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王的三位人物(闯王烹煮福王大摆)

李自成(1606——1645年),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原名鸿基称帝时以李继迁(西夏国开创者)为太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历经艰辛,饱经苦难,后为明王朝一驿卒(相当于今天的邮递员)公元1629 (年崇祯2年),驿卒被撤,加之陕北一带连年大旱,饥寒交迫,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李自成参加了闯王高迎祥领导的起义,因作战勇猛,有勇有谋八年荥阳大会战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声望日高高迎祥牺牲后他继任“闯王”之称号,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闯王的三位人物?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闯王的三位人物(闯王烹煮福王大摆)

闯王的三位人物

李自成(1606——1645年),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原名鸿基。称帝时以李继迁(西夏国开创者)为太祖。世居陕西米脂李继迁寨。童年时给地主牧羊,历经艰辛,饱经苦难,后为明王朝一驿卒(相当于今天的邮递员)。公元1629 (年崇祯2年),驿卒被撤,加之陕北一带连年大旱,饥寒交迫,民不聊生,农民起义风起云涌,李自成参加了闯王高迎祥领导的起义,因作战勇猛,有勇有谋。八年荥阳大会战时,提出分兵定向、四路攻战的方案,受到各部首领的赞同,声望日高。高迎祥牺牲后他继任“闯王”之称号。

公元1641年(明崇祯14年)正月,李自成起义从陕西杀出,直奔河南洛阳而来,随即攻陷洛阳,他此举就是冲着福王来的,一旦把福王封地洛阳拿下,起义军就有吃有喝,军费粮饷一应俱全,有钱了打仗自然底气十足。明万厉皇帝宠幸郑贵妃生子朱常洵,封地洛阳,是为福王,朱常洵地近位尊,朝廷尊之以礼。从小娇生惯养,终日饮酒作乐,所爱唯有酒肉,所求只有美女,对政治时事一概不问,漠不关心。此时北方连年旱灾,黄河两岸起义不断,长江流域蝗横行,人们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互相残食,已是末日之象,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世人都说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老百姓过不下去,到了人吃人的地步,但福王为富不仁,毫无人性,他有那么多钱,那么多粮,从来不肯开仓救灾,老百姓齐唱:“吃他娘,穿他娘,凿开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大家都在急切地盼望李自成早日攻取洛阳,把福王给杀了,开仓放粮。洛阳为富庶之地,福王吃喝玩乐,荒淫无度,心宽体胖,富可敌国,最后胖到三百多斤。可见这钱多了也不是好事,引火烧身,招来了农民起义军。福王天生吝啬,对自己的兵士也时常克扣军饷,衣食不济,兵丁喧嚷:“王府有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死于贼手。”兵部尚书吕维祺便将其中利害关系告知朱常洵,而朱常洵并未放在心上。公元1640年(明崇祯13年)冬天,李自成接连攻陷永宁、宜阳。公元1641年(崇祯14年)正月十九日,李自成率农民军进攻洛阳。因洛阳城极其坚固,农民军攻了整整一个白天也未攻下。这时,明朝守城士兵看洛阳终久难保,再加平时因怨生恨,突然把正指挥守城的王胤昌绑在城上,准备献城投降。总兵王绍禹闻讯,急忙赶来安抚。哗变士兵大叫:“农民军已在城下,王总兵您又能把我们怎样!”一时间众人动手,杀掉守城明军数人,不少人因惊堕城。城外农民军见状,趁乱蚁附攀城,哗变的明军伸手引梯,洛阳即时攻下。王胤昌见势不妙,掉转马头逃之夭夭(后被崇祯帝逮捕,凌迟于市)。

