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英文作品在线阅读(读书笔记作家笔记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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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英文作品在线阅读(读书笔记作家笔记毛姆)

毛姆英文作品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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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一九一六
  • 一九一七
  • 一九二一
  • 一九二三
  • 一九二九

一九一六

【我的书评】

夜色温柔。作者对宁静夜空下大自然的生物的描写太传神了,好像是在看纪录片《蓝色星球》。

***

【原文】

夜静极了,真是美妙。南十字座和老人星,群星璀璨,无比耀眼。一丝风都没有,空气温和宜人,透着奇妙的芳香。天空映着椰子树的轮廓,它们似乎在侧耳倾听着什么。时不时有一只海鸟发出一声哀鸣。

【我的书评】

我好悲伤呀。刚才在学校西街的菜鸟驿站门口看到了一个很好看的女孩,一眼就被她迷住了,好想上去认识她。她刚好又站在门口拆包裹,持续了一分钟的时间,在这一分钟里我都在犹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我再也遇不见她了……

【我的书评】

作者对每个人的观察组成了这部书。你读完这本书不仅会学会怎样去打量一个人,猜测他的经历和性格,更会深深地感受到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人生,正是这丰富多彩的人物画廊组成了我们这个地球村,而自己只不过是地球村中的一员,绝不是它的中心。

***

【原文】

R。他是个骨瘦如柴的年轻人,看上去好似是伦敦哪家证券交易所里的职员。他的牙烂得厉害,镶了金牙,嘴巴长得很小,一看那张嘴就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样。他是个粗俗的家伙,是个文盲,说英语不发“h”音。他在岛上有几年了,像原住民一样纹了身。我很奇怪,他为什么甘愿忍受纹身的痛苦。可能是这个地方美丽、友好的当地人太迷人,这些刺激了他粗俗的灵魂,让他做了件自以为浪漫的事。也可能他只是觉得纹个身能使自己在那些和他睡觉的女人眼里更具魅力。

萨瓦伊岛。雨后,阳光普照,走在灌木丛中,就感觉自己身处温室之中,热浪滚滚,闷热潮湿,直叫人喘不过气来,而且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树林、灌木丛和各种藤蔓都在疯狂地生长。

我猜她的眼睛曾经无比湛蓝,但现在已经是极浅的蓝色了。现在,只有她薄薄的上唇和迷人的微笑还和年轻时一样美丽。她没怎么化妆,举止闲适、自然、优雅,一看就是一位长期生活在上流社会、通达明理的女性。

她告诉我,她在伦敦首次参加社交活动时,只有两套晚礼服,其中一套还是将一件家常衣衫抽出一根带子改的。她说那时候女人都不化妆,但是她天生明眸皓齿,唇红眉黛,占一点便宜。她很引起了一些轰动,当她去马房租马骑去公园兜风时,马房的人要关上大门好挡住围观的人群。

她告诉我,她曾经和奥地利的鲁道夫皇储有过挺深的感情。他送过她一枚华贵的绿宝石戒指。一天晚上他们吵了一架,当时她从手指上撸下戒指,扔到了火里。他惊叫一声,立刻跪到地上,“扒开”(这是她所用的词)燃烧着的木炭,好救出那枚昂贵的戒指。她说这事时,薄薄的上唇鄙夷地翘起。“打那以后,我就没法儿爱他了,”她说。

到了纽约后,我又见过她两三次。她对跳舞如痴如狂,几乎每晚都要到舞厅去。她说那里的男子跳舞很棒,却只要付五十美分。她如此直白,让我听来很恶心。这个曾经令世界臣服其脚下的女人,竟然会花半美元来让男人陪她跳舞,这让我觉得十分惋惜。

这里汇集着美国商人、海员、商店老板。人们在这里进行各种各样的交易。这个地方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神秘气氛,若是说这里正在进行着什么不正当交易,也是可以相信的,场景、气氛都很像。这里白天光线昏暗,晚上的电灯光则阴冷而不祥。

中国人聚居区。一街又一街的木板房,一层、两层、三层高,刷着各种颜色,但时间和风雨已将这些颜色弄得脏兮兮的。它们看上去摇摇欲坠,似乎租期快到了,租户们觉得不值得再费力气去修葺。店铺里摆着东西方商品,各种各样,应有尽有。中国伙计面无表情,坐在店里漫不经心地看着店外过往的行人。有时,在晚上,你会看到一对黄皮肤、满脸皱纹、眼睛细长的中国人,正全神贯注地玩着一种神奇的游戏,大概是中国版本的国际象棋吧。他俩身边围满了旁观者,个个和他们一样专注,而两个下棋的人走起棋来都慢之又慢,每一步都要花上大量的时间来左思右想。

红灯区。你沿着海港边的小巷一直走下去,巷子里一片漆黑,穿过一座摇摇晃晃的桥,便来到一条路,路面上满是车辙和坑洞。再往前走一点,路两旁便有可以停车的地方。路边还有灯火通明的酒吧和一家理发店。这里有一丝躁动,一种心怀期待的焦躁不安。你转过一条狭窄的巷子,向左向右都可以,便到了红灯区。它极规则、有秩序,而且整洁,却让人感受到一种颇具讽刺意味的恐惧,因为求爱过程从未安排得如此有计划、有系统。那些漂亮的小平房被分成两套寓所,每套里面住着一个女人,每套寓所里都有两个房间、一个小厨房。两间房中一间是卧室,里面有一个五斗橱、一张带蚊帐和帘幕的大床、一两把椅子,看上去显得局促狭窄。客厅里有一张大桌子,一架留声机,六把椅子,有时还会有架钢琴。墙上贴着旧金山博览会的三角旗,有时还有些廉价的印刷品,最受欢迎的是《九月的清晨》,还有旧金山与洛杉矶的照片。小厨房里杂乱无章,常备啤酒和杜松子酒,供客人饮用。

女人们都坐在窗边,这样就能让人清楚地看到自己。有的看书,有的人对过往行人不加理会,埋头做着针线活,也有人盯着走近的路人,大声招呼他。

她们绝大多数都没有什么青春美貌,看到她们长成这样,你会奇怪她们怎么能维持生计。她们双颊上擦着厚厚的胭脂,穿着艳俗廉价的盛装。你一旦走进去,百叶窗就会放下来,如果这时有人敲门,应答就是:正忙。

平房间的街道上偶尔亮着一盏路灯,主要的光线来自平房窗户里透出的灯光。男人们来回游荡,一般都一声不吭,瞧着女人们。偶尔有人打定了主意,便迅速跨上通往客厅的三级台阶,一进门,门和窗就关上了,百叶窗也放下来。大多数男人只是去那儿看看。他们来自各个国家。有进港船只上的水手、美国炮艇上的水兵(大多数都喝得醉醺醺的)、夏威夷人、驻岛上兵团里的白人或黑人士兵、中国人、日本人。他们在夜色中游荡着,空气中似乎都有欲望在悸动。

他的妻子具有当家主妇的庄重,身体健壮,脸色红润,棕色的头发服帖地束在脑后。她给你的印象是能干、实事求是。

他很瘦,满脸皱纹,灰色的头发剃得很短,看起来像希腊学派现实主义雕像中的老渔夫。他黑色的脸上毫无表情。他一边用手敲着葫芦打出奇怪的节奏,一边用单调低沉的嗓音唱着。他似乎是一口气唱到底,根本不停下来换气。

再往前,植被渐少,你就来到了熔岩原,满眼灰白,一片死寂,没有植物生长,也没有鸟儿欢唱。你看到地面冒着烟,有的地方是滚滚浓烟,另外一些地方则是笔直而上的轻烟,像是小屋烟囱里飘出的炊烟。你下车步行,脚下的熔岩咔嚓作响。你时不时会遇到一条狭窄的裂隙,里面冒出含硫的烟,弄得你连连咳嗽。最终你走到了锯齿状的火山口。下面的景象你从未料想到,壮观、恐怖。往下看,是一片广大的熔岩之海,黝黑、厚重,翻腾涌动,永不止息。熔岩只是薄薄的一层,不时有红色的火焰冲破薄壳,汹涌而出;不时地会有一道焰流冲天而起,高达三十、四十或五十英尺。这些炽热焰流喷涌跳荡,像人造喷泉。有两点让人无比震撼:一是它的轰鸣声,像天气恶劣时海浪的怒吼,也一样的永无休止,又像大瀑布的咆哮一般令人战栗;另一个是它的运动,熔岩无休无止、蹑手蹑脚地向前流淌,看着它的移动,你会觉得它似乎是有生命的,它的运动是有目的的。它静悄悄地前行,前进中似乎有着异样的坚毅,不屈不挠到了无耻的地步。可它又超越了一切活物,如同命运一般无法避开,如同时间一样冷酷无情。熔岩像是远古泥浆化出的变形怪物,缓缓爬行着,寻找令人作呕的猎物。熔岩坚定地向一个火光熊熊的洞口移动,接着似乎是跌进了一个无底的火坑。你看到一个个巨大的火洞、巨大的火坑。一个站在火山口的人说:“天啊,这就像是地狱。”

太平洋。有些天,它能将你所有的想象都描绘展现出来。海面风平浪静,蔚蓝的天空下,海水蓝得耀眼。地平线上飘着蓬松的白云,日落时分,它们会形成奇怪的形状,看上去你会觉得正面对着起伏的山脉。然后夜晚也十分可爱,繁星灿烂,而月亮升起之后,眼前更是一片银光闪烁。但海上常有大风急浪,比你想象的要频繁得多,海面满是白头浪,有时它会像大西洋,灰蒙蒙一片。海上涌浪起伏。太平洋最令人惊奇的是它的荒凉冷清。你航行了一天又一天,却见不着一条船。偶尔能遇上些海鸥,表明不远处有陆地,有一座被茫茫大海环绕的小岛,但遇不上过路的货船,没有帆船,也没有渔船。这是一片空荡荡的荒原,而渐渐地这种空寂让你心中平生隐约不祥之感。这寂寥的空旷令人恐惧。

他是一个高大的犹太人,身材魁梧,结实有力,但举手投足丝毫没有风度,十分笨拙。他一张黄脸,又瘦又长,大鼻子,黑眼睛;声音大而刺耳。他咄咄逼人,恃强凌弱,凡事总想独断专行。他脾气暴躁,无比敏感,时刻留神自己是不是被人怠慢了。他一直含含混混地威胁要给某人鼻子来一拳。他喜欢打扑克,而且一有机会就会偷看邻座的牌。他没完没了地抱怨自己的牌,诅咒自己的运气,但几乎每次打牌他都赢。要是他输了牌,他就会连礼貌也输掉,把牌友全都怒骂一通,然后起身走开,一晚上谁都不理。他在钱的问题上很精明狡猾,要是能从朋友那儿骗得哪怕六便士,他也照骗不误。但是留声机播放的一段无病呻吟的旋律,月光洒满太平洋这般显而易见的美景,这些都会让他感动不已,他会嗓音颤抖着说:“鸟,这真太他妈的棒!”

