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生产食品被查(安庆一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城关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杨凯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市监处罚〔2022〕163号

案件名称: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杨*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于2022年7月22日被本局查获。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80元,违法所得为10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没收涉案的过期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0元;3、罚款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8

无证生产食品被查(安庆一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

无证生产食品被查(安庆一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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