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不接受保险赔付(伤者家属要求合情)

来源:商丘日报-商丘网近日,重庆市的黄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母亲从重庆来商丘打工,前不久不幸发生车祸受伤住院后,对方的保险公司只给垫付了交强险的1.8万元医疗费现在垫付的医疗费已经用完,并且还欠了不少医疗费保险公司称,治疗出院后才能报销其余费用,这合理吗?,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伤者不接受保险赔付?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伤者不接受保险赔付(伤者家属要求合情)

伤者不接受保险赔付

来源:商丘日报-商丘网

近日,重庆市的黄先生向《鲁超帮办》求助说,母亲从重庆来商丘打工,前不久不幸发生车祸。受伤住院后,对方的保险公司只给垫付了交强险的1.8万元医疗费。现在垫付的医疗费已经用完,并且还欠了不少医疗费。保险公司称,治疗出院后才能报销其余费用,这合理吗?

“我母亲在商丘打工时发生了车祸,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黄先生说,其母亲肋骨断了多根,住院后已经花费几万元。“我们家里人有的是辞了工作过来照顾母亲的,吃住行已经花费了很多钱。”

黄先生说,保险公司垫付的1.8万元已经用完,其母亲还欠着医院不少医疗费。而家人如果不能垫付的话,就无法继续治疗。“车主不拿钱,让找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则说,要等到出院后,凭票据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才能报销。找交警,说让去起诉。”

此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商丘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大队长王书亭。他表示,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医疗费之类的问题,已经不属于交警部门负责处理。如伤者家属对费用有诉求,应按照法律渠道及规定进行起诉。

随后,记者将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反馈给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鑫。随后,该公司理赔部的郭姓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复。

“事故发生后,我们就按照交强险垫付了1.8万元的费用,而车主也垫付了4000元。”该郭姓工作人员说,据他了解,伤者花了3万多元,去掉保险公司及车主垫付以外,只差了1万多元。“商业险部分没有法定义务,不可能进行垫付。”

该郭姓工作人员称,事故责任分为主次,按照惯例,通常是按照“三七”比例进行赔付。考虑到黄先生向《京九晚报》求助的情况,在已经发生的治疗费中,可以先支付出保险应当承担的部分。“而且,这部分费用里还要先扣除车主已经垫付的4000元,并且需要得到车主的同意,才能向分公司进行申请。”

根据郭姓工作人员的解释,预付给医院的住院费不属于已发生的费用,而家属先行垫付后,已经扣除的医疗费才属于已发生的费用。

此后,记者就此咨询了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交强险不需要划分责任,事故发生后,可以直接足额垫付。”他表示,商业险是需要划分责任的,而且在未出院时,实际花费说不清楚,而伤残等级也无法确定,如果伤者家属存在无能力垫付医疗费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一旦有了法院的判决,保险公司也就有了垫付的依据。否则的话,通常保险公司是不会在实际花费确定之前,垫付商业险费用的。

当记者将这些情况告诉黄先生时,他表示已经筹借到了医疗费,并且找了律师。准备初步治疗完成之后,就带母亲返回重庆,完成后续治疗及伤残鉴定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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