他比格雷年轻许多,矮个儿,强壮结实,大脑袋,黑头发,但头顶上已谢得厉害。他的脸刮得很干净,一双外突的棕色眼睛。他来自纽约的布鲁克林区。他和格雷一样唠叨、庸俗、大嗓门,但尽管他说起话来有些粗鲁(那只是他自卫的方式),还是一个心地善良、善解人意、感情丰富的人。他对自己的族别很敏感,每每谈话涉及这点,他就会扭头看别处,一言不发,显得难堪。他在钱上很精明,绝不让自己吃亏。

轮船的轮机员给我讲了阿方的故事。他来到夏威夷,开始是做苦力,后来成了厨师,买了地,雇了中国劳工,最后发了财。他和一个葡萄牙的欧亚混血女人结了婚,生了一大群孩子。他的孩子接受的是美国式教育,他觉得自己在他们中间像个陌生人。他深深地鄙视西方文明。他想念自己年轻时的中国妻子,那时他住在一个海港城市,他怀念那儿的生活。有一天他把家人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自己要离开他们了。从此他便音信全无。根据这条可以写一个故事,但我一直没有写,因为我发现杰克·伦敦早就这么做过了。

帕果帕果一丝风都没有。这里酷热且多雨。刚刚还是一片蓝天,突然便可见一片浓黑的乌云飘至港湾入口,随后便是大雨如注。

他们常染发,男人、女人、小孩染着深浅不同的红色,在年轻人身上给人一点轻浮却可爱的感觉。他们双眼分得较开,眼窝并不深陷,这让他们看上去有点像古代的浅浮雕。他们的身材高大,体态优美,你经常能看见一些人,他们令人想起埃伊那岛上的大理石雕像。他们迈着大步,透着闲适和尊贵之气,从容而行;在路上遇到你时,他们就会向你打招呼,满脸堆笑。他们都爱笑。

传教士。他又高又瘦,长长的四肢,关节松松地接在一起。他的脸颊凹陷,颧骨很高,漂亮的深色大眼睛深陷在眼窝中,嘴唇丰满性感,头发留得挺长。他看上去形容枯槁,心中压抑着一团热火。他双手大大的,手形挺好,手指细长;原本白皙的皮肤被太平洋的骄阳晒得黝黑。

他的妻子,是一位小个女人,发型相当复杂,金边夹鼻眼镜后面一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她的脸很长,像羊脸,但看上去一点都不愚蠢,倒显得极其机警。她的动作像鸟一样敏捷。她最引人注意的是声音,尖细、刺耳、没有任何音调变化,听起来枯燥乏味,叫人难受,像风钻的噪声刺激着人的神经,惹人恼火。她穿着黑色衣服,脖子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金链子,上面挂一只小十字架。

房子里几乎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破铁床,挂着张破蚊帐,一把摇摇晃晃的椅子,还有一个脸盆架。雨噼里啪啦敲击这波状铁皮屋顶。

他们弹起琴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用手打着节拍。有两个人站起身,跳起舞来。这是一种奇怪、粗野的舞蹈,看上去有点野蛮和原始。他们的舞步飞快,手和脚快速舞动,身子扭出奇怪的样子。这舞蹈是色情的,甚至是肉欲的,但毫无激情;纯动物性,幼稚,古怪但不神秘,简言之是自然的,几乎可以说是孩子气的。

船航行在寂静的海面上,头顶上是繁星和反复无常的天空,船上卡纳卡人弹着、唱着、跳着,这真是一种奇特的感受。最后他们终于跳累了,便展开四肢躺在甲板上睡着了,一切都归于沉寂。

船长。他是个胖胖的小个子,浑身上下不见棱角,一张圆脸像轮满月。他面色红润,没蓄胡子,脸上的小胖鼻子像颗纽扣,牙齿非常洁白,金色的头发剪得很短。他长着两条胖胖的短腿和两支胖胖的胳膊,手也很胖,手背上有深深的小坑。他有一对圆圆的蓝眼睛,戴一副金边眼镜。他也不算毫无魅力。

他活得很安逸自在,喜欢威士忌酒和萨摩亚姑娘,常绘声绘色地讲起自己是如何成功虏获她们芳心的滑稽故事。

他剃了个光头,棕色的大眼睛,脸长得很滑稽。他像是安了弹簧,总是机敏灵巧、兴高采烈,而且嗜酒如命,每天上午都因头晚缺觉而无精打采:“天哪,我昨天晚上过得真是痛苦,”他说,“以后不了,我从此戒酒了。”但是到了中午他便恢复过来,头也不那么疼了,喝上一杯,他便又活泼快乐起来。

他五十岁了,但依然豪气干云地说来年二月要参军上前线,不过你可以肯定,到了二月他又会说三月再去。他成天坐在自己的吧台后面和客人们闲聊,稍微一劝,他总是很乐意陪客人喝上一杯。他在悉尼开过几家旅店,特别愿意做买卖,从一家旅馆到一匹马,从一辆汽车到一张野营床架,无所不买,无所不卖。他口气间显得特别好斗,喜欢告诉你他曾经如何给某某鼻子上一拳之类的。在这些争斗中他从来不曾失利过。他只是这家旅馆的挂名老板,真正负责经营的是他的太太。她是个瘦削、高挑的女人,四十五岁,气势威严,神情果断。这个女人五官都大,嘴唇抿得紧紧地。他极怕她,旅馆中传言,说两口子在家吵架时,她不仅会破口大骂,还会拳打脚踢,好让他服服帖帖。人们都知道晚上他喝醉了酒,她就会把他关在他那个小阳台上整整一天。在这种时候他不敢擅离禁闭室,只能可怜巴巴地和下面街上的人说说话。

椰子树一路长到了水边,并没有排成排,而是间隔开来,遵循某种秩序隐然成形。它们看上去有些像老姑娘们跳芭蕾舞,年老却很轻浮,傻笑着,又硬要摆出一副优雅的姿态。

她行动没精打采,声音也是懒洋洋的。她不美,连好看都算不上,但那张脸倒还天真讨喜。

他则是个高个儿男人,脸不大,很瘦削,由于长年暴露在热带的太阳下,所以黑黝黝的。他的嘴巴长得不怎么样,留了撮小胡子也没掩饰住。他笑起来很蠢,一开口就露出一排黄牙。他是学医出身,很为自己的医学知识骄傲。他喜欢无聊的笑话,主要是喜欢恶作剧的,还爱打趣人。

他娶了一个混血女人,两人有个年幼的儿子,但是她和她父母住一块,他则住旅馆。他看上去有些狡猾鬼祟,不会让人生出诚实谨慎之感。但他非常想让别人觉得他风格高,总是装得乐呵呵的。

他贪酒,一星期要烂醉三四次,经常是在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喝多了酒他便爱吵架,还总想找人打架。醉了便郁郁寡欢,报复心重,茫然地躺着,不得不起身走路时,就跪在地上,一摇一摆地挪动。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他交易中的重要筹码。他和年轻人们一起玩牌,一点一点地把他们口袋里的钱全掏光。

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红色的短发日渐稀疏。他说话带有苏格兰口音,声音低沉、平静。他是个严谨、有些书呆子气的小个子。

英国人俱乐部。这是一座简单的木框架小屋,面朝大海,一边是个台球室,后面还有一个小酒吧,另一边则是间休息室,里面有藤椅,楼上还有间屋子,放着些旧报纸和杂志。人们来这儿也就是喝喝酒、玩玩牌、打打台球。

他为当地的马赛驯马。他是澳大利亚人,高大健美,皮肤很黑,你会把他误认作混血儿。他的五官对于他的脸而言似乎嫌大,但是当他穿上白色马裤,套上马靴马刺时,他看上去清爽、英俊而挺拔。他非常喜欢他的混血妻子,她相貌平平,面色蜡黄,还镶了几颗金牙。他有一个白皮肤黑眼睛的宝宝,还只会爬呢,他为此自豪。

一个小老头,满脸皱纹,饱经风霜,驼着背,看起来像只白猴子。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眼睑上一圈红边,目光犀利。他像棵古树一样粗糙,疙疙瘩瘩的。他是瑞典人,四十年前来到这个群岛,当时他是一艘帆船上的大副。后来他还当过运奴船的船长,干过奴隶贩子、铁匠、商人、种植园主。有些人想杀他。一次和所罗门岛人斗殴,胸部受了伤。他曾经非常富有,但一场飓风毁了他的店铺,让他破了产,他现在除了十八公顷椰子地外什么都没有了,他就以此维持生计。他每天都去中心旅馆的酒吧,穿着破旧的蓝亚麻布衣服,喝兑了水的朗姆酒。

他个子挺高,衣冠楚楚,头发留得很长,留了一缕伦敦商人特有的垂发。他说话带伦敦口音,附庸风雅,矫揉造作。他总让你觉得他正要去盥洗间,他动不动就点头哈腰,让人觉得他嘴里正在说:“这边请,夫人,右边第二个柜台,女士针织品。”

我走进他的房子,问他能否给我一顿晚饭吃。他是个很瘦的人,小脑袋,灰白头发,戴着眼镜,穿着脏兮兮的睡衣。他有个混血妻子,三个极其白皙、瘦弱的孩子。他醉酒昏睡了很久,这才刚刚醒来,几乎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极度紧张,哆哆嗦嗦,干瘦的双手不停地抽搐着,他不时紧张地向背后飞快瞟一眼。他是英格兰人,在岛上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做椰子干、棉布和罐装食品生意。他的妻子为我们准备了一顿晚餐,有鸽子肉、蔬菜和奶酪,他想和我们一起吃,但却一口也咽不下去。我们刚吃完,他就说:“好吧,你们也得上路了,我就不留你们了。”他显然急着赶我们走。

他说起话来声音又低又柔,带着澳大利亚口音。他的妻子是个高大强壮的女人,脾气很好,面容很讨喜,头发十分浓密,稍微做了点修饰。

下来后,酋长请我们去他家喝卡瓦酒。此时风刮得猛了,捕鲸艇上的人满腹疑虑地打量着波涛汹涌的灰色海面,出口处巨浪滔天,猛烈地撞击着礁石,他们怀疑我们能不能顶着这样的浪划出去。但我们还是上了船,酋长过来帮我们,他是位相貌堂堂的白发老人。和我们一起上岸的女人们也都坐到了船桨边。我们在浅水中行进,到出口时停下来观望浪头。等了一会儿,他们做了一次尝试,但船卡在了礁石上,看上去下一个浪肯定要把我们吞没。我脱掉鞋,准备游泳。老酋长跳出去,把船推开。然后桨手们全力以赴,大声吼着,疯狂地划桨,海水拍击着船身,溅得我们全身透湿。我们终于划了出去。酋长向我们游过来,老人搏击风浪的样子,真是一幕雄壮的风景。

海湾开阔而美丽,周围环绕着灰色的山,山脉一直伸向蓝天碧海,消失在未知的远方。你会感觉远处那密林间存在另一种奇特而隐秘的生活,并且似乎有一点原始,有一点黑暗、凶残。

空气酷热、压抑,而且沉闷,雨噼里啪啦无休无止地下。

他穿着件破旧的教士袍,足蹬黑色的长统靴,头戴灰色的遮阳帽。他枯瘦干瘪,一脸皱纹,没留胡须,一头又长又直的花白头发,眼圈总是红的,一双眼睛总是泪汪汪的。他的外表有点什么显得特别怪诞。他话很多,英语很流利,但口音很重。他的双手青筋暴绽,疙疙瘩瘩,指甲也残缺不全。

他孤身一人,穷困潦倒,邻居都不怎么认识他,他也鄙视他们,认为他们是上帝的弃民。他自认为受到上帝的特别眷顾。但他的生活一团糟。他的妻子死了,他的孩子们个个堕落,他种的椰子没有收成。他把自己的不幸看作是上帝令他背负的十字架,让他承受磨难,象征着上帝的特别眷顾,但显然他的不幸多是自己的过错所致。

街上的建筑、邮局,还有大洋州航运公司的办公楼不像太平洋诸岛上多数建筑那样严肃、务实、沉闷,它们看上去华丽俗艳,但颇让人觉得愉悦。海滩以及海滩上郁郁葱葱的树木都带有一些法国风情,让人想起都兰某个外省小城的城垣。

她棕色的大眼睛十分清澈,表情愉悦而坦率。她脸上总挂着微笑,笑声爽朗而响亮。

他容易兴奋,说起话来手舞足蹈,要打很多手势。他说话非常快,嗓音经常跑调,冒出个假音来。他英语和法语说得都很顺溜,但不怎么准确,口音也奇怪。当他脱光衣服,围上一块长方形印花布,下海洗澡的时候,顿时一副原住民的样子,唯有肤色才透露出他的白人血统。他从心底觉得自己是个原住民。他喜爱原住民的食物和风俗。他以他的原住民血统自豪,毫无混血儿的故作羞愧。

