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五证不全房产(女子430万在西安全款买房)

花钱买房签合同

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然而陕西的一名女子付全款买了房

但直到一年后的今天

仍然被告知不能签订购房合同

更谈不上办理房产证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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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我是去年就想给孩子在西安买套房子,群贤道九号看着挺好的,我们当时就选了一个楼王,买了401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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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是陕西宝鸡人,2018年3月份,考虑到已经落户西安的女儿和未来女婿的婚期将近,李女士决定给小两口一个惊喜,全款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不过整整430万花出去了,签合同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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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搁置一年难办理

开发商称是员工写错“备案价”

李女士:“3月31日签订了订购协议,当天就付了30万的定房款项,4月23日,430万全部付完,却见不到合同,一年之内都以各种的理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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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交了钱,开发商也一手交了房,但是这笔交易却没有个正规的手续,直到一年后仍被开发商告知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也无法办理房产证,摊上这样蹊跷的事,在位于西安雁塔区的群贤道九号小区并不是李女士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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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张女士说,2018年6月,她也全款买了群贤道九号小区的房子,直到现在也未能签订购房合同。

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这份定购协议书,2018年3月31日,李女士的女儿和陕西长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6号楼1单元401这套房产的定购协议书,表单价为一平米20831元,实际交易价格为一平米19773.75元,总价为430万元整,双方约定在2018年4月3日前付清首付83.72%,乙方也就是李女士的女儿应在甲方通知3日之内签收《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在李女士按照约定全款付清后,甲方却一直没有通知乙方签收购房合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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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李女士觉得

可能和当时签署的

一份奇怪的声明有关

到底是什么声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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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说,这个声明是开发商让签的。按照这份声明,李女士和女儿已经知晓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可能会迟延,如果经过双方努力,仍然不能签订合同,则自愿解除认购协议,且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后,不予追究责任。

李女士觉得,房子是五证齐全的,自己还是全款买的房,办理合同是板上钉钉的事,但是没想到,声明所说的可能情况还真的发生了。她怀疑这是开发商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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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全款买了房为何不能签署购房合同,奇怪的声明又为何没有写明推迟原因,带着种种疑问,《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找到了群贤道九号小区营销中心的王姓负责人。

营销中心王姓负责人:“因为这套房子在最早价格录入的时候确实出现问题了,在录入的时候把一万后面的价格写错了,写的肯定低,相差比较大,是我们的错,我们一直在跟物价局沟通,想把这个房子的价格改过来,但一直有问题。”

王姓负责人解释,由于自己的员工在给物价局申报商品住房价格时填写错了单价,和实际交易价格相差还不小,因此没能通过房管局的审核。

开发商称正和物价局协调改价格

物价局:并未收到修改申请

听完群贤道九号小区王姓负责人的解释,李女士当场就表示了质疑。

李女士:“今天销售部经理说,签不了,原因是营业员当时把房价给写错了,房子现在卖两万一,那时写的是一万一,我说写错了不是我们的错,我们还要等?等十年?她说不来。她说还可以换房子,换到2单元401,而且还要补差价,我说我不换,我也不愿意补价,我就要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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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何时能完成所谓“备案价”修改,王姓负责人承认是由他们之前的失误造成的,但并不能给出具体的时间。同时,她也代表陕西长九实业有限公司给出两个解决方案:要么换房补齐差价,要么继续等。李女士觉得,开放商将责任全都推给了自己,因此拒绝接受。

面对记者的提问,营销中心王姓负责人承认一些过程不符合程序,但对于责任问题则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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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王姓负责人一直解释的“备案价”填写错了是否属实,正在和物价局积极沟通是否有新的进展,对此,记者电话联系了西安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什么错误,是因为他没上报,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申报价格。有预售证,几证都齐全,他现在要调价,不存在什么错不错的问题,可能是嫌价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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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否认了所谓开发商填写备案价出错的说法,并且表示从未收到过开发商要求更改申报价格的要求。此外,物价部门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记者,群贤道九号小区的6、7、8、11栋楼早在2017年4月27号就已经拿到预售证号,如果是填错了,为何将近一年后,也就是2018年3月31号给李女士卖房准备签订购房合同时才发现这一错误。物价部门认为这和备案价与实际交易价格有关。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原来五证齐全就直接卖给你了,现在卖的价高,他在房管局备案的价格网签不了,必须到物价局部门来调整,但是他没有申报,物价部门不知道他有这个要求。 他可能卖给你们的价格高,所以网签不了。”

“备案价”和交易价相差近五千

房管局已介入调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在2011年发布的《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以及《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均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公示价格。

那么李女士买的这套房子的“备案价”到底是多少?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2017年9月份以后,他们才接管了关于商品房价格公示的工作内容,此前的商品房价格都得去西安市房管局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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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和李女士的女儿一起来到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了解情况,根据李女士提供的房管局内部网站的查询信息得知,李女士买的这套房子当时开发商申报的价格为14895元一平米,这和她与开发商的实际交易价格每平米相差了484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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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近五千元的差价是否是李女士迟迟拿不到购房合同的原因,这个备案价又是否是开发商所说的填写错误,对于这些疑问,产权市场处负责人称目前不方便回答,并且表示房管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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