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妇联巾帼文明岗(巾帼不让须眉色)

兰溪市妇联巾帼文明岗(巾帼不让须眉色)(1)

3月3日上午,在陇县庆祝“三八妇女节”暨巾帼健康行动启动仪式大会上,陇县法院法官王琼同志荣获陇县“三八红旗手”称号,并作为代表上台发言。

兰溪市妇联巾帼文明岗(巾帼不让须眉色)(2)

兰溪市妇联巾帼文明岗(巾帼不让须眉色)(3)

王琼,女,中共党员,陇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温水人民法庭庭长。从1995年在法院参加工作以来,王琼同志凭借坚定的政治素质,专业的审判能力,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作为审判一线的人民法官,王琼同志始终坚守初心、勤勉务实、敬业奉献,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她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她主审的案件曾荣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撰写的学术论文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论文三等奖、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王琼所负责的庭室也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先进集体.就在3月1日,温水人民法庭被授予温水镇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兰溪市妇联巾帼文明岗(巾帼不让须眉色)(4)

近年来,陇县法院像王琼一样在热爱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发光发热的新时代职业女性还有很多,她们为陇县法院全体女干警树立了榜样,作为新时代征程上的“半边天”,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建新功、创新绩,为共同建设美丽平安幸福陇县贡献智慧和力量!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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