房子建在一座小山上,三面俯瞰大海,正对着莫雷阿岛。海岸上长满了茂密的椰子树,后面是神秘的群山。这房子难以想象的破败。一层的房间很大,有点像个仓库,高出地面,有台阶可以走上去。框架墙坍了好几处。房子后面是两间小棚子,其中一间用作厨房,地上挖了个洞,里面生火,在上面做饭。房子顶上是两间阁楼,每间里面除了一张桌子和一张铺在地板上的褥垫外,别无他物。那个仓库样的房间是起居室,家具包括一张盖着绿油布的杉木桌子,两把折叠躺椅,两三张非常破旧的曲木椅子。房里用椰树叶子装饰了一下,叶子从顶部撕开,然后贴到墙上,或裹到承重的梁上。天花板上吊着六只日本灯笼。一束木槿花给房里带来一抹亮色。

厅里满是廉价的法式家具,墙上钉着给老酋长授勋的相关文件、政界名流的签名照,以及常见的婚礼合影,人物都已模糊不清。每间卧室里都塞了张巨大的床。她是位高大壮实的老太太,头发花白,常闭着一只眼,但又时常会睁开,目光神秘地盯着你。她戴着眼镜,穿一件破旧的黑色宽松长袍,非常惬意地坐在地板上抽着原住民的土烟。

高高的海浪打上船,把我们浇得透湿。船猛烈地摇晃,被抛起来又落下去。突起狂风,天降大雨,瓢泼大雨挡住了人们的视线。巨浪排山倒海。驾船冲过海浪,这个经历令人兴奋(对我来说也令人惊恐)。

大雨倾盆而下,我们全都湿透了。我们上了一条从岸边开来的捕鲸船,之后又得蹚上岸去,接着我们沿着一条泥泞的路走了四英里,蹚过条条小溪,大雨一刻不停地砸在我们身上。最后我们终于到达了要留宿的房子。

我参观过一次唱诗班排练,领唱的是个盲女,他们一连几个小时唱着长长的赞美诗。就近听,他们的声音响亮而刺耳,但当离得远一点,坐在柔和的夜色里,那效果却十分优美。

我沿着路走着,突然听到说笑声,便循声而去,穿过比人还高的芦苇丛,不时蹚过齐腰深的泥泞水塘,最后来到一条水流湍急的小溪前。这里有十几个人,男女都有,只围着印花布,拿着长长的鱼叉,他们旁边的地上是一堆大银鱼,每一条身上都有一个大口子,鲜血淋淋,它们都是被鱼叉叉死的。我等了一会,突然有一人喊了一声,让大家做好准备,所有人都各就各位,拿好鱼叉,突然一群鱼飞快地顺流而下往海里游去。一时间大家都兴奋起来,又叫又嚷,鱼叉撞击,人们跳进水里,逮住了十几条大鱼,把它们扔到岸上。鱼儿扭动、蹦跳着,尾巴拍打着地面。

水色斑斓,包括最深的深蓝到浅浅的翡翠绿。礁带很宽,珊瑚深浅不一。你可以走上礁石,看见不远处大浪滔天,海面风起云涌,而与此同时环礁内的水面却如水塘般波澜不惊,这感觉真是奇怪。各种各样奇怪的动物潜伏在珊瑚里,鲜艳的鱼儿、海螺、海参和一些浅粉色的软体动物在水里蠕动着。

夜间四周一片寂静,非常惬意。空气温和宜人。天上的星星倒映在环礁内的水中。没有一丝风。我们在甲板上铺一条毛毯,舒舒服服地躺下。

这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入口,不过是礁脉有一处沉进水中,留了一个小凹口而已,打一个浪过来,才勉强有水供小船蹭过去。进去之后也没法划船前行,因为珊瑚太密了,几个当地人下了船,蹚着齐腰深的水,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狭窄通道把船一直拖到岸边。海滩上有白色的沙、珊瑚碎片和数不清的甲壳动物壳,接着是一棵棵椰子树,然后你就到了六间茅舍前,这六间茅舍围成一个小小的村落。其中一间是工头的,两间贮藏椰子干,一间给工人住,另外两间舒适宜人的草屋一间作客厅,另一间是卧室,供岛主使用。这些茅舍建在一片树林中,古老、巨大的树木投下树荫,带来清凉。

显然,这座岛从海里升起来的时间相对不长,内陆大部分地方还是不毛之地,土地结着硬块,差不多就是个沼泽地,你一踩上去就会陷进去几英寸;这里可能曾经是一个咸水湖,现在干了,其中一块地方仍有个小湖,不久以前它应该还要大出不少。除了椰子树,这里似乎只长杂草和一种看上去有些像金雀花的灌木。在其他所有的岛上都随处可见鹩哥,但是这里只有两三只,是最近被人带上岛来的。岛上的鸟类都是巨大的海鸟,黑色的羽毛,又长又尖的喙,叫声尖厉。

海滩上真的是银光闪闪的白沙,就和书上对太平洋诸岛描述的一模一样,走在阳光下的沙滩上,它亮晃晃的,让人不敢直视。海滩上四下散落着白色的死蟹壳和海鸟的骨架。到晚上,整个海滩似乎都在动,一种轻轻的、不停的运动,怪异而神秘,初看上去很是奇怪,但点亮火把,便可看清这是数不清的贝壳类生物在不停地爬动,它们在海滩上缓慢、悄然地四处活动,而它们的数量太庞大了,整个海滩看上去都好像活了过来。

这是一条宽阔的堤道,沿着它你可以绕岛而行。但它粗糙不平,会扎烂你的双脚。水洼里鱼儿四处穿梭,时不时有一条鳗鱼露出它丑陋邪恶的脑袋。抓龙虾:晚上你提着防风灯沿礁带往前走,左右仔细地看,不放过任何一个旮旯。鱼儿被灯光惊吓,一扭身子便溜走了。走路需极谨慎,因为到处都是巨大的海胆,被它戳到脚会留下很深的伤口。龙虾非常多,不用走多远你能看见一只。你上前用脚压住它,一个当地人就走上来,迅速抓起它扔到绑在肩上的一个旧煤油罐里。在晚上这样走路,没有一点方向感,回去时要找到船可不是容易的事。有那么几分钟我们觉得大概得在礁石上过夜了。头顶没有月亮,不过天上没有云,星光灿烂。

黑色的大鱼围着诱饵贪婪地吞食着,于是我们轻而易举地把它们一条接一条地拉出水来。鲨鱼也很贪婪,但我们得把诱饵从它们口中夺过来,因为鱼线太细了拽不住它们。一次,一条鲨鱼咬上了我的钩,它一眨眼就把线挣断了。

鲨鱼真是一种相貌丑陋、阴险的动物,长着难看、骇人的颚。鲨鱼死后,鱼钩被挖了出来。中国人割下鱼鳍,放在太阳底下晒干。一个卡纳卡人砍下死鲨长着可怕牙齿的颚,把它的残躯扔回海里。

这里就像一座魔幻花园,匆匆游过的鱼儿就是翩翩起舞的蝴蝶。这里一点都不真实,让人称奇。它如梦如幻,像是哪个极富想象力之人的幻想。珊瑚之间是些小水洼,水底是白色的沙石,这里的水无比清澈、波光粼粼。

夜幕降临,夜晚清新而寂静,此时海滩似乎突然爆发出热烈、疯狂的活力。不计其数的有壳动物开始在水边爬来爬去,而水中的所有生物似乎都在活动。鱼儿出水;海面上有神秘的打水声;一条鲨鱼恶狠狠、悄无声息地游过,所到之处所有的小东西都被吓坏了,水中一阵骚动。成百上千条小鱼跃出水面;有时,一条色彩鲜艳的大鱼一跃而起,在空中留下一瞬的绚丽,闪闪发光。

夜静极了,真是美妙。南十字座和老人星,群星璀璨,无比耀眼。一丝风都没有,空气温和宜人,透着奇妙的芳香。天空映着椰子树的轮廓,它们似乎在侧耳倾听着什么。时不时有一只海鸟发出一声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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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七

芭蕾舞。从舞者转瞬即逝的优美舞姿中,我看到生命的象征。这样的美要通过无止境的努力才能获得,凌空一跃,摆出优雅的姿势,这样的舞姿值得刻成浮雕,万古流芳。可由于重力拼命地将舞者向下拉,因此这样的美在获得的那一刻便消失了,只有一阵美妙的感觉留在记忆里。而生命,若是活出色彩,活得广博,便也像这舞蹈一般,只有到了它美丽的尽头才得以成为艺术品,并且刚刚达到完美便化为了乌有。

【我的书评】

欧美多是资产阶级的作家,他们都是社会中的上流人士,属于毕业于牛津剑桥之类名校的精英分子,他们接触社会底层的经历较少,更多的是站在宏观层面上发表对世界的看法,对底层人民的辛酸苦辣不能做出最真实有力的描写,相比之下,俄罗斯的作家们更多出生于平民阶级,像陀氏就是个赌鬼加酒鬼,经常输到只剩裤衩,他对生活有着更为深刻的体验,这些经历又被他的才气所驾驭,铺展开来一个个奇妙非常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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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这些英国和法国作家所描绘的生活是我们所熟知的,而我以及我这一代人都厌倦了它。他们描写的社会是一个被整顿、束缚了的社会。这种社会的思想毫无新意,千人一面。在这样的社会里,就连放纵情感也只在允许的限度内。这种小说只适合中产阶级文明,它的读者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坚定不移地记住他们所读到的一切都是虚构的。

荒唐的九十年代刺激了有头脑的人,让他们无法再冷漠下去,使他们焦躁不安、心怀不满,但却没拿出什么东西满足他们。旧的偶像被打碎了,但取而代之的却是纸糊的。九十年代的人大谈文学和艺术,但九十年代的作品却像玩具兔子,拧紧了发条,它们便会往前跳,然后咔哒一声,不再动弹。

现代诗人。我宁愿他们多一点情感,少几分聪明。他们浅吟低唱,却不是因为巨大的忧伤,而是良好教育带来的清醒、愉悦。

特务。他的个头连中等都不到,但长得虎背熊腰。他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悄然无声,姿态很奇特,有点儿像只大猩猩,胳膊垂在身体两侧,离身体有点距离。他给你一种他几乎是一只猿的感觉,随时准备一跃而起,有使不完的劲儿,这让人感到不安。他粗短的脖子上长着方方的大脑袋,脸刮得很干净,小眼睛敏锐狡猾。那张脸扁平得奇怪,就好像五官被一拳打陷进去了似的。他的大鼻子肉乎乎的,很平,嘴巴也很大,一口黄牙倒是挺小。

他从来不大笑,但常常轻笑,笑时眼中闪烁着幽默的光,残忍的幽默。他穿着美式成衣,很得体,乍一看,你可能会认为他是个中产阶级移民,在中东某个繁华的城市做点小生意,小有成就。他英语说得很溜,但不准确。和他在一起呆久了,便不可能不欣赏他的决绝。与他坚毅的性格相对应的是他强壮的体魄。他冷酷、聪明、谨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说到底,他让人感到恐惧。他想象力丰富,满脑子点子,这些点子全都狡诈而大胆。他所从事的工作错综复杂,而他则像个艺术家,视之为赏心乐事。当他向你介绍自己想出的一个计划,或是描述哪次成功的脱险,这时,他蓝色的眼睛发亮,满脸恶毒的快乐,容光焕发。他对人的生命有种英雄式的漠视,因此你会觉得为了某项事业,他会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的朋友或是儿子。他的勇气不容置疑,他的精神和头脑让他不仅能够面对危险(这不算是难事),也能忍受困苦和无聊。他生活俭朴,而且能够长时间不食不寝。他从不放松自己,也从未想过放松别人,他的精力充沛得惊人。尽管冷酷,但他的脾气很好,他能够杀掉一个人,却不表现出对那个人任何的憎恶。除去对好雪茄的极度喜爱,他的生命中似乎只有一种激情,那就是爱国。他极具组织纪律性,无条件地服从领导,也同样要求他的下属。

