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清代文学家(清代蒲松龄)

蒲松龄清代文学家(清代蒲松龄)(1)

  1. 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清代著名的小说家,文学家,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

蒲松龄像

蒲氏是淄川世家,早年热衷功名。父亲蒲盘时家道已渐中落,曾娶妻孙氏、董氏、李氏,蒲松龄为董氏子。年少时,张献忠、李自成起义,再后来清军入关,正处改朝易鼎之际,社会动荡不安。

崇祯十三年四月十六日(1640年6月5日)夜戌刻生。

蒲松龄19岁时参加县府的考试,县、府、道试均夺得第一名,考中秀才,受到山东学政施闰章赞誉,“名藉藉诸生间”。

顺治十四年(1657年),与刘国鼎的女儿成婚。

顺治十五年(1658年),初应童生试,以县、府、道三第一进学,受知山东学政施闰章。

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年),应乡试未中。

康熙元年(1662年),长子蒲箬出生。然而他在之后科举场中极不得志,虽满腹实学,乡试屡不中,至46岁时方被补为廪膳生,72岁时被补为贡生。平日除微薄田产外,以教书、幕僚维生。

康熙二年(1663年),应乡试未中。

康熙三年(1664年),应邀就读李尧臣家。张笃庆有《和留仙韵》二首,讽蒲松龄记叙神怪故事无益。

康熙九年(1670年),八月,应任江苏宝应知县的同邑友人孙蕙之聘,南游做幕。

康熙十年(1671年),春、夏在宝应、高邮。秋辞幕返里。

康熙十一年(1672年),四月,随本邑缙绅高珩、唐梦赉游崂山。秋应乡试未中。

共4张

蒲松龄

康熙十四年(1675年),应乡试未中。

康熙十八年(1679年),作成狐鬼小说初步结集,定名《聊斋志异》。高珩为之作序。《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代表作,在他40岁左右已基本完成,此后不断有所增补和修改。“聊斋”是他的书屋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全书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多数作品通过谈狐说鬼的手法,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 ,作《婚嫁全书》。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作《省身语录》。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自春至秋,病足卧床。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秋,蒲松龄应乡试,因“越幅”被黜。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为张嵋《古香书屋存草》作序。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秋应乡试,再次犯规被黜。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春,山东按察使喻成龙慕名邀请,到济南作客数日。馆东毕际有病逝,蒲松龄作《哭毕刺史》八首。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高珩病逝,作《挽念东高先生》。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作《怀刑录》。秋,率毕氏弟子赴省城应乡试。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六月,唐梦赉病卒,蒲松龄代本邑缙绅作《祭唐太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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