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盗墓狂魔(历史的尘埃魏晋南北朝的盗墓之风与人鬼恋故事的产生)

汉晋时期的盗墓之风   谈生故事的产生时代是汉朝,辛道度和卢充故事的产生时代都是晋朝这段时期正是盗墓之风盛行之时由于当时的厚葬之风,使盗墓成为获取厚利的一条捷径赤眉掘西汉帝后坟墓,董卓掘东汉帝后及公卿大臣坟墓,都收得财宝无数据《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载:“太和四年(230)……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文帝郭皇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至西晋末年的五胡之乱,更是大规模的发掘冢墓靳准作乱,发掘刘元海、刘聪墓[7]刘曜葬父及妻,“二陵皆下锢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山,增土为阜,发掘古冢以千百数”“勒及季龙并贪无礼,既王有十州之地,金帛珠玉及外国珍奇异货不可胜纪,而犹以为不足,曩代帝王及先贤陵墓靡不发掘,而取其宝货焉”慕容皝入丸都,“掘高句丽王钊父利墓,载其尸并其母妻珍宝,掠男女五万余口,焚其宫室,毁丸都而归”慕容儁“夜梦石季龙啮其臂,窹而恶之,命发其墓,剖棺出尸……鞭之,弃于漳水”汉朝有些贵族宗室,竟以发掘冢墓为乐,如汉广川王去疾,“国内冢藏,一皆发掘”除了类似有组织的大规模发掘,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的小规模盗掘也比皆是,太康年间是一段短暂的承平期,但此时同样盗墓不断: ,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三国时期盗墓狂魔?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三国时期盗墓狂魔(历史的尘埃魏晋南北朝的盗墓之风与人鬼恋故事的产生)

三国时期盗墓狂魔

汉晋时期的盗墓之风

  谈生故事的产生时代是汉朝,辛道度和卢充故事的产生时代都是晋朝。这段时期正是盗墓之风盛行之时。由于当时的厚葬之风,使盗墓成为获取厚利的一条捷径。赤眉掘西汉帝后坟墓,董卓掘东汉帝后及公卿大臣坟墓,都收得财宝无数。据《三国志·魏书·后妃传》载:“太和四年(230)……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文帝郭皇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至西晋末年的五胡之乱,更是大规模的发掘冢墓。靳准作乱,发掘刘元海、刘聪墓[7]。刘曜葬父及妻,“二陵皆下锢三泉,上崇百尺,积石为山,增土为阜,发掘古冢以千百数。”“勒及季龙并贪无礼,既王有十州之地,金帛珠玉及外国珍奇异货不可胜纪,而犹以为不足,曩代帝王及先贤陵墓靡不发掘,而取其宝货焉。”慕容皝入丸都,“掘高句丽王钊父利墓,载其尸并其母妻珍宝,掠男女五万余口,焚其宫室,毁丸都而归。”慕容儁“夜梦石季龙啮其臂,窹而恶之,命发其墓,剖棺出尸……鞭之,弃于漳水。”汉朝有些贵族宗室,竟以发掘冢墓为乐,如汉广川王去疾,“国内冢藏,一皆发掘”。除了类似有组织的大规模发掘,值得注意的是民间的小规模盗掘也比皆是,太康年间是一段短暂的承平期,但此时同样盗墓不断:

  初,太康二年(281),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十余车。

  (刘)表死后八十余年,至晋太康中,表冢见发。表及妻身形如生,芬香闻数里。 乱世时期就更是如此,据《搜神记》卷十五记载:

  汉末,关中大乱,有发前汉宫人冢者,宫人犹活。既出,平复如旧。魏郭后爱念之,录置宫内,常在左右。

  魏时,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将出与语,生人也。送之京师。问其本事,不知也。 《晋书》卷一百三《刘曜载记》载:

  (光初年间)上洛男子张庐死二十七日,有盗发其冢者,庐得苏。

  然而,这种民间的发墓掘冢在当时是一种颇为冒险的行为,如果被发现,面临的惩罚是严厉的。按照唐律,发墓而未及棺椁的,役放;发及棺椁的,处于绞型。魏晋时期,对盗墓者的判决则是弃市。据《搜神记》卷十五载:“汉建安四年(199)二月,武陵充县妇人李娥,年六十岁,病卒,……娥比舍有蔡仲,闻娥富,谓殡当有万金,乃盗发冢求金。以斧剖棺。……会为县吏所见,遂收治。依法,当弃市。”然而,盗墓所得的赃物要出手,必然会有被发现的可能。这时候,逃脱惩罚的唯一希望就是假托鬼神,编造神话,以求一逞。这类例子,在中古时期并不罕见,我们先来看唐朝的两个案例:

