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关于日月的七律诗(嘉庆皇帝与春香传中的一首诗)

乾隆年间关于日月的七律诗(嘉庆皇帝与春香传中的一首诗)(1)

根据朝鲜古典名著《春香传》改编的同名电影。

2021年12月,《广州博物馆藏邓华熙家族文书信札选编》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邓华熙(1826-1916)是广东顺德人,在清末官至安徽、山西、贵州巡抚。他留下的大批珍贵文物、文献,由其后人捐献给博物馆。2003年,部分文物文献曾编成《邓又同捐赠、广州博物馆藏近代名人手札书翰选》,由花城出版社出版。新版本主要选取与邓华熙直接有关的文书、信札,2003年花城版的若干文物、文献没有再选。落选的文物中有一件是乾隆、嘉庆年间的书法家梁同书(1723—1815,官至翰林院侍讲)抄录的“嘉庆七年御制骂廷臣诗”,全诗如下:

满朝文武着锦袍,闾阎与朕无分毫;一杯美酒千人血,数碗肥羹万姓膏。人泪落时天泪落,笑声高处哭声高;牛羊付与豺狼牧,负尽皇恩为尔曹。

这首诗特别令我感兴趣的地方,是有四句同朝鲜古典文学名著《春香传》的一首诗很近似。《春香传》故事梗概如下:艺伎之女春香与南原府使之子李梦龙私定终身,但两人地位悬殊,并未正式成婚。因父亲离任,李梦龙不得不忍痛告别春香。后任府使卞学道是个贪官,企图逼迫春香作妾,遭到拒绝后把春香投入监狱,滥施酷刑。而此时李梦龙已高中状元,被国王任命为御史,奉旨明查暗访朝鲜各地,到南原救出春香,惩处了卞学道,两个有情人终于团圆。《春香传》第20回(最后一回)说,在卞学道举办寿宴时,李梦龙假扮乞丐获准入席,在席间赋诗后立即离去,然后带领随从查办卞学道。李梦龙在席间所赋的绝句如下:

金樽美酒千人血,玉盘佳肴万姓膏;烛泪落时民泪落,歌声高处怨声高。

李梦龙的诗与嘉庆帝诗的颔联、颈联很近似,要说是两个作者不约而同分别写成,在中国诗歌史上恐怕很难找到例子。基本可以判断,其中一位作者“抄袭”了另一位。

据朝鲜文学史专家的说法,《春香传》一开始就是无名作者的作品,经过几百年的流传、改写,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基本定型。嘉庆七年是1802年,正是19世纪初。在当日朝鲜,《春香传》也有用中文写成的版本。那么,是否嘉庆帝当了“文抄公”呢?

这种可能性很小。清朝以“天朝上国”自居,对朝鲜的事情不会太关注,没有证据显示《春香传》成书后传入中国。日理万机的嘉庆帝不会有时间和兴趣去读外国文学作品。而且,《春香传》以爱情为题材,其中还有大段男女之事的描写,按理,宫廷不会采购或收受,有机会小范围或个别接触皇帝的廷臣,糊涂油蒙了心、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把这样的书进呈。可以肯定,嘉庆帝本人没有机会读过《春香传》。

乾隆年间关于日月的七律诗(嘉庆皇帝与春香传中的一首诗)(2)

乾嘉年间的书法家梁同书(1723—1815,官至翰林院侍讲)抄录的“嘉庆七年御制骂廷臣诗”。

清朝皇帝的诗有时会由词臣代笔。会不会代笔的廷臣通过某种途径读过《春香传》,而在代皇上草拟诗稿时“参考”了那首诗呢?嘉庆帝的诗,就全诗而言不算上品,首联尤其生硬陋劣。文学侍从之臣都是饱学之士,如果代皇上立言,会写得含蓄敦厚、四平八稳、文字典雅,以体现帝王气度,不会替皇帝写出一首破口大骂的诗。《骂廷臣诗》意思太直白、文字很粗糙,恰恰是皇帝亲自撰写而非词臣代笔的重要判断依据。

