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不扫码可以骑(徽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须知)

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不扫码可以骑(徽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须知)(1)

共享电动自行车怎么不扫码可以骑(徽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须知)(2)

  为满足广大市民短途交通需求,倡导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车位紧张现象,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丰富居民出行方式,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城区分批次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一、服务范围:东至东关广场,南至鸿远桥,西至华泰盛景,北至客运中心。

  二、停车点:东关广场、东街漫水桥头、东街小十字(移动公司门前)、东街政府停车场人行道、文化馆门前、长河超市门前、科教路口(码头故事门前)、大禹房产门前人行道、城关卫生院、滨河花园、佳润二期、三期、宝徽小区门前、白氏正骨医院、明瑞丽景小区门前、元和医院、乡干楼人行道、三滩路(国税局)、唐街西口(市场前门)、西桥头人行道、金源酒店门口人行道、鑫欣家园楼下、建徽酒店门前、金徽商业广场人行道、烟草公司门前人行道、瑞丰国际小区公交站人行道、向沟口附近、紫薇花园楼下、法院附近、金徽大道综合楼、建材市场、客运中心、体育中心、中医院公交站人行道、宜和家园小区门前、明昊小区门前、城关镇政府门前公交站、金地宾馆门前、县医院附近、人保财险公交站。同时,城区所有电动车辆停放点均可停放。

  三、使用流程:首次使用需手机扫码注册(实名认证)→扫码取车→停车点付费还车→骑行结束。

  四、收费标准:实行无门槛免押金机制,收费标准为10分钟内2元,超过10分钟后每5分钟加收1元,不满5分钟按5分钟计算;骑行一分钟内或者不足100米免费;未停放到指定停车点系统将自动扣费5元。

  五、安全须知

  1.本次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仅限一人一车使用。

  2.单车骑行需严格执行实名制度,严禁使用他人帐号扫码骑行等行为。

  3.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使用。

  4.用车前请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遇恶劣天气严禁使用。

  5.倡议文明骑行、规范停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驾、多人骑行、乱停乱放。

  6.车辆安装GPS定位防盗系统,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系统管理,对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共享电动车等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须知,请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服务热线:浙江天台吉雅科技有限公司徽县分公司

  陈经理 13958508329 韦经理 18176100414

  监督电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939-7525159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0939-5924544

徽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监制:王建东    审核:马文渤

责编:张林林     编辑:郭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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