俄罗斯人的爱国主义很奇怪,它充满了狂妄自大:他们觉得自己与其他民族不同,并因此沾沾自喜;他们说起本国农民的无知时自鸣得意;他们大肆炫耀自己的神秘和复杂;他们重重复复地说自己用一副面孔看西方,换上另一副面孔看东方;他们为自己的缺点而骄傲(就像一个粗人对你说上帝就是这样造他的),洋洋得意地承认自己的确是愚蠢且无知,做计划时混乱不堪,行动起来优柔寡断。但是别的国家称之为“爱国主义”的那种复杂情感,他们却似乎没有。

我曾试着分析这种特别情感在我心中是由什么组成的。对我来说,单单是地图上英国的形状就意义深刻,它让我脑中生出万千意象:多佛的白色悬崖和茶色海水,肯特郡宜人的蜿蜒小道和苏塞克斯郡的丘陵,圣保罗大教堂和伦敦池,诗篇锦句,柯林斯卓越的颂歌,马修·阿诺德的《博学的吉普赛人》,济慈的《夜莺》,莎士比亚的台词选段和一页页的英国历史,德雷克和他的海船,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女王,汤姆·琼斯和约翰逊博士,我的朋友们,维多利亚火车站上的海报;还有隐约感受到的庄严、力量、传承;还有,天知道为什么,还有这样一幅画面:一条三桅船鼓满了风帆驶过英吉利海峡,火红的落日挂在天边——哦,气宇轩昂的航船,你撑起白帆,是要去往何方。

这样的感受和千百种其他感受汇集成一种情感,这种情感让人乐于牺牲,这种情感中兼有自豪、渴望和爱,但它是谦逊而不是自负的,并且不排斥一点幽默感。也许这样的情感过于精巧琐细,而俄罗斯实在是太大了,它的过去太缺乏骑士精神和浪漫传奇,它的个性太含糊,它的文学太贫乏,于是想象力无法将整个国家,它全部的历史和文化,都纳入一种情感之中。俄罗斯人会告诉你农民热爱他的村庄,而他的眼界也仅局限于此。

读俄罗斯历史,你会惊讶地发现,一代又一代,每个时期俄罗斯人的民族感都是那么淡漠。偶尔他们爱国热情高涨,赶走了入侵者,这样的事件少得可怜,一旦出现则叫人惊讶不已。通常情况下,只要事不关己,他们对同胞的沦陷和苦难是漠不关心的。神圣俄罗斯帝国能长时间地、顺从地套上鞑靼人的枷锁可不是事出偶然。现在轴心国可能会侵吞俄罗斯部分国土,这并没引起俄罗斯人什么愤慨,他们耸耸肩,一句话就打发了:“反正俄罗斯也够大的了。”

我的工作让我和捷克人有密切接触,他们身上的爱国情操让我惊诧不已。他们全身心沉浸在这种强烈情感中,根本没给任何别的情感留下空间。我觉得这些人让我敬畏而不是欣赏,他们为国家事业牺牲一切,他们不是冷漠人群中的两三个狂热分子,而是成千上万个公民,他们奉献出自己所有的一切,自己的安宁,自己的家园,自己的财产,自己的生命,以换取国家的独立。他们如同一家百货公司一般井井有条,如同一个普鲁士军团一样纪律严明,我所遇到的大多数爱国者也急于为自己的国家服务,但坚决要求自己也有利可图。(唉,这在我们国家实在是太常见了。国家生死存亡之际,人们依然忙着找工作,搞阴谋诡计,以权谋私,互相嫉妒,这样的事实,有谁会提到?)但是捷克人完全没有私心。就像母亲照料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们根本不求回报。别人得到冒险刺激的机会时,他们欣然接受单调乏味的工作;别人被委以重任的时候,他们甘愿居于卑微的职位。像所有具有政治头脑的人一样,他们也有不同的党派和纲领,但这些全都服从于共同利益。在俄国成立的伟大的捷克人组织,在整个战争期间,所有的人,从富有的银行家到穷苦的工匠,都捐出了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这难道不是个奇迹么?甚至战俘们(大家都知道那可怜巴巴的几个小铜板对他们自己来说是何等宝贵)也能攒下钱来,捐出的款项总额高达上万卢布。

九十年代只吸引理智,那是潺潺流水,一切从水中流过的东西都得到了净化。但当今文学吸引的是情感,那是一口井,一潭死水渐渐变得肮脏恶臭。九十年代人们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像所罗门的窗台上绽放的绚丽兰花,但我们当代人却把喜怒哀乐放在污水盆里。也许激情似火、燃起宝石般炫目的火焰的确有点荒唐,但做一罐面包酱也委实是单调乏味。

我读《安娜·卡列尼娜》时还是个孩子,那是本由沃尔特·司各特出版的蓝封皮译本。那时离我自己开始动笔写作还早得很,我对那本书的记忆已经模糊。许多年后我重读了《安娜·卡列尼娜》,这时我是从专业的角度看它的小说艺术,我认为这本小说有力、奇异,但有些生硬、枯燥。后来我读了法文译本的《父与子》,我对俄国的东西实在一无所知,没法欣赏它;那些奇怪的名字、独特的人物的确自有一番情趣,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但它只是一本平常的小说,和同时代的法国小说相似,不管怎么说,就我看来,它没有什么太重大的意义。后来,当我发现自己的的确确对俄国有了兴趣时,我又读了屠格涅夫其他的小说,但它们都没能打动我。这些小说里的理想主义太无病呻吟了,不对我的口味,而且读翻译本也无法领会俄罗斯人所欣赏的写作手法和风格之美,我觉得这些小说写得不成功。直到读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我读了《罪与罚》的德文译本),我才得以感知一种新的情感,令人迷惘又扣人心弦。这些书里才真的有对我来说意义深刻的东西。我一本接一本贪婪地读着这位俄罗斯最伟大作家的伟大小说。我最后读了契诃夫和高尔基。对高尔基我不以为然,他的创作题材的确奇且偏,但是论才华他似乎很平庸:他写最下层人民的生活,文风不矫揉造作,倒还可一读,但我很快就对彼得格勒的贫民窟没了兴趣。而当他开始深思或是进行哲学探讨时,我就发现他很浅薄。他的才华来自于他的出身,他是作为无产阶级写无产阶级,不像大部分的作家是作为资产阶级写无产阶级。但是,我发现契诃夫作品里的精神我十分喜欢。这才是个真正有个性的作家,他不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是一股狂野的力量,令人吃惊,给人灵感,叫人恐惧,又让人不解,契诃夫不是这样,你可以和他建立起亲密的关系。我觉得只有从他身上才能了解到俄罗斯的秘密,换了其他人都不行。他的写作题材广博,有直接的生活阅历。有人认为他堪比莫泊桑,但这样说的人肯定两者的作品都没读过。莫泊桑是一个聪明的说书人,但最多只能算效果精彩(当然,这应该是评判作家作品的标准之一),和实际生活没什么关联。读他的名篇时你会觉得有意思,但它们太不自然,经不起仔细推敲。那些人物都是戏剧舞台上的形象,他们的悲剧在于他们像木偶而不像活人。他们的出身决定了他们的生活观,而他们的生活观乏味而庸俗。莫泊桑的本质是一个衣食无忧的推销员,他的眼泪、他的笑声像是从哪家外省旅馆的商务室传来。他是郝麦先生的儿子。但读契科夫,你似乎根本不是在读故事。这些作品中没什么明显的奇思妙想,你也许会觉得这样的故事谁都能写,但实际上没有别人写这样的故事。作家有了一种情感,用文字表达出来,然后你便可体会这种情感,你就成了作家的合作者。用“生活的片段”如此陈腐的说法描述契诃夫的故事太不合适了,因为片段是割裂的一个小块,而读契诃夫的短篇时你绝不会有割裂之感:它是一种透过指缝看到的风景,尽管你只能看到一小部分,但你清楚它是绵延不绝的。

现在俄罗斯作家风靡一时,有些作家,仅仅是因为他们用俄语写作,就有些严肃的人来使劲儿夸大他们的优点,于是有的作家万众瞩目,比方说索洛古勃,其实他们本不值得人们这样重视。我觉得索洛古勃毫无价值,但是他把肉欲和神秘主义相结合,这肯定会吸引某个阶层的读者。

我们习惯了俄罗斯小说中的人物生活在冰冷的毛毛雨中,但《沙宁》中不是这样:天空蔚蓝,夏日宜人的微风拂过白桦,哗哗作响。

每一个刚开始研究俄罗斯文学的人都会惊讶于其贫瘠。对于十九世纪前的俄罗斯文学作品,就连最满腔热情的评论家也只不过对它们的历史价值有些兴趣。俄罗斯文学始于普希金,然后是果戈理、莱蒙托夫、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然后是契诃夫,没了。研究者会提到不少名字,但他们并不看重这些人,门外汉们只要随便读一读别的作家的作品,就会明白不读这些作家也没多大损失。我试着想象,如果英国文学从拜伦、雪莱和沃尔特·司各特开始,接下来是狄更斯、萨克雷和乔治·艾略特,最后以乔治·梅瑞狄斯收尾,那会怎么样?第一个影响就是人们会把这些作家看得更重。

正因为俄罗斯文学极其贫瘠,俄罗斯人才能对自己的文学琢磨得如此透彻。只要肯读书的俄罗斯人,就都读尽了俄罗斯文学,而且是频繁地读,读得烂熟于心,就如我们读钦定英译本《圣经》一般。因为俄罗斯文学的主要组成是小说,所以,比起其他国家来,小说在俄国知识分子的心中分量更重。

《钦差大臣》在俄罗斯享有盛誉。它本身就构成了俄罗斯古典戏剧的全部。每一个中小学生都读它,就像我们读《哈姆雷特》一样;它一到节假日就会公演,就像《熙德》节假日在法兰西戏剧院公演一样。

剧中的角色都已成为各种性格特征的代名词,现实中的人们可以对号入座,而且已经有上百句各类台词成为了格言成语。但其实它只不过是一部微不足道的闹剧,跟《德国小市民》大致一样,也许它的创作灵感就来自《德国小市民》。《钦差大臣》这部戏的水平和《屈身求爱》差不多。戏剧情节很普通,对剧中人物的刻画只是滑稽的模仿,而不是角色创作。不管你多发自肺腑地想相信他们的真实性,你也抑制不住自己对这些角色的不以为然。不过果戈理倒是有自知之明,没在剧里设置什么聪明或是体面人,所以没有破坏画面。他的剧中聚齐了一帮恶棍和笨蛋,说起来也达到了某种艺术完整,若是在这帮人中间安插个老实人或是能干人则会打破这种完整。康格里夫在这个问题上也一样睿智,他十分注意不要在自己笔下那群浪荡子中插入一个贤人。果戈理以及他同时代的人看重这一部闹哄哄的小滑稽戏,这倒不怎么奇怪,奇怪的是那些通晓西欧文学的评论家居然也看重它。通常,那些向世界介绍俄罗斯的人自己多半对其他国家不甚了解,就因为某些特征不是英国特色,他们便赞颂为俄国特色,而不知道这些特征是由自然条件造成的,在别的与俄罗斯自然条件相似的地方,也会有这样的特色。想要对哪个异邦有一点了解,你不能只在自己国家和这个国家生活过,起码你还得在别的哪个国家待过。

我没什么非凡的天才,但我有刚烈的性格,它多多少少弥补了我其他的不足。我有理智常识。大多数人什么都看不见,我却能把眼面前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最伟大的作家能看透砖墙,我的目光还没这么犀利。长期以来,人们都说我愤世嫉俗,我只是一直都说实话罢了。我就是我,我可不希望别人把我看成别的样子;而另一方面,我也觉得自己没有必要接受别人的虚饰伪装。

比起研究本国的人来,研究异邦的人没法指望认识太多的异邦人,而且由于语言、文化差异,多少年也没法儿和他们建立起亲密的友谊。即使英国人和美国人,虽没太多语言隔阂,也没法真正地互相了解。或许,只有当人们早年的生活以及教育背景相似时,才最能相交相知。塑造一个人的是他生命前二十年中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而英国人和俄国人之间的这道鸿沟不仅宽之又宽,还深不见底。单是语言差异就是不可逾越的困难,大大地拉开了两者的距离。就算你语言掌握得很好,也好不到足以让人忘掉你是外国人的地步,他们与你相处永远不可能像他们自己之间那样。外国人想要最大程度地深入了解一个异族,就得靠阅读,而在这方面,读二流作家要比一流作家更有用。伟大的作家会创造,而稍次一点的作家则是临摹。关于俄罗斯人,契诃夫能告诉你的远比陀思妥耶夫斯基要多。然后,通过对比你认识的人和你读到的人,你的脑子中便能形成一个印象,就算这印象同事实仍有差距,不管怎么说,它也相对完整、合理,且贯通畅达。