嘉庆帝在位25年(1796—1820),清皇朝从“康乾盛世”迅速走向衰落。嘉庆三年(1799年),白莲教首领王三槐在北京受审时的供词提到“官逼民反”,嘉庆知道后受到很大震动。嘉庆四年正月,太上皇乾隆“龙驭上宾”,嘉庆帝亲政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乾隆的宠臣、大贪官和珅赐死。此后,他一再发布整饬吏治的谕旨,处置了多宗涉及贪污的大案。例如,湖南布政使郑源璹勒索下属、贪赃枉法,被查抄处斩。云贵总督、漕运总督富纲因贪污被判处绞监候(绞刑缓刑)。贪污而不知悔改的云南巡抚伊桑阿被判处绞立决(绞刑立即执行)。嘉庆十三年,山东大水,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贪污赈灾银两,被查赈官员李毓昌发觉,王伸汉企图拉李下水无效,就买通凶手毒死李毓昌。案发后,嘉庆震怒,下令将王伸汉斩决;所有包庇王伸汉及对此案处置不力的官员,包括山东、江苏两省巡抚,分别革职甚至判处充军、死刑。嘉庆还写了一首长达300字的《闵忠诗》,表彰死时尚是七品芝麻官的李毓昌。《骂廷臣诗》写了嘉庆帝的真实思想。古代很多皇帝恨贪官、骂贪官、罚贪官、杀贪官,但像嘉庆写诗骂得如此痛快淋漓的不可多见。在诗中,嘉庆帝把百官看作朝廷和百姓的对立面,对百官生活奢侈、残害百姓、辜负“皇恩”表达了冲天怒气。“牛羊付与豺狼牧”这句,反映了皇帝心目中的“君”“臣”“民”的关系:百官应该把皇家交付的牛羊(百姓)放牧养肥,谁知却像豺狼一样把牛羊吃掉,皇帝当然不能容忍了。

但是,终嘉庆一朝,贪污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更加严重。按照清朝制度,官员聘请幕客、雇用随从的报酬,要自掏腰包,大部分公务费用也得自筹。而且,各级官员都必须向上司馈送,各省高官也要向京官馈送,任何官员都不可能靠“合法”的俸禄、津贴(“养廉银”)维持衙门运作和自己在官场的地位,更不必说过豪侈的生活了。所以,各级官员都“不得不”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法外”收入。而官员谋取“法外”收入时,不会止步于维持公务开支,必然是“多多益善”。当贪赃枉法泛滥成风,成为规则、惯例,成为每个官员的“自觉行动”时,那就不是皇帝一首诗、几份圣旨所能感动,也不是办几件案、杀几个人所能震慑的。嘉庆的诗是“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但并没有打错。他也知道,在当时的大清朝,无论京官外官、文官武官、大官小官,已是无官不贪。然而,他作为皇帝,正是地主、士绅、官吏的总代表,除了依靠基本由“豺狼”组成的官吏集团去“放牧”百姓之外别无选择。尽管他写诗对贪官破口大骂,有时也来真的,但对绝大多数的贪官污吏只能是无可奈何。

现在再回过头来讨论谁抄了谁的诗。众所周知,古代朝鲜政治、文化深受中国影响,作为藩属国,朝鲜对清朝朝廷是非常关注的,定期来华的贡使会收集清朝各种信息向朝鲜国王报告,这些报告现在已经成为研究中、朝两国历史的珍贵资料。嘉庆帝亲自写诗训饬百官,在君主时代是大事;从梁同书的“恭录”可知此诗有一定范围的流传。朝鲜来华人员会注意和记录这种重要的信息。笔者认为,比较可能的情况是:嘉庆帝的诗通过他们流传到朝鲜,再被不知名的朝鲜文人改写,成了《春香传》的新内容。朝鲜学者金台俊(1905—1950)在其《朝鲜小说史》中说,《春香传》基本定型后,19世纪上半叶仍不断有文人扩充润色。在今本《春香传》,李梦龙的诗出现在最后一回。假扮乞丐赴宴、赋诗后立即离去的情节有点不大合情理,让人想到似乎是专门为赋这首诗而安排的。李梦龙诗的文字较嘉庆帝诗典雅,也可反映其后出的可能性更大。

《春香传》有很多中国元素。据韩国学者柳应九汉译的今本《春香传》(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仅在第一、二回不到五千字的篇幅,就提到伏羲、孔子、子产、司马迁、关羽、王勃、李白、岑参、张建封、关盼盼、白居易、苏轼、朱元璋以及玉皇大帝、赤松子、洛神宓妃等多位中国古代名人和神话人物,引用了不少中国古籍文句和古典诗歌。贵公子李梦龙出口就是一长串中国人物,艺伎月梅(春香之母)也是如此,她还梦到洛神宓妃转世投入自己怀抱,于是生下女儿春香。甚至家奴方仔也懂得吟诵李白的诗句。《春香传》从主题到情节、写法,同若干中国古代小说、戏剧(如唐人传奇《李娃传》、《警世通言》的《玉堂春落难逢夫》等)有近似之处。贪官卞学道的行事方式,与明清小说、戏剧中的贪官也几乎如出一辙。凡此种种,说明中国文化对《春香传》的影响。因此,某位不知名的朝鲜文人在扩充《春香传》时“吸收”了嘉庆帝的诗句,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最后,必须说明,我对朝鲜文学史并无研究,上面关于朝鲜不知名文人改写嘉庆帝诗的说法,只是基于一般情理的猜测。如果有证据表明1802年以前的《春香传》已有李梦龙那首诗,我的猜测当然就不能成立。不过,到时又会出现一个有趣而难解的新问题:嘉庆帝是通过什么途径“抄袭”了李梦龙的诗呢?

邱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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