  贞观元年(627),李勣爱女卒,葬北邙。使家僮庐于墓侧。一日,女子忽诣家僮曰:“我本不死,被大树之神窃我,今值其神出朝西岳,故得便奔出。知尔在此,是以来。我已离父母,复有此辱耻,不可归。幸尔匿我,我能以致富报尔。”家僮骇愕,良久乃许。遂别置一室。其女或朝出暮至,或夜出晓来,行步如风。一月后,忽携黄金十斤以赐。家僮受之,出卖数两,乃民家所失。主者执家僮以告。洛阳令推穷其由。家僮具述此事。及追取,此女已失,其余金尽化为黄石焉[17]。 这是一桩很明显的盗窃案,案中的女贼采取的正是假冒鬼神的作法。再来看《法苑珠林》中“王志”一条:

  唐显庆三年(658),歧州人王志,任益州县令,考满还乡。有女美,未嫁道亡,停县州寺中累月。寺中先有学生,停一房。夜初见此女来,妆饰华丽,欲伸缱绻,学生纳之,相知经月。此女赠生一铜镜,巾栉各一。令欲上道,女与生密共辞别。家人求此物不得,令遣巡房求索。于生房得之。令遣左右缚此生,以为私盗。学生诉其事,非唯得此物,兼留上下二衣。令遣人开棺检之,果无此衣。既见此徵,于是释之。问其乡里,乃歧州人,因从父南任,父母俱亡,游诸州学问,不久当还。令给衣马,装束同归,以为女夫,怜爱甚重。 稍有理性的人都能一眼看出这位书生确系窃犯,因为他既有盗窃的动机:父母双亡,远离家乡,需要还乡的资金;又有盗窃的物证。然而,就凭一个人鬼恋的故事,就轻易得释,并被“怜爱甚重”,可见此类故事在一些神鬼信仰强烈的昏庸官吏中间确有其明显的作用。萧殷士,唐朝名士,即便是他也差点放跑了盗墓贼,而且,这群盗墓贼还并非是有意假托鬼神,只不过是由于一次偶然的巧合,《太平广记》卷三百三十二引《集异记》载:

  兰陵萧殷士,为扬州功曹,秩满南游,济瓜州渡。船中有二少年,熟视颖,相顾曰:“此人甚似鄱阳忠烈王也。”颖士即为鄱阳曾孙,乃自款陈。二子曰:“吾识尔祖久矣。”……俟及岸,方将问之,二子忽遽负担而去。颖士必谓非神即仙,虔心向嘱而已。明年,颖士比归,至于盱眙,方与邑长下帘昼坐,吏白云:“擒获发冢盗六人。”登令召入……旅之于庭。颖士惊曰:“二人非仙即神。”

  如果是萧殷士审理此案,这两人无疑就逃脱了惩罚,说不定还有意想不到的赏赐,志怪小说中又多了一桩神奇故事,然而,真相如何呢?

  邑长即令先穷二子,须臾款伏。左验明著。皆云发墓有年,尝开鄱阳公冢,大获金玉,当门有贵人,颜色如生。年方五十许。须发斑白,僵卧于石榻,姿状正与颖士相类,无少差异。昔舟中相遇,又知萧氏,固是鄱阳裔也。岂有他术哉! 确实,一切神奇故事说穿了都很简单,同样,人鬼恋故事中的一部份也只不过是盗墓者为逃避惩罚而编造的神话罢了,如果选择年轻女子的坟墓,在盗墓时注意保持墓室及尸身的完好,做到不野蛮发掘,在当时神鬼信仰流行的背景下,完全可能凭藉神话逃脱惩罚,并有意外之收获。《搜神记》中人鬼故事的主角都是书生,他们生活贫穷,偶而需要靠盗墓维持生计;富有知识,熟知如“紫玉韩重”这类的历史故事,完全有可能模仿它编造新的神话。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