【我的书评】

大多数人都不是外文系出身,对我们来说学习一门语言不是搞学问,只是为了能够在适当的时刻使用到它,所以我们的终极目的是能够将其说出来和听进去,在阅读到这行文字的时候也能够理解,而不是深挖其语法结构,想象很多母语者都不一定明白那么深奥的结构特征。汉语是门神奇的语言,也许我们中国人自己去考汉语都不一定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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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于学习一门语言,我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学到我能流畅阅读、能应付日常对话的地步就足够了,再学下去就是浪费时间。想要精通一门外语需付出巨大努力,得不偿失。

【我的书评】

我不信教,不追星,不崇拜别人。我对那些对偶像如痴如狂的人的想法感到困惑,究竟那些人身上有什么黑暗物质能吸引到这群人神魂颠倒食不知味夜不能寐激动不已。

之前我追求的一个女孩在和我聊天的时候,老是跟我谈论她的爱豆,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说他如何努力如何善良吧啦吧啦,但在我看来作为一名歌手或者舞者在本职工作上付出汗水不是正常现象吗,在说他也跳得不怎么好唱得在我听来就是鬼哭狼嚎无病呻吟,就这玩意儿,想要我崇拜,他何德何能。

最重要的是,我在乎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爱豆,你才在我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我想了解的是你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我看来即使发生在你身上的芝麻琐事也比你爱豆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绩更能打动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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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一次在海上,认为自己身处危境、面临死亡,那时嘴边便不由自主地要冒出祈祷的话,这是儿时信仰的残存碎片,原本早已忘记。我凭着自己的意志,颇下了一番力气才抑制住了它们,得以冷静从容地面对下面可能发生的事情。在那一刻,我差点儿就要信仰上帝了,但幸好我还有敏锐的辨别力,认得出什么是无比荒唐的,这才摆脱了恐惧,没有投降。我试图在《人性的枷锁》里记下我为什么会舍弃了自己幼年时期的虔诚,但这种事难以精确描述,我也一直对最终的定稿不太满意。尽管我的思想方式很具象,不善于做抽象思考,但我挺热爱玄学,而看到哲学家像杂技演员走钢丝一般面对难以理解的东西时,我能从中获得强烈的快乐。我读过许多哲学著作,虽然有些赞成绝对事物存在论这种理论很理智,不知如何否定、驳斥它们,但对于“宗教”一词的通常所指我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信任,而我并没有从那些著作中读到任何能够诱使我放弃这种怀疑的东西。有些作家试图将玄学说的绝对事物与基督教的上帝整合在一个概念中,我对这种人没什么耐心。而且就算我曾怀疑过自己的见解,这场大战也早已打消了这点疑虑。

只要是观察俄罗斯人的生活,或是读俄罗斯小说,就一定会注意到强烈的罪恶感占了俄罗斯人生活的多大比重。俄罗斯人不仅会不停地告诉你他是一个罪人,而且他似乎是真心感觉自己有罪,时时受到良心的谴责,饱受痛苦煎熬。这一特点真实而奇怪,我试图找出个中缘由。在教堂里我们自然也会说自己是可怜的罪人,但我们根本不相信自己有罪,我们有头脑,知道自己绝不是什么罪人。我们都有缺点,都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但我们知道自己的行为还没到要让自己捶胸顿足或是咬牙切齿的地步。我们大多数人都还是挺正派的,机遇给了我们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就在其中尽力而为。就算我们相信有末日审判,我们也觉得上帝如此睿智,如此通情达理,我们这些凡人都能轻易宽恕邻居身上的一些小缺点,对我们身上类似的毛病,他老人家也肯定犯不着追究。倒不是我们自满,总的说来,我们这些人够谦逊的了,只是我们专心做手边的事,而不怎么记挂自己的灵魂。俄罗斯人则好像不一样。他们比我们更喜欢自省,有强烈的罪恶感,对忏悔的渴望更迫切。他们被这一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了一小点过失,他们就会悲切哀悔,抽泣恸哭,然而换了我们这些没这么敏感的人,根本不会为了些许小事而良心不安。

德米特里·卡拉马佐夫视自己为大罪人,陀思妥耶夫斯基透过他看到了一个暴躁、狂热的人,灵魂肯定在撒旦手里。然而冷静一点判断,德米特里不过是犯了些小错。他喜欢玩牌,酒总是喝得太多,喝醉了大吵大闹;他好色,还常常控制不了自己的暴躁脾气;他草率、冲动,但他的弱点也就这么多了。

实际上俄罗斯人根本算不上什么大罪人:他们懒惰,意志不坚定;他们话太多;他们没什么自制力,所以虽然表达起自己的感情来总是无比热烈,实际上感情是否如此强烈可说不准;但总的说来他们心肠好,脾气也好;他们不怀恨不记仇,慷慨大方,对别人的缺点很宽容;比起西班牙人和法国佬,他们也没那么沉迷于性事;他们友好;他们虽是火爆脾气,但火发起来快,熄下去也容易。如果他被罪恶感压着,这明显不是因为他没做或是做了什么事(实际上,他们多半是因前者而自责不已),而是由于生理上的癖好。参加过俄国酒会的人都会注意到,他们喝酒都喝得很凄惨。他们一喝醉了就会哭。他们常常喝醉。整个民族都受着宿醉头痛之苦。如果禁饮伏特加,抹去了俄罗斯人的这种怪癖,大概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正是俄罗斯人的这种特征让西欧的感伤主义者们认为很值得深思。

最近流行通过文学培养人们的吃苦精神,对此,我只觉得可怕。我一点都不赞成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于受苦受难的态度。我目睹过无数人受苦受难,自己也没少受苦难。当我还在学医的时候,我在圣托马斯医院的病房里见过病痛对各类病人的影响。大战中我也有过相同的经历,而且我还见过心灵上的折磨对人的影响。

我从没见到过痛苦能加强人的性格修养。“痛苦能使人完美、使人高尚”,这纯属杜撰。痛苦对人的第一个影响是使他变得狭隘。他们变得以自己为中心,他们的身体、他们的周围环境,在他们眼中都变得无比重要,在外人眼里这不可理解。他们变得暴躁易怒、满腹牢骚,成天在鸡毛蒜皮的事上纠缠。我遭受过贫困的折磨,也曾情场失意、希望破灭、理想幻灭、怀才不遇、缺乏自由,这些折磨都让我痛苦不已,而我知道它们让我变得善妒、无情、暴躁、自私、不公,反之富足、成功,以及快乐则让我趋善向良、变得更好。健康的人发挥自己所有的机能,他自得其乐,也能为别人制造快乐;他精力充沛,能利用并完善自己的禀赋;他的智力不断成熟,让他产生复杂的思想,变得充实;他的想象力让他能够掌控时空;他的感官通过培养和教育,能够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他一天天成长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但苦难会压抑活力,它败坏道德而不是提高修养;它不能育人,而是毁人。苦难有时的确能教人学会忍耐,而忍耐的确陶冶情操。但忍耐不是一种美德,它只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仅此而已。忍耐对那些想做大事的人来说是必要的,但在琐事中忍耐,也就同那琐事一样,不那么值得尊敬。如滑铁卢大桥,它本身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连通泰晤士河两岸的一条通道而已,是桥两端伸展开的伦敦城才让它变得重要。你不会钦佩一个有耐性慢慢收集邮票的人,这一品质的运用并不能改变集邮是一项不重要的消遣活动这一事实。

有人说受苦受难会让人顺从,而人们把顺从看做解决人生难题的方法。但顺从就是屈服于厄运的任性。顺从坦然地接受了残暴命运掷来的矢石,受尽折磨,还要说是些好东西。它亲吻惩戒自己的棍棒。顺从是被征服者的德性。勇士是绝不会顺从的,他会同生存环境做不懈地斗争,而且尽管明白自己与敌人并非势均力敌,他仍会义无反顾战斗下去。失败也许在所难免,但如果屈从了,就是双倍的失败。普罗米修斯被缚在岩石上,却依然英勇,坚不可摧;而另一个人,吊在耻辱的十字架上,还恳请圣父宽恕自己的敌人,因为他们的行为并非故意——对于有些人来说,普罗米修斯远比另一个家伙更鼓舞人心。对于英勇的人来说,顺从太接近于淡漠了。它有时会屈从于既不必也不该屈从的东西。它是奴隶们最后的尝试,好把自己的懦弱变成自我陶醉的理由。尽管人生的各种束缚牢不可破,一个人也照样应该斗志昂扬,充满反抗精神:尽管他饥饿寒冷,贫病交加,没有朋友;尽管他知道前面全是上坡路,艰难困苦,而且长夜漫漫没有黎明,也请允许他否认寒冷饥饿、疾病贫困是好事;尽管他已精疲力尽,没有力气再继续这场无望的战斗,也请允许他保守住心中最后一点自由的火花,正是这点火花让他可以说痛苦坏透了。

俄罗斯人比我们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不像我们那样易受传统的奴役。俄罗斯人绝不会仅仅因为别人觉得他应该做某件事就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他们之所以能平静地忍受长达几个世纪的压迫(他们的确是平静地忍受,因为整个民族都长期容忍他们也认为无法容忍的暴政,这实在是不可理喻),是因为尽管政治上受着压迫,个人的生活仍是自由的。俄罗斯人比英国人有更大的人身自由,大得多。

尽管他常常喜欢夸夸其谈,但他从不试图掩饰自我,表现出另一个面目来,他不过稍微有一点吹牛而已;他虽不支持某个立场,却也不会对它感到震惊;他什么都能接受,对待其他人思想和行为上的怪癖他也无比宽容。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女主人公都是那种飞扬跋扈的类型,爱她们的男人对温柔、甜美、文雅和妩媚不感兴趣,相反,他们倒是从自己所受的侮辱中获得不少怪异的快乐。他们想要自己卑微下贱。屠格涅夫笔下的女主人公们都聪明、机警、活跃、积极进取,而男人们却意志薄弱,只会幻想,不会行动。这是俄罗斯小说的一个特征,我想这反映了俄罗斯人一种植根于本性的性格特点。在与俄罗斯人相处时,没人不会注意到俄罗斯女人待男人有多么粗暴。她们似乎能从当众羞辱男人中获得快感。她们好争吵、说起话来蛮不讲理。有些话,英国人再也不能容忍别人对自己说,而俄罗斯男人却能忍受。你会看到哪句嘲讽让他们红了脸,但他们绝没有一点要反击的意思。他们柔弱被动,动不动就会哭。

是幽默使人类得以彰显无穷无尽的性格类别。俄罗斯小说中的典型人物形象有限,可能是因为俄罗斯人特别缺乏幽默感造成的。在俄罗斯小说中,你找不到风趣诙谐、巧舌如簧,读不到揶揄打趣、挖苦讥讽,也享受不到警句妙语的智慧,俏皮话的轻松愉快。俄罗斯小说里的反讽粗劣且浅显。当俄罗斯人笑时,他是嘲笑别人,而不是和别人一起开怀大笑,因此能让他们幽上一默的只有歇斯底里女人的癔病、乡巴佬的奇装异服、醉汉的滑稽行为。你不可能和他一起笑,因为他的笑有些粗鲁,不厚道。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幽默就不怎么高明,和泡在酒吧里鬼混的家伙的幽默感差不多,做的是类似把水壶拴到狗尾巴上这样的勾当。

