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氏家训10条(庞氏家训修身立德)

常氏家训10条(庞氏家训修身立德)(1)

《庞氏家训》是明代中后期经济改革家庞尚鹏撰写的一部教育子女、族人的著作,是与《颜氏家训》等齐名的古代著名家训。

庞尚鹏(1524年-1581年),字少南,广东南海人,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隆庆四年(1570年),庞尚鹏罢官后回到家乡,并于次年完成《庞氏家训》的撰写,名闻当时,史称“乡闾咸以为式”。

《庞氏家训》共一卷,包括“务本业”“考岁用”“遵礼度”“禁奢靡”“严约束”“崇厚德”“慎典守”“端好尚”8章内容,共67条;最后用三字和四字歌谣的形式编写了“训蒙歌”和“女诫”。家训全文6000余字,内容极为丰富,举凡士农工商各业、冠婚丧祭诸礼、日常生活及待人接物等无所不包。《庞氏家训》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优良的家庭教育传统,在今天仍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庞氏家训》教导子孙要修身立德,以立身做人为第一要义。庞尚鹏以办事公平、宽以待人著称于明代。在对子孙的教育中,他也极为重视教育他们做品德高尚的人,认为这是人生的首要大事。《庞氏家训》首篇“务本业”开宗明义:“孝、友、勤、俭四字,最为立身第一义。必真知力行,奉此为严师。”“训蒙歌”以生动易懂的歌谣教育幼童做心地好的人:“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

《庞氏家训》还专列“崇厚德”篇,论述骨肉至亲如何相处以及如何对待宗族、乡党、朋友、子弟童仆等。庞尚鹏告诫子孙:居家要和睦相亲、友爱互助、不争财产。待人要宽厚忍让,“言顺而气和”,时刻注意谨言慎行。当自己与别人发生冲突时,应首先反省自身,宁肯他人负我,不可我负于人。品评人物时应扬其所长,切不可扬人之过。庞尚鹏提倡“让”字当先,谦让则无争,无争则不生怨,个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与他人相处就能保持融洽的关系。

《庞氏家训》教育子孙要严于律己,遵纪守规。“严约束”部分共有16则,是书中条款最多的一部分,足见作者对约束家人行为的重视。这部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安分守己,不许沾染赌博、斗殴、好讼等不良习惯,不许从事私贩盐铁等违法行为。二是告诫家人不贪不义之财,田地财物要取之有道。庞尚鹏通过对“钱”字构造的生动阐释,向家人传递正确的义利观:“古人造‘钱’字,一金二戈,盖言利少而害多,旁有劫夺之祸。”据史料记载,庞尚鹏以身作则,在朝为官“介直无所倚”,做人也光明磊落。三是要谦虚做人,不得因富贵、学问而骄傲。庞尚鹏认为,傲慢是一种“凶德”,满招损、谦受益。

《庞氏家训》中专列“训蒙歌”和“女诫”,体现了庞尚鹏对儿童和女性教育的重视。“训蒙歌”主要从品德养成、行为规范两个方面对儿童进行教导。庞尚鹏告诫孩童,做人要有志向,要学会反躬自省,宽以待人。“女诫”的内容主要涉及对女性行为的规范,其中提到女性应处理好与公婆、妯娌的关系,即便“家累千金”仍应勤俭持家,不要说三道四、搬弄是非,对今人仍有借鉴意义。

庞尚鹏兄弟三人皆入仕途。在优良家风的影响下,大弟庞尚鸿不随流俗、为官清廉,后辞官回乡,捐粮助学,置义田赡养族人和贫困者。次弟庞尚诜虽英年早逝,但其为人谦恭有礼,与兄弟友爱和睦。庞氏后人有为官者,有经商者,不论从事何种职业,多谦恭有礼,颇有善名。

《庞氏家训》对其家族后人影响深远。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叠北村庞氏一族至今仍将《庞氏家训》当作“家族之宝”,以其作为处事为人的遵循。

◎本文原载于《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任晓彤),图源网络,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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