朱常洵从城墙上用绳子逃出,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日后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权”。第二天,起义军跟踪而至将其捉拿。逃跑没成功,被李自成抓住了。半路正遇被抓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吕尚书激励道:“名义甚重,王爷切毋自辱!”言毕从容赴死。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叩头如捣蒜,把脑袋磕得青紫,哀乞饶命。《明季北略卷十七 李自成陷河南府》:“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于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残忍闹剧上演了,后人对此次活动大为感兴趣,绘声绘色地大加渲染:在宏伟壮丽的飞檐红墙映衬下,王府中堂广场尤显平阔。人声鼎沸中,烈焰腾腾,珍稀香木制成的无数王府家俱皆成为柴木,烧成炭火,烘烧着一口从洛阳郊外迎恩寺抬来的“千人锅”。巨大的铁锅内,撒满姜、葱、蒜、桂皮、花椒以及无数高汤炖煮用料,奇香扑鼻。熊熊烈焰中,最骇人心目的景象是巨锅之中,除七、八只剥皮去角的整只梅花鹿以外,还有一个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扑腾,时而窜上水面,时而沉入水底,边嚎边叫,好不凄惨,刚刚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体喘息,大锅周围两三千围观的农民军士兵立刻用长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惨叫着放开手,重新在已经微微烧开的热水中“游泳”兵士笑看福王在白汤佐料间上下翻滚,人肉与鹿肉齐飞,汤水共作料一色。一个时辰过后,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锅中的梅花鹿已经被兵士、百姓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为何叫“福禄宴”,这锅里煮的不是有鹿,又有一福王吗?福禄俱全,故而得名。福王贪财,在非常时期,在危险境地,贪财不要命,最终死的很惨。“福禄宴”毕,李自成命手下搬运福王府中金银财宝以及粮食,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并命打开粮仓,赈济饥民,饥民感激之下纷纷加入农民军,李自成声势更盛。

这个故事非常的血腥,真是应了鲁迅那句名言:翻开中国的历史,字里行间,三个字,人吃人!此前是富人吃穷人,这一回是穷人吃富人,反正还是“人吃人”。我在很多年前就听说过此事,一直都不相信,历史是人写的,是当权者别有用心的杜撰。但总有人说,你看史料中也有这样的记载,这件事究竟是野史传说?还是正史记载的?细节方面有没有出入?有没有确切的史料记载?稍有日常生活知识的人都知道,按照烹饪常识,烹煮动物首先要宰杀放血,然后去除内脏,清洗干净烹煮才好吃,就算是李自成和自己的将士想吃人肉,把活生生的人扔进锅里煮死肯定不好吃,甚至不能吃,死者胃里没有消化掉的食物,肠道里已经形成的粪便如何处理,就算你放再多、再好的调料也不好吃。关于李自成烹煮福王有好几种说法,有的说是被活煮的,有的说是杀死囫囵煮的,有的说是杀之后洗剥干净大卸八块煮的。这些说法众说纷纭,加油添醋,显然不符合常识,更不合乎实际。

历史上烹煮人肉还真有,五胡乱华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入侵中原,将美貌女子掠夺回营,晚上发泄兽欲,玩腻了就宰杀烹煮为食,美其名曰:“两脚羊” 。再者有记载的就是卫懿公(前668-660在位),名赤,卫惠公朔之子,卫康叔十代孙,卫都朝歌人。卫懿公嗜好养鹤,在宫廷定昌、朝歌西北鹤岭、东南鹤城(今长垣县鹤寨)等处,均大养鹤。其鹤如官有品位俸禄:上等竟食大夫 禄,较次者士禄,他外出游玩,必带鹤,载于车前,号称“鹤将军”。由鹤乃人:凡献鹤者给以重赏。卫懿公好鹤成瘾,不理朝政,漠视民疾,民怨沸腾,国势衰弱。公元前660年冬,北方翟(狄)人,从邢国的夷仪(今山东省聊城西南)攻卫,到荥泽时,卫懿公发兵抵抗,大臣说:“君好鹤,鹤可令击翟”。卫懿公向国人“受甲”,国人说:“叫鹤去抵抗敌人吧,它们高官厚禄,我们那里能够打仗呢!”卫懿公无奈便带少数亲信赴荥泽迎敌,结果兵败被杀。野蛮的翟国士兵不仅杀死了卫懿公,而且把他的尸体也烹煮吃掉,而且吃的很干净,只扔掉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如此愚忠,实为罕见。还有就是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桓公久居宫中,什么珍馐佳肴、山珍海味都吃腻了,有一次半开玩笑地对易牙说:“我就是蒸婴儿的肉没有吃过。”易牙为了满足桓公的欲望,将自己的三岁儿子蒸了献给了桓公吃,桓公认为他对自己忠心耿耿,于是提拔重用了易牙,易牙便成为宠臣。后来大臣管仲生病,齐桓公前去探望,并问管仲:“君将何以教我?”仲曰:“君勿近易牙和竖刁”。桓公说:“易牙烹子飨我,还不能信任吗?”管仲说“人无不爱其子,自己的儿子尚且不爱,焉能爱君”。直到管仲死后,桓公仍不信其言。不久齐桓公病危,易牙果然拥立齐桓公的宠妾卫共姬的儿子作乱,闭塞宫门,桓公被活活气死在病榻上。这是利欲熏心,为了达到自己私欲连自己的亲骨肉都能杀来孝敬他人。梁大宝二年(公元551年),侯景废萧纲,再立豫章王萧栋为帝,改元天正。 同年,再命萧栋禅让,侯景登基为帝,国号汉,改元太始。追尊汉司徒侯霸为始祖,晋征士侯瑾为七世祖。于是追尊其祖侯周为大丞相,父侯标为元皇帝。侯景称帝之后,十分得意,而且认为自己此时占有江东,高澄必会与自己谈判并归还家人。但高澄此时却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之事,便是烹杀侯景的儿子,将他大儿子的脸皮剥下来,后将其丢进锅里烹杀,表达的是侯景不要脸,接着把他其余四个儿子均阉割了,使其绝后。吕后做成人肉汤的功臣彭越;这是政治斗争,权利角逐。