俄罗斯人传递给世界的信息似乎很简单:“爱”中藏着宇宙的秘密。其对立面俄罗斯人认为是“意志”,一种敌对而有害的力量。俄罗斯小说家不知厌倦、一遍又一遍地讲述意志会给受其奴役的人带来多大的灾难。他们就像女人对唐璜着迷一样地对它着迷,不过仔细思量,想到它的穷凶极恶,他们便毛骨悚然。然而他们却又怜悯它、追逐它,就像《天堂猎犬》里的基督追逐仓皇逃离的灵魂一样。他们不认为它目标单一,而相信它自我分裂,内部存在对抗,确信意志的深处仍存在一点爱的火星,正是这星星之火燃烧吞噬着意志自己的心脏。若是它投降,哀求着要投入他们敞开的胸怀,他们就会欢欣鼓舞,像天使们一样唱起赞歌;而若是它最终拒绝投入他们张开的怀抱,他们就会像称职的基督徒一样,将它驱逐到黑暗的世界,对它怒目切齿。

俄国人如此专注于人类命运和世界意义的问题,却对探讨形而上学的问题一点都不在行,这真是奇怪。偌大的一个国家,不说一流的,连个二流的哲学家都培养不出。他们似乎根本没有严密思考的能力,想不准也想不深。在思想问题上,他们都有空想症,沉溺于空想,怠惰懒散。为什么俄罗斯人的这一信息会风靡欧洲,探讨一下应该很有趣。爱的至高无上在欧洲被好好地宣传了一番,好评如潮。各类作家被它吸引,而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它都影响了他们的观念。它来得正是时候,世界已经对科学失望了。法国曾是许多西方思想运动的发源地,现在它也自惭形秽,疲惫厌烦。自然主义学派如今枯燥而机械,叔本华和尼采也没了原先的新鲜感。一大批受过教育的人对玄学问题感兴趣,却既没有那个修养、也没那个耐心去研究玄学著作。神秘主义大行其道,有人告诉他们“爱”能解决他们所有的疑问,他们便开开心心地接受了。他们认为他们知道爱是什么意思,因为“爱”这个词词义丰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最美好的经历给它一个定义。以前让他们困惑不已的东西,通过这种熟悉的情感似乎都清晰起来了,一想到这,他们便又生出一种情感,并很乐意把它视作一种解释。他们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两者根本风马牛不相及,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指鹿为马。对一些人来说,这一见解同他们一直未放弃过的信仰是一致的;而对另一些人来说,他们曾从理智上抛开了某种信仰,但情感上还没有放弃,现在它便又重树了这种信仰。我们也不应该忘掉,“爱”是花言巧语的家伙们钟爱的主题。

我认为,若是仰慕一个人,就应该理智地评价他,比起像醉汉沉迷于酒一样盲目崇拜他,这是一种更好的恭维。

我希望有人能分析一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写作技巧。我觉得,尽管他的读者并未觉察,但陀思妥耶夫斯基能对读者有如此影响,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听人们的口气,似乎大家觉得他作为一个小说家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但其实不是这样的,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小说家,而且有些写作策略他用得极有技巧。有一个策略他最喜欢,也始终在用,那便是让故事中的主要人物聚在一起,对某种荒唐到让人费解的行为进行讨论。他技艺娴熟地引导你一步一步弄懂其中的玄妙,就像加博里奥揭露案件真相一样。这些长长的对话引人入胜,令人兴奋,而且他还有一种巧妙的技巧让人益发兴奋:他的人物个个激动不安,状态与说出来的话极不相称;他描写他们激动地直哆嗦,脸色要么发青,要么就是惨白得吓人,惊恐万状,这样一来,最平常的词句有了莫名的深意。目睹了如此极端的反应,没多会儿读者自己便也绷紧了神经,一有什么事发生便会大吃一惊,而若是平常见到这种事儿他们连眼皮都不会眨一下。一个出乎意料的人走进来,宣布一条出人意料的消息。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个小说家太优秀了,安排起巧合来绝不犹豫,而他的人物总会在关键的时刻出现在关键的地方。这样的写作手段是欧仁·苏的写作手段。我这可不是要谴责什么,只要你有才华,所有的写作方法都是好的。拉辛就能在亚历山大诗格的禁锢下尽情展现人类的各种激情,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用通俗闹剧的元素也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佳作。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位难以模仿的大师,有些活宝作家自己想要成为英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但最多不过是成为欧仁·苏的影子。

有时候,陀思妥耶夫斯基只是机械地使用这种写作技法,这个时候,他的人物就会很莫名其妙地坐立不安。一个场景虽以晴空霹雳结束,那动静其实也不过是球滚过铁皮折腾出来的。此时,他的人物扭曲变形,像是波伦亚画派笔下毫无生气的人物画,都只是摆出些毫无疑义的姿势罢了。

我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物塑造相当粗枝大叶。他的人物都是一个类型的。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多面的,最伟大的作家们至少都暗示了这点,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物却永远一成不变,他们就像十七世纪流行的“角色”设置一样:铁血男儿就永远坚定如钢,轻浮女子就永远水性杨花,高尚之人就永远圣洁崇高——他们只是情感、品质或是弱点的化身,很少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而整个西欧世界天真地相信他们就是俄罗斯人,然而我所遇见过的俄罗斯人与其他民族的人没有什么差别。铁血男儿也会有他的弱点,轻浮女子也会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之人也会有他的不是。读者能从小说家那里得到的最大乐趣,是看一个人既英勇豪迈又卑贱可怜,看人性矛盾无穷,丰富混乱,但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里你得不到这种乐趣。陀思妥耶夫斯基从未塑造过于连·索雷尔那样纠结复杂的人物。

我们都听说过,哲学上“绝对”这个概念深不可测,它涵盖了所有的痛苦和快乐,包括了所有的变化,蕴含了时间和空间,而人是如此之复杂,做“绝对”的象征正合适。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物都像是道德剧中的角色。你觉得他们复杂是因为你没法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但稍稍有些“交情”后,你便发现他们实际上简单得过分,他们的一言一行真的从来都是按标准来的。

他们都有化无形为有形的本领,两人都激情澎湃,感情总是大起大落。他们都让人觉得他们窥探过灵魂不为人知的角落,他们在不一样的地方走过,那里的人呼吸的不是你我呼吸的空气。两人除了五官都还有其他的感官,凭着它识破了什么天机,非常希望将之公诸于世,但只能以五官感受来描绘表达,因此徒劳无功,两人便都因此无比苦恼,饱受折磨。他们都在努力地回想一个梦,记起这个梦对两人来说都无比重要,可这梦却总徘徊在意识的边缘,叫他们抓不着,让他们无比痛苦。对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他巨大的画布上也画满了夸张的人物,他们也摆出奇怪但优美的姿势来表现自己,那些姿势里似乎饱含深意,可你却总是参不透。两人都通过人物姿态表达深意,这是一门艺术,而他俩都是这一艺术的大师。

《复活》这本书能出名全仗了作者的名气。书中的道德说教掩盖了它的艺术性,与其说它是部小说,不如说它是本宣传册。狱中的几场戏、对罪犯流放西伯利亚一路行来的描写,总让人觉得是托尔斯泰特地死记硬背、硬着头皮写的,真是可惜。但托尔斯泰才华横溢,即使在这里也没被埋没。自然风景的描写处理得极出色,既写实又充满诗意,让人赏心悦目,他让我们领略了乡村夜晚的幽香、正午的炎热,还有黎明时分的神秘,俄罗斯文学中能有如此笔力的再无第二人。托尔斯泰的人物塑造能力非凡,也许聂赫留朵夫这个角色的塑造并不完全符合他的本意,但通过聂赫留朵夫这个耽于声色、神秘、无能、多情、糊涂、胆小又固执的人,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典型,大多数俄罗斯人都能从聂赫留朵夫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不过若是纯从写作技巧的角度来看,这本书中最出彩的莫过于那许多形形色色的次要人物了,有些人只在一页上出现过一次,但托尔斯泰常常只用三四句话就能把他们描绘得性格鲜明、特立独行,任何一个作家读了都会啧啧称奇。莎士比亚戏剧中小人物大多根本没有什么个性:他们只是些名字,有几句台词要念而已,而演员们多半在这种事上直觉很准,他们会告诉你想要把这些木偶演出性格得花多大的力气。可托尔斯泰却赋予每一个人物以独特的生命和性格,于是,只要书评家够能干,哪怕是描写得最粗略的人物,他也能估摸得出这个角色的过去,揣测出他的未来。

我最近一直在读屠格涅夫。我觉得,像他这样才华如此有限,却能获得如此声誉的作家,大概是找不出第二个了。世人多高估俄罗斯文学,有些作家出名正是沾了这一点的光,而屠格涅夫最是如此。

他的书读起来让人心安:你绝不会按捺不住好奇心,要立即翻到最后一页看看,你会一页一页地顺着看下去,看到最后一页后也不会后悔看了这本书。读他的书就像行驶在河面上,整个过程平静、平稳,一路既没有惊险也没有激情。

一本糟糕的书不会因为政治局势问题变成一本好书。这就好比那些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就算创作它们是为了挣钱糊口、养活妻儿,也无法让它们成为艺术品。

屠格涅夫的优点主要在于他热爱自然,他们那一代的人描写自然都像列清单,一笔一笔地记下各种声音、气味和景色,而不会提及自然让他们产生了什么样的情感,屠格涅夫也是这样写自然的,但我们不应该因此责备他,再说他的描写还是相当优美怡人的。

他的人物塑造都很程式化,而且人物类型也很少。每一本书中都有一个年轻女孩,每一个都严肃、端庄、充满活力;每一本书中都有一个索然无味的母亲,一个夸夸其谈、懦弱无能的男主人公,次要人物都写得含糊、苍白。在他所有的书中,唯一一个在你合上书本后,还依旧拥有自己的生命的人物,是一个大胖子,他出现在一本叫《前夜》的小说中。他笨重乏味,总是打着响指,说起话来含混得过分。

最能叫屠格涅夫的读者们惊讶不已的,肯定是他的故事居然都那样琐碎。《贵族之家》写的是一个不幸福的已婚男人爱上了一个女孩,后来听说自己的妻子死了,就向女孩求了婚。但他的妻子突然出现,这对情人又分开了。《前夜》写的是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个年轻的保加利亚人。他生了病,他们结了婚,他的病发展成肺结核,然后他死了。这两种情况,如果前一个中的男主人公采取了最基本的措施,先写了封信给他的律师,确认一下他妻子是否的确死了,而后一个中的男主人公去取护照时穿了件厚大衣,故事也就都不会发生了。

这上面的判断可真够差劲的。屠格涅夫的确不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被激情所吞噬,也不像托尔斯泰那样广博、慈悲,但是他有其他的品质,他有魅力、风度和柔情。他优雅而与众不同(这可都是绝佳的特质),理智,并且对乡村很有感情。即便是读译作,你也能看出他的文笔是多么漂亮。他从不走极端,从不虚伪,从不乏味。他既不是说教者,也不是预言家,他满足于做一个小说家,纯粹而简单。下一代人的定论很可能将他看做三个人中最伟大的。

陀思妥耶夫斯基墓。墓地外围着整齐的铁栏杆,地上平整地铺着沙砾。一个角落里立着一个巨大圆盒子,前面是一块玻璃盖,里面放着一个巨大的花环,花环是由人造花朵编成的,古板的白玫瑰和铃兰,比真花大得多,上面系着个大蝴蝶结,还拖着一条长长的绸带,上面印着金字。我希望这墓地无人问津,盖满了落叶,就像它周围的那些墓一样。它这样整洁,显得庸俗,真叫人难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半身雕像放置在花岗岩石碑前,那石碑根本没什么形状,上面刻了些毫无意义的徽章,而且它看上去就要垮塌,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那是一张被满腔热情扭曲了的脸。那头颅大得惊人,让人情不自禁地觉得那就是一个世界,大得足够容纳他笔下那数不胜数的人物。他长着一对大招风耳,耳垂很厚实,一看就是感官主义者的耳朵。他的嘴巴也很性感,凶巴巴地板着个脸,却又像是一个噘着嘴的伤心孩子。他的两颊瘦削,太阳穴深陷进去。他留着络腮胡和八字胡,都很长,脏兮兮、乱蓬蓬的;长头发稀疏;额头和脸颊上各有一大颗痣。那张脸上透着一种痛苦,一种可怕的东西,既让你想转身走开,又牢牢地吸引着你。他的相貌比他所有的作品都骇人。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去过地狱的人,在那里看到的不是无止境的煎熬,而是卑鄙和矫饰。

