2003年乐清市龙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冒用龙某某姓名等身份信息的事实。

乐清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依法督促纠正龙先生被冒用身份的判决书。同时检察院与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删除龙先生户籍信息中的犯罪记录,将该记录录入冒用者罗某某的信息中。

不久前,公安机关完成了相关信息修改。得知自己的身份得到澄清,龙先生十分激动,“感谢你们,还我清白。”

来源:浙江法制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郑佩娜)

来源: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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