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有历史依据吗(神话内容明明是假的)

我们知道,神话都是假的,历史上是没有发生过神话里讲的那些事情的。不过,当我们在讲历史的时候,却都要从神话讲起,把神话作为我们人类历史的源头。

比如,西方会把希腊神话作为人类历史的源头。中国则会把“盘古开天地”“女娲造成”“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共工怒触不周之山”等等作为人类历史的源头。

神话有历史依据吗(神话内容明明是假的)(1)

(女娲补天)

神话显然都是假的。古代不可能出现一个像盘古这样的人,用斧头把天地劈开。也不可能出现一个像女娲这样的人,用泥土就可以把人造出来。古代被淹死在江河湖海的人肯定不少,但淹死了就淹死了,尸体要么被食腐水族动物给吃掉了,要么自然腐烂了,总之不可能变成鸟,去叼树枝往江河湖海里扔。史上也没有任何鸟儿,做这种不靠谱的事情。作为一个人的共工,要是真的去撞山,只可能把自己撞得脑浆迸裂,不可能把山撞倒。就算是一座山真的倒了,日月星辰也不可能往西边倾倒。

按照进化论的观点,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是在11万年前,非洲的一支森林古猿来到地面上,渐渐地发展成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的群体,渐渐出现了语言。接着,从非洲开始,渐渐来到埃及,来到两河流域,来到印度河流域,再来到古代中国的土地上,然后穿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

这一条人类发展的历程,是已经获得证明,并被科学家们所认可的。可是为什么,我们依然还是把神话传说,作为人类历史的一部分呢?

事实上,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神话传说,真的就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

有人可能会说,你刚才说“不是”,现在又说“是”,你这不是出尔反尔吗?

不错,我刚才确实说“不是”。我之所以说它“不是”,是因为神话传说中讲到了“超自然力”。在人类发展的起源阶段,显然是不具备超自然力的。现在或者未来的人类,要利用机械把一座山撞倒,未必不可能。要利用克隆技术,造一个人出来,也未必不可能。人淹死了,把他复活,或许也有可能。不过,就算是未来科技高度发达,要想双脚踩在地上把天撑起来。或者人死后让灵魂变成鸟,则绝对不可能。

神话有历史依据吗(神话内容明明是假的)(2)

(盘古开天地)

人类发展早期没有超自然力,做不了那些事情。但是如果我们摈除了神话中的超自然力,其实我们就会发展,实际上神话里所反映的,正是古代先民生活场景的真实写照,或者是曾经发生过的真实的历史事件。

“盘古开天地”所反映的,其实就是人类生活在洞穴里的场景。天地其实就是一个洞穴,人类用石器把洞穴打造出来,洞穴就成了人类早期生活的家园。但是洞穴又很容易塌方,毕竟太坚硬的岩石,人类砍砸不出洞穴。而容易砍砸出的洞穴,又不坚固,容易垮塌。所以就希望有个盘古这样的神人,用双手就能把洞穴顶部撑住,让它越来越高,越来越宽广,再也不会垮塌下来。

也许并不是希望,而是真的发生过,当洞穴塌方的时候,真的有个人用双手把石头撑起来,洞穴里的人得以跑出去,而这位英雄最后力竭而被石头砸死。

“女娲造人”所反映的,则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场景。而且,所有的人类,都是从母亲的肚子里钻出来的。母亲只有吃粮食才能孕育小孩,而粮食又主要是由女性采集的,同时粮食又来自于泥土。当这些意象叠加在一起的时候,“女娲造人”这样的传说故事就流传开来了。

“女娲补天”则显然是人类历史上关于大洪水的记忆。这个记忆表明,不仅在父系社会的“大禹治水”时期有大洪水,在母系社会的“女娲补天”时期,也已经有了大洪水。

神话有历史依据吗(神话内容明明是假的)(3)

(大禹治水)

至于“共工怒触不周之山”,显然是人类部落时期的各种战争的表现。人类部落时期的战争,实际上就是争夺地盘的战争。有了地盘,就可以从事采集和狩猎的活动。有时候一座大山,就是一个部落的家园。

战争的结果,肯定就有胜负。那些失败了的部落,心里肯定有气。共工生气而把一座山撞倒,这种鱼死网破的做法,就是失败部落的一种想象。

因为这种心态带有普遍性,因而这样的想象就成了故事,就流传下来了。

由此可见,实际上神话传说中的故事,在远古人类那里,完全是真实发生过的。只不过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只能口口相传,因而传下来后,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至于“超自然力”,虽然不可能有,但是之所以总附着在神话中。那是因为人类早期对世界无法解释,同时又由于具有祖先崇拜的特点,因此才口口相传的过程中,就把先民“神化”了,超自然力也就和真实的历史事件融合在一起,变成今天我们看到的神话的样子了。

所以,我们讲历史,肯定从神话讲起,因为神话是人类历史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神话》《洪水神话的文化阐释》等)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