尽管每一条街道都有自己的特点,也只可能和自己所在的那个城市契合,但这些伟大的街道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彬彬有礼,欣欣向荣,正合适代表一个站住了脚跟、充满自信的社会。但它们都没有涅瓦大街那样有个性。涅瓦大街昏暗肮脏、邋遢破烂、破败不堪。它很宽也很直。街道两旁的房子低矮、单调、油漆脏兮兮的,失去了光泽,建筑风格也乏善可陈。街道让人感觉乱七八糟的,虽然我们也知道它是照计划建成的,但它却一副没有完工的样子,使你想到美国西部小镇的某条街道,经济景气时匆匆开建,经济渐渐衰落,它也就无人问津,破旧不堪了。商店橱窗里塞满了俗气的商品,像是来自维也纳或柏林郊区某个破产公司的库存。街上人山人海,川流不息,也许涅瓦大街的个性就来自于这摩肩接踵的人群。它不像其他的大街,街上走的主要就是某一阶层的人,涅瓦大街上什么阶层的人都有。若是在街上闲逛,便可观察到各式各样的人:士兵、水手,以及学生、工人和资产阶级,还有农民,他们没完没了地说着话,一群群人热情地围着卖最新一期报刊的小贩。这些人看上去温和敦厚,脾气随和,很有耐心,我觉得他们不会像巴黎的群众那样脾气暴躁,动不动就闹出不快,大动干戈;我也相信他们肯定不会像法国大革命中的群众那样行为恶劣。他们给人的印象就是一群老实人,想要找点乐子,寻点刺激,但他们只把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件当做有趣的谈资。

我觉得,这一群群人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容貌各式各样,其他国家的人们面孔多半都差不多,但这些俄国人可不是这样的。相较之下,他们的灵魂深处的强烈情感似乎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脸上,这一张张脸不是面具而是索引:沿着涅瓦大街一路走,你可以看见所有伟大的俄罗斯小说中的各种人物,你可以一个一个将他们对号入座。有阔脸厚唇的商人,一把浓密的胡须,放荡、大嗓门、粗俗;有脸色苍白的理想主义者,双颊深陷,肤色蜡黄;还有人群中那些冷漠的女人,一脸木然,毫无表情,像是一架乐器,由着任性的手弹拨,从女性的娇柔中你能窥到残忍。情欲就像某种古老道德问题的化身,在街上游荡,同它一起的还有美德、怒火、恭顺,以及饕餮。俄罗斯人总是说,世界没法儿理解他们,他们也没法儿理解自己。他们以神秘自居,这有点儿虚荣。许多人宣称俄罗斯人的神秘难以解释,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但我自问这样的神秘是不是源于他们的简单,而非复杂。他们完全屈从于情感,这很奇怪,相当原始。比方说英国人,他们有扎扎实实的性格“基础”,虽然情感会影响它,但它反过来又会影响情感;但俄国人好像完全处于情感的控制下,每一种情感都能完完全全地支配个体,指使着他向东往西。他们就像风鸣琴,一百阵风就能吹出一百种旋律,这乐器因此就显得难以想象的复杂。

这个家伙一动不动,看上去凶险邪恶,他注视着人群,专注得像一只猛禽,可却又什么都没看,而那张残忍的厚嘴微微翘起,带着点嘲讽的笑意。这个家伙冷漠孤高中显出一丝可怕,他对这世界既鄙夷又漠然,既恶毒又宽容。人群就好像身处“冷嘲精神”的注视之下。

他们把小费看作是对自己人格的侮辱。人们出于习惯仍然会给小费,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拒绝接受。我就有过一次奇怪的经历。我有一次为了什么事大大地麻烦了旅馆里的擦鞋童,于是就想给他五卢布。他拒绝了,尽管我再三要塞给他,他还是不肯要。说来,如果这是哪个饭店里的服务生,接了小费有可能会被同事看见,那这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但是现在是在我房间里,只有我们俩,就算这个擦鞋童(这类人天生喜欢占点小便宜)拿我给的赏钱,也没人会看到啊。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服务生的观点的确是变了。这些人,几个世纪以来一直忍受着残酷的压迫,现在终于有了全新的感觉,隐隐约约体会到了人的尊严。

我问他被捕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极度恐惧。“不是,”他说,“毕竟,我知道这是迟早的事,当我当真被捕了时,说来也怪,我倒是感到松了口气。要知道,我原来的生活一直很紧张辛苦。我实在是累坏了。我觉得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现在我终于可以休息了。”

【我的书评】

我想好莱坞大片如《谍影重重》《碟中碟》《机械师》等里面的冷血杀手也都是这样吧,第一次杀人时也许感到一阵悸动,但等到慢慢熟悉了那种感觉后,渐渐也会变得麻木冷血,将暗杀看成一场刺激的游戏,人血在他们眼中再也激不起怜悯,被杀者只是名单上的一个名字而已。

***

【原文】

我说策划并执行那些暗杀一定需要巨大的勇气。他耸耸肩:“一点也不要,相信我,这和所有的事儿都一样,做着做着就习惯了。”

每个民族都为自己塑造了一个典范,并将自己的敬佩倾慕全都寄托其上,虽然鲜有人真能完全符合这个典型,但将它分析分析还是会很有意义也很有趣的。这个典范会随时代环境变化而变化。它是一个理想,小说家们都努力用血和肉来充实它。他们赋予这个美好想象各种特点,而这些特点正是这个民族此时隐隐约约渴望拥有的。不用多久,有些天真纯朴的人就被这些虚构的人物迷住,把他们当作模范,还真的据此改造自己。因此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能发现自己曾在小说中读到过的一些人物类型。作家们能虚构出一些性格特色,之后人们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性格,还真是奇怪。据说,巴尔扎克笔下的人物,与其说像他同时代的人,倒不如说更符合他下一代人的特征;而曾有一度,只要在这世上转转,终归会遇到一些处处模仿吉卜林笔下人物的家伙。他们的品味这么差劲,倒也许值得我们注意。如今最叫英国人着迷的人物范式似乎是强壮而沉默的男人。他到底是什么时候闯进英国小说里的,这不好说。《简·爱》中的罗切斯特有可能是第一个例子,此后他就一直备受女作家们青睐。他之所以吸引女作家,吸引所有的女人,有两个原因:她们都渴望被保护,而从他身上她们看到了能够保护自己的力量,而她们又能左右这种力量,这便大大满足了她们天生的统治欲。因为这样的男人是在小说中和戏台上更常见,而不是在生活中,而且要描写一个男人,却总不让他表达自己,这实在是困难,所以虽然沉默是定义他性格的特征之一,却不是他最鲜明的特点,实际上他容易啰嗦。但原则上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话少,用词也不丰富。

他和人说话时会用上一堆的术语,而这些人根本就不属于能听懂那些术语的人,作家用这个来体现出他是一个能干、会办事的人。他和一般的人打交道会感到窘迫,言行举止大有改进余地;但奇怪的是,尽管他和自己的同胞相处得很尴尬,和各地的原住民们来往时却从容潇洒,有天赋异禀。他不谙待客之道,在客厅里会茫然无措,但碰上狡猾的东方人却是棋逢对手。

他智商很高,但稍显褊狭,他知道二加二等于四,但永远不会想到在某些复杂情况下也可以等于五。他对艺术没什么耐心,对待哲学很天真。他从来不会对什么是“重要的事情”产生疑问,实际上,他从来看不出一个问题不只有一个侧面,这是成就他力量的一部分原因。他的性格比他的智力更好。他具有所有的男性优点,不仅如此,他还具备女性的温柔。但不能就此认为他完美无缺,作者总是在暗示他的风度礼节并非时时都好,有时候他甚至很乖戾粗暴;这样,若是哪个灰眼睛的英国女孩能获得他忠诚的心,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那这胜利该有多伟大!他的脾气,虽然总是控制得很好,但也常常让人震惊,当他拼命忍着不发怒时,凹陷的太阳穴上便青筋暴跳。他的品性变化不定。有时他很纯洁,有时则相反,他在生命的某一个时期曾很是放荡不羁。他严厉苛刻,必要的时候还甚至会无情冷酷,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心地善良的。他的相貌与他的性格相符。他有鹰一般的眼睛,头发卷曲灰白(尤其是两鬓处的头发),下巴方方正正,但那张嘴倒不显得坚毅。他是人中豪杰。就是这个强壮沉默的男人,肩负着白人的使命,缔造了我们的伟大国家,建设着我们的帝国,是我们实力的依靠、中流的砥柱。他在地球上人迹罕至的偏远地区无休止地辛苦劳作;他守卫着帝国的边疆:遥远的印度、帝国最荒凉的地区、非洲内陆的热带森林里都有他的身影。

小说故事献给这个世界的人物里,没有哪个能比阿廖沙·卡拉马佐夫更可爱了,他总能使书中遇见他的人感到愉快,也总能让书外他的读者感到愉快。他让人心情舒畅,就好像是英格兰六月的清晨,空中弥漫着花朵的芳香,鸟儿在歌唱,海上吹过带咸味的海风,海风拂过高地,成了清新的微风。你觉得活着真是太好了。你觉得能有阿廖沙这样叫人愉快的伙伴,活着真是太美好了。他有着这世界上罕见也是最美好的品质:他善良,与生俱来、纯真质朴的善良,这让所有天资聪明的人都显得平凡浅薄。阿廖沙并不怎么聪明,他不大会做事,有时看到这个世界如此混乱,想到只有态度更坚决果断才能解决问题,你也肯定会对他不耐烦。他不是一个行动果断的人,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像是人,他几乎同神祇一般非人。他的美德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他温顺、耐心、隐忍,他从不评判他人,他也许不能理解他们,但他对他们却有无限的爱。我想,这就是充满他灵魂的强烈情感,这种无私、热忱的爱,在这种爱面前,性爱叫人憎恶,甚至母亲对孩子的爱也蒙着凡尘。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残忍的人,却也仁慈了一次,他把阿廖沙的灵魂塑造得和他的肉体一样美丽。他像天使一样快乐,和天使一般从不知凡世间的痛苦。他走到哪里,哪里便阳光灿烂。他甜甜一笑便抵得过别人的聪明才智。他有一种无比美妙的禀赋:他知道如何安慰一颗焦躁不安的心。对痛苦中的人来说,他的出现,就像是发高烧时,感觉到心上人柔软冰凉的手在抚摸自己滚烫的额头。

我的印象是这倒不是一群堕落的人,而是一群笨拙的乡巴佬:他们一脸无知,表情呆滞,浑身上下透着农民的狭隘、顽固和粗俗。尽管有些人带了硬领、穿了夹克衫,还有几个人穿着制服,我还是觉得他们更像是面向黄土、慢吞吞耕作的农夫。他们听着演讲,无动于衷。那些演讲非常之长。计划四点开会,实际上到五点才开始,而且一直持续到近午夜,这么长的时间里一共只有五个人演讲,每个人讲得都差不多长。演讲者们说起来都滔滔不绝,都一样的激越热诚;他们都非常郑重其事,根本就没想说点故事或开几个玩笑来调节气氛,让讲演轻松点。他们甚至不肯讲几条明明白白的事实,好让听众放松放松思想,只知道一个劲地概括、劝诫;每篇演讲实际上都只能算得上是一篇演讲的收尾。

这个人其实既没有气势,也没有个性。他个子很矮,五官粗犷,满头白发。他看起来和世界各地的社会主义演说家都差不多,演说起来拖沓冗长,还强调这强调那的,让人厌烦。外长采赛特里的演讲倒是清楚明了,都说到了点子上,但他的演讲风格没什么特色,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做的很普通的演讲。这个庞大的帝国居然就由这么些个平庸的人来掌管,真是奇怪。我问自己,到底是什么让他们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他们无论是性格、魄力还是智力都不比别人优秀到哪里去。

