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柱抗震设防的要求(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之)

构造柱抗震设防的要求(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之)(1)

一、检查内容:构造柱、圈梁和拉结筋的设置等抗震构造措施情况。

二、检查部位的选取:在砌体已施工完楼层随机抽取不少于3道墙体检查。

三、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构造柱、圈梁的设置位置、数量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观察结合尺量检查拉结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长度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观察检查楼梯间及人流通道钢丝加强网的设置情况等。

四、评价判定原则:构造柱、圈梁的设置位置、数量及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拉结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长度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规范要求,楼梯间及人流通道未设置钢丝加强网的,均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5.2.4、8.2.1、8.2.2、8.2.3、8.2.4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的相关条文。

特别注意: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13.3.4条:

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mm-600mm设置2Φ6拉筋,拉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亦沿墙全长贯通,8、9度时应全长贯通;墙长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或者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注:此规定衡水市强制执行)

砌体构造柱设置

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P8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P93,表10.2.4规定: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外墙四角和对应转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应设构造柱。较大洞口是指内墙洞宽不小于2.1m的洞口,对于外墙,当外墙在内外墙交接处已设置构造柱时,宽度允许适当放宽,但洞口两侧墙体应通过墙压筋伸至洞口及缩小压筋竖向间距等措施予以加强。

二、GB50003-2011,6.3.4.2.2,P44:当有洞口的填充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距离小于240mm时, 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门窗框三、 GB50003-2011, 6.3.4.2.3, P45:填充墙长度超过5m 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时, 墙顶与梁宜有拉接措施, 墙体中部应加设构造柱。

构造柱、墙压筋后锚固要求:

一、构造柱钢筋应在主体施工时预留,对于漏留后植筋锚固的严格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及《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设计、施工及验收。

二、后植筋的锚固深度、孔径及距边缘距离: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1 5 . 2 . 6 承重结构植筋的锚固深度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不得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不应小于0.6Ls、10d、100mm三者的最大值,基本锚固深度Ls=0.2αspt•d•fy/fbd(αspt混凝土劈裂影响计算系数,d钢筋直径,fy钢筋抗拉设计强度,fbd粘结抗剪强度)。Φ 12钢筋孔径15mm, Φ 14钢筋孔径18mm,后植筋距混凝土构件边缘距离不宜小于100mm。

圈梁与水平系梁构造要求:

一、填充墙水平系梁设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11) 6.3.4.2.3, P45:墙高超过4m时,宜在墙中部设置与柱相连的水平系梁,当墙高超过6m时,每2m高设一道与柱相连的水平系梁,系梁高度不小于60mm。

二、砌体结构楼梯间钢筋混凝土带:《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7页7.3.8条规定,楼梯间除顶层外,在楼梯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2A10钢筋混凝土带或连续三层配筋砌体。

三、圈梁钢筋搭接长度:《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11G329-2)4.3.3 圈梁纵向钢筋可在同一截面搭接,搭接长度为1.2Lab,且不应小于300mm,搭接区内箍筋A6@100 。

四、水平系梁钢筋搭接长度:《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614-1)5.6.1 填充墙水平系梁可在同一区段绑扎搭接,搭接长度50d。

钢筋混凝土结构填充墙墙压筋

一、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柱拉结筋长度:《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614-1)5.4.1 填充墙应沿框架柱全高每隔500-600mm设2A6拉结筋(墙厚大于240mm时宜设 3A6拉结筋),拉结筋伸入墙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8度时应全长贯通。

二、通长拉结筋搭接长度:《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12G614-1)5.6.2规定:焊接连接时,10d单面焊;绑扎搭接时,搭接长度55d,且不小于400mm(而砖混为300mm)

三、墙压筋位置偏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9.2.2 条要求,墙压筋位置偏差不超过一皮块体,每一道墙不得超过一处。

构造柱抗震设防的要求(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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