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模式选择案例与分析 孔明治蜀方略与高管治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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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选择案例与分析 孔明治蜀方略与高管治理公司(1)

【清风徐来】

要想不被时代与观众抛弃,必须要有所借鉴与改变,否则可能难逃独自玩泥巴的冷淡前景。

徐叔衡

企业创办起来后,高管总是希望它兴旺发达,经久不衰,永续存在。确立什么样的治企理念,采取什么样的方针政策,实施什么样的举措,将企业建设好,管理好,治理好,使之天遂人愿,这是一门大学问。在这里,研究一下孔明的治蜀理念,实行的治蜀方略,对我们做好这项工作大有启示。

审时度势,从实定策。刘备占领益州,吩咐诸葛军师定拟治国条例,刑法颇重。此事引起法正与孔明的一番争论。法正主张放宽法度,不必那么严厉,“昔高祖约法三章,黎民皆感其德。愿军师宽刑省法,以慰民望”。孔明不赞成这种观点,“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故高祖以宽仁得之。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君臣之道,渐以陵替”。群臣一味得宠,不断给他加官晋爵,到了位极人臣,再无官位给他,便会变得残忍。对部下只是一味施恩,到了恩已施尽,再无恩可施,就会怠慢,懒惰。刘璋的各种弊端,都源于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法正听后拜服。这一政策推行后,自此军民安定,四十一州地面,并皆平定。

着眼镇抚,长治久安。敢战方能言和,谈和更需备战。对于国内反叛者,欲让其归顺朝廷,首先必须镇得住他,打得赢他,让他知道,再反叛,只能自取灭亡。孔明平定蛮王孟获叛乱时,就实施这种方针,他亲自出征,“可刚可柔,别有斟酌”,拿捏精准。每次擒住他,都问他服不服,如果不服,就放他回去,让他整军再战,六擒六纵,他都不服,直到第七次擒住,还准备放他回去,这次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七擒七纵,自古未尝有也。吾虽化外之人,颇知礼义,直如此无羞耻乎?”遂同兄弟妻子宗党人等,皆匍匐跪于帐下,肉袒谢罪,“丞相天威,南人不复反矣!”孔明此举赢得了人心。

恩荣并济,上下有节。孔明任丞相后,按照自己确定的治蜀方略,事无大小,皆亲自从公决断,两川之民,忻乐太平,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又遇连年丰收,老幼鼓腹讴歌,蜀地米满仓廒,财盈府库。这时,孔明启动北伐。同是托孤大臣的李严负责筹办军粮,工作没做好,军粮不济,怕丞相怪罪,便谎报军情,说东吴要来取蜀,让丞相速回退敌。孔明回军汉中后,他又妄奏后主,说自己已办备军粮,行将运赴军前,不知丞相何故忽然班师。孔明查实情况后,欲斩之。经人劝说,念其为先帝托孤之臣,最后谪为庶人。但孔明不把事做绝,一棍子把人打死,让人永世不得翻身,以后改了,还是要起用的。孔明归天,李严得知后,大哭病死,尝望孔明复收已,得自补前过;度孔明死后,人不能用之故也。

引而不发,启发自觉。孔明治蜀时,注意分寸,并不是一味严苛,动不动就罚,动不动就将人送监狱,对于一些无关国家纲纪、法规、安全等重大事项,一些轻微违规,个人行事陋习,并不轻动刑法,特别是对一些水平较高的高层人士,即行响鼓不用重锤,启发其自觉纠正。法正对刘备入蜀立过大功,但报复心强,担任蜀郡太守时,凡平日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有人告到孔明那里,“孝直太横,宜稍斥之”。孔明答道,昔主公困守荆州,北畏曹操,东惮孙权,赖孝直为之辅翼,遂翻然翱翔,不可复制。今奈何禁止孝直,使不得少行其意耶?因竟不问。这个话传到法正耳朵里,“亦自敛戢”,法正竟然自觉改了。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沉思”。高管治理公司时,坚持一切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采取针对性,服水土,接地气的方针政策,不照搬书本,不照抄别人,不见异思迁,一切以本企业适用为依归。同时,见物思人,着眼做好人的工作,把冷酷的、不容违反的规章制度和温馨的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做到理中蕴情,情中有理,有理有情,情理交融,让人心服口服,才能收到成效,把公司治理好。

(作者系江西证监局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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