他比我想象的要胖些,没蓄胡子,剃了个平头,而最引我注意的是他的脸色。我们经常会读到书上说谁吓得脸都绿了,我一直以为这只是小说家的杜撰,但克伦斯基的的确确就是这个样子。他快步走过去,上了台后,绕着理事会的桌子走了一圈,和每位委员依次握了手。他握手也就是抽搐似的抖一下,脸上仍然是紧张得毫无表情。他一副极其绝望、走投无路的样子。很明显,他非常紧张。这一刻对于他来说很是危险,舆论普遍指控他是科尔尼洛夫将军军事叛乱的同谋,召开这次会议的布尔什维克们也对他充满敌意,大家都知道这次会议也许会决定他的命运,如果激进主义者占了大多数的话,理论上他们就会令他辞职,这样于他们有利。不知道若是那样他打算怎么做,但大家普遍认为他会拒绝,然后将自己的内阁迁到总司令部,把彼得格勒留给布尔什维克们,依靠军队来统治国家。他的开场白便是呼吁大家投他的信任票。他口若悬河地讲了一个小时,没带稿子,时时被打断。他很煽情。在乐池上面有个过道通往台上,他就不时地从这条过道走下台,最后几乎是站到听众中间,似乎是想感染每一个人,面对面地恳请每一个人都支持他。

他这番呼吁针对的是人的感情而不是理智。掌声越来越频繁地响起,听众们对打断他演讲的人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忿恨。人们似乎觉得这是一个诚恳且正直的人,就算他犯过什么错误的话,那也是无心之过。他的声音一点儿都不好听,只有一个声调,根本没有抑扬顿挫。他演讲起来不懂使用对比,而且要我说根本没有什么激动人的东西。他唯一的长处似乎就在于他严肃且超然。他讲完了,绕着桌子和代表们飞快地再次握手,掌声雷动,在一片叫好声中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他在自己的包厢里又说了几句,以感谢听众的掌声,然后没过一会儿就离开了剧场。他大获全胜。

他四五十岁的样子,中等个头,身材修长,有点谢顶,他的五官普通,眼睛小而冷酷,两眼靠得很近,可以想象得出,必要的时候,这双眸子会射出凶光。他衣冠楚楚,穿着立领衣服,打着条颜色素雅的领带,别着领带夹,身披礼服大衣,脚穿漆皮鞋。他看上去像个律师一样富足。他看上去一点都不暴力。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位有教养的男士,虽多少有些平常,但也不乏卓越之处。

他安静、缄默、谦虚。直到他开口说话,我才发现他的非凡所在。他说话很慢,似乎是一边思考,一边大声说出来,但很明显,他会用合适的词来表达他的思想,这可是了不得的本事。他的声音柔和、好听,口齿非常清晰。我从未遇到过哪个人说起话来如此有魅力。当话题要求严肃时,他便严肃庄重,当可以幽上一默时,他又风趣幽默。他的话句句在理,不可能不被他感染。他极能说服人,但是他说每句话都深思熟虑,态度之克制也令人肃然起敬,这说明他坚毅决断,也让人理解他何以冷酷无情。我从未遇到过谁能让我如此满怀信赖。

他似乎没有幽默感,但却和孩子一样,喜欢开开玩笑,捣捣乱。他的副官中好像有一个年轻人在风月场上混得不错,女人们常常要打电话给他,而电话机就在克伦斯基的办公桌上。克伦斯基的人生乐趣之一就是代替他的副官接电话,装成自己是那位年轻的军官,和电话那头不知名的女子拼命调情。

他毫无人格魅力。我既看不出他思想有多活跃,也没看出他精力有多充沛。但我实在没法相信他的升迁仅仅是事出偶然,而能坐稳这个位子仅仅是因为没人来顶替他。随着谈话的深入(他一刻不停地说着,好像自己累得刹不住话头一样),我似乎感受到了一丝可悲,我觉得自己很为他难过。我突然意识到,也许他的本事在于他能激起别人的怜惜之心,弄得别人想要去保护他,他身上有些极具感染力的东西,让你觉得自己应该去帮助他。

我发现他质朴,且毫不做作。你不可能会怀疑他的诚实。我觉得这是一个诚心诚意尽全力做事的人,他充满了一种极为纯粹的热情,倒不是非常想为国家服务,而是满怀热情地想为他的同胞们服务。他这样感情用事,在俄国倒算是一种长处。在这儿,浅薄的情感流露就能带来不可思议的巨大收效,但性格谨慎内敛的英国人却会觉得这很难堪。

我希望他的声音不要这样动不动就颤抖起来。听到别人如此直露地表达出如此高尚的情怀,真叫人有些尴尬。但这就是英国人与俄国人之间的差异。正因为此,两个国家将永远是陌路人。我最终的印象是这个人疲惫不堪,他似乎被权力重担压垮了。我很能理解他为什么无法果断行事,他怕把事做错甚于想把事做对,于是他什么事也不做,一直等别人逼到头上才去做。而到了那会儿,他最关心的就是如何避免承担可能归咎于他的责任。

高更。克里斯蒂安尼亚美术馆里的一幅静物,画的是各式水果,有芒果、香蕉、柿子,色彩无比奇特,真难用言语描述它们会让人产生多么纷乱的情感。画中有阴沉的暗绿色,像中国玉石雕成的碗一般,虽不透明,却灿然生辉,暗示着生命的神秘悸动;有腐臭的生肉般可怕的紫色,却又洋溢着感官享受的快乐。有红色,像冬青树的果子那样明艳(使人想到英格兰的圣诞节,皑皑白雪,大家其乐融融,孩子们欢声笑语),却又似乎被某种魔法变得柔和下来,最终变得像鸽子胸前淡淡的颜色;有深黄色,似乎带着奇怪的激情,渐变成春天般芬芳的绿色,又似山涧流水一般纯净。谁知道是何等扭曲的想象力创造出了这些水果?它们看上去异常特别,似乎它们生长在凡世那段混沌的历史时期,彼时万物皆未定型。它们极尽奢华,带着浓郁的热带风情。它们自己似乎也拥有严肃忧郁的情感。这些是被施了魔法的水果,尝上一口,也许就会为你开启一扇大门,通往天晓得什么灵魂之秘,或是通往想象力世界的魔法宫殿。这些水果极其危险,人吃上一口也许会变成野兽,也许会立地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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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二一

【我的书评】

这个人让我想起了《闻香识女人》里盲眼老军官,一样的风流成性,一样的颇有才华,一样的对一切似乎都漫不经心却又时刻挂念,一样的自尊任性到极点,区别就是这里的剧作家心态更为乐观潇洒,老军官更为孤僻和痛苦,最后和大学生实现了彼此救赎。

【我的书评】

有的人命里带风,注定停留不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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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他个头极小,一套时髦的衣服松松垮垮地套在干瘪的身上,好像一片枯叶。而就像落叶一样,他常常飘进自己常去的地方,停留片刻,你还没觉得他有一刻的安定,他就又漫无目标地飘走了。他似乎对哪里都没有多大的眷恋。他来了,又走了,好像听命于随意的机遇。

他乍看上去还算年轻,但再仔细看时,就会发现他其实老矣,老得很啦;他的眼睛静下来便显得很疲惫,他得拼着意志力才能让两眼炯炯有神;他的脸平滑得不自然,像是做了按摩,敷了雪花膏来滋养;他看上去像是个埋在地下多年的人,然后又被挖了出来。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他从来不说自己的年龄。他生命中的头等大事就是显得年轻,对于其他事他从未如此严肃对待。

他有“情圣”的名声,且极其看重这一点,远甚于他看重他的戏给他带来的声誉。他无数风流韵事中至少有一件是闹得尽人皆知,这件事有这么大的名气,他一直到死都引以为荣。他总喜欢装出一副他在和什么人暗通款曲的样子,时不时含沙射影一下,给一点暗示,说话只说半截,挤眉弄眼,耸肩摆手,让你充分了解他仍在追求自己的风流大计。但是当他从俱乐部里出来,穿着对他来说太年轻了的衣服,一副潇洒派头,摆出要去约会的架势时,你会忽然觉得他其实是要去索霍区某个餐馆的后屋吃晚饭,在那里他不会碰上认识的人。既然他是写剧本的,我想大概得算他是个文人,但真没有哪个文人这么不在乎文学的。我不知道他是否读书,但他和人谈话绝对从没讨论过书。他唯一还感点兴趣的艺术是音乐。他一点不在乎自己写的那些剧本,但当有人把他最好的戏剧《霸道的眼泪》当成是奥斯卡·王尔德写的时候,他却恼火不已。犯这样错误的居然还大有人在,我实在是想不通。只要稍微对对话有点感觉或是对幽默有点品位的话,就不可能犯这种错误。奥斯卡·王尔德的对话简洁精炼、尖锐率直,而他的幽默则是温文尔雅、文质彬彬;《霸道的眼泪》里对话松散,恰当却一点都不精彩,一点都没有警句那样的精辟透彻;它的幽默像是酒吧而不是沙龙里出来的。它的趣味在于应景,而不是因为它措辞方面有什么高明之处。

他是个喜爱交际的家伙,当我想要总结他的典型特征时,我就会看到一个衣冠楚楚的小个子男人,泡在酒吧里,和一个泛泛之交就能愉快地攀谈起来,谈女人,谈马、谈科文加登上演的歌剧,可又一副在等人的架势,好像随时可能有人走进门来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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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二三

丛林。太阳落山前有那么一刻,林中的树似乎一株株都脱离巨大的森林,成了有个性的东西,你一时间在林中竟看不到树了。在这神奇的时刻,它们似乎有了另一种生命,你几乎能想象到它们有了灵魂,随着太阳下山,便能移动自己的位置。你觉得在某一刻它们身上会发生某种非同寻常的事情,它们会奇迹般地变幻模样。然后夜幕降临了,那一时刻过去,丛林又把它们抢了回去,树又变成树林的一部分,一动不动,一片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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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二九

一个犹太女子在后面的长椅上休息,她美得惊人,美得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她半坐半卧,懒洋洋地不管不顾,只穿了一件褪色的粉红睡衣,露出白皙的玉足。她有一张可爱的鹅蛋脸,色泽白腻,一头厚厚的乌发,羚羊般漂亮的眼睛,楚楚动人。她就像刚从一千零一夜中的哪一夜里走出来的一样。她慵懒得性感,美丽得撩人,叫人屏住呼吸,无限赞叹。

一群白色的禾雀到处乱飞,就像脑中闪过的杂乱思想,不讲道理,不守秩序。

他的蓝眼睛现在露出疲惫之态,薄薄的嘴唇让他看起来乖戾易怒。他说起话来好像嘴里没有牙齿,嘟嘟囔囔地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人们说他为人腼腆,但他给你的印象不过是不通社交规矩而已。

也许这故事里没一句真话,但他讲故述时那冷冷的讽刺口气却让这故事很扣人心弦。

我曾无法忍受“失去你”这个想法

亦不敢想象我们的生活不再有瓜葛

但我也知道,在你飘忽不定的心里

没有对我一丝的温柔或爱意

因为我看到,你曾把吻献给多少不需要它的人

但当我试图打破禁锢我的铁链时

你又用你细软的胳膊抱住我的脖子

不肯放我走

你装出爱我的样子,我谦卑地感谢你

我用金子换来你勉强的吻

我原以为这爱将天长地久,它现在已经死去了呀!

以前你那神奇的力量哪里去了?

曾经你展颜一笑便能让天空一片金光灿烂

你随意一句话就让晴朗的夏日乌云密布。

疲惫,而非生离死别,才是

爱之苦涩。我的激情已然耗尽

像一条河流被烈日烤干

我看看我空空的心,气馁地蜷缩起来

我的灵魂像一片沙漠,沉默、荒凉狂野的风肆虐其上

夜行的鸟儿把巢筑在国王的墓间

我悲哀地看着你,懊悔

我的痛苦,我的狂喜,我的酸楚,我的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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