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事业面临的问题(网安法后续修订可采取拓领域)

光明网讯“《网络安全法》不仅规范了我国网络空间多元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也为我国维护网络主权、国家安全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成为‘对接’世界网络立法体系、开展法律服务交流的桥梁”在《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之际,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和光明网共同举办的《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于5月31日在线上举行奇安信科技集团副总裁刘勇发言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分享体会,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网信事业面临的问题?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网信事业面临的问题(网安法后续修订可采取拓领域)

网信事业面临的问题

光明网讯“《网络安全法》不仅规范了我国网络空间多元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也为我国维护网络主权、国家安全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成为‘对接’世界网络立法体系、开展法律服务交流的桥梁。”在《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之际,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和光明网共同举办的《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于5月31日在线上举行。奇安信科技集团副总裁刘勇发言并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分享体会。

刘勇表示,《网络安全法》为构建网络空间的依法治国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代表着我国在建设网络强国的制度保障领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使得已有的网络安全实践上升为制度,也意味着建设网络强国维护和保障我国网络安全战略任务正在转化成为一种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

“《网络安全法》为国家网络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也给网络安全领域产学研用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刘勇认为,《网络安全法》不仅给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者指明了安全防护的方向和具体要求,还推动了国内网络安全产业的快速发展。

事实证明,以《网络安全法》作为后盾,让企业面对网络安全态势快速变化和发展,可以运用中国实践来进行实战化的检验。比如,今年奇安信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官方赞助商,承担端到端的网络安全责任。“冬奥网络安全的零事故记录,是我国以法治网的优势体现”。

面对网络安全态势快速变化,刘勇认为,《网络安全法》也需要以“动态清零”理念随时跟进,通过“中国实践”来进行演进完善。

他介绍,网络安全挑战不仅有发展伴随而来的技术滥用、不法交易等,还有来自外部国家级网络安全的攻防对抗、信息武器化等各类风险;此外,近年来,网络安全领域出现的各类新变化、新热点,也给依法开展网络安全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对此,刘勇建议,《网络安全法》在后续增补修订时可以采取拓领域、补缺口、预处理的方式,研究对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攻击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授权反制、损失追索等,并将海外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纳入法律保护的框架,为充分捍卫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提供法律依据。(王一涵、李政葳)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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