如果只是让对方受苦而不是以吃肉为目的,应该是把人下到冷水锅里,温水煮青蛙的方法,从外到里慢慢煮,在锅底下一次次添加柴禾,这样大约能煮上一会儿,围观百姓也可以“大饱眼福”。直接把个大活人丢到开水里,肯定要乱扑腾,那飞溅出来的开水肯定要把行刑的人烫伤。当年朱棣入南京时大肆捕杀反对者,把兵部尚书铁铉凌迟了又扔进油锅里油炸,刽子手们不熟练,“油沸,内侍手皆烂,咸弃棒走”。而且大活人下开水锅之后要不了三五分钟也就死透了,从酷刑角度来说,似乎时间太短了些,震慑目的还不是很强大。如果目的专门是为了吃,和鹿肉和各种调料一起烹煮的话,就应该是先割脖子放血,后开膛破肚洗干净了,再大卸八块丢进锅里煮,就跟煮牛羊肉一样。但李自成和手下一起吃福王实在有点牵强,如果不是饥饿,实在没办法,哪里有军队专门爱吃人的啊。再说了,李自成攻下了富庶的洛阳,想吃什么没有?据说占领福王府邸之后,粮食财物、金银珠宝无数,何至于吃人肉?杀死或者活煮泄私愤可以,非要吃一个恶贯满盈,祸害百姓、吃喝玩乐的死胖子,他的肉就那么好吃吗?吃了福王就会增福,倒是可以一试,但李自成完全没有这个胃口。

《明史》载:“崇祯十四年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这里没说把福王煮了,只说是说喝着他的血,拿鹿肉当下酒菜,吃喝了一顿,充其量就是拿福王的血滴入酒中,就着鹿肉以解心头之恨,再说李自成小时候远在陕北放羊,后又在银川当驿卒,再后来参加起义队伍,远在洛阳的福王即使贪婪凶残,即使为富不仁,和李自成相隔那么远,貌似没有招惹李闯王啊?为家仇国恨“啖其肉”可以理解,可福王和李自成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啊,至于这样嘛?李自成没有那么变态,他只是骂了福王压榨百姓,然后打了屁股,一刀砍了头,斩首示众。真正大肆渲染“福禄宴”的是吴伟业所著的《鹿樵纪闻》:“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集餐),名曰福禄宴。”再是李渔的《古今史略》:“贼置酒大会,以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两人都是明朝遗民,感念大明王朝和崇祯的知遇之恩,对推翻明王朝的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恨之入骨。

李自成是大明王朝的掘墓者,残存的南明政权对他恨之入骨,李自成兵败山海关,再败潼关之后,转入江西、湖南、湖北一带,很想与南明王朝联合抗清,但南明王朝早已将李自成当作了自己的死敌。李自成是大清王朝的“头号战犯”,满清王朝对他也是穷追猛杀。在满清王朝统治天下之后,一方面必定要歌颂自己,另一方面要丑化曾经的敌人。对于明朝政府那是一味的诋毁,大肆渲染其政治腐败,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把福王形容成一个大胖子,福王是肥胖,但到底是不是三百多斤,之所以把福王打造成这样一个饱食终日,脑满肠肥、臃肿不堪的形象是在告诉世人,明王朝是腐败的也是极其贪婪的。反过来说李自成将福王与梅花鹿烹煮,让军士大快朵颐,是在宣扬李自成的无德与凶残,将李自成描写成一个手段低劣、无恶不作,毫无人性的农民军首领,将农民起义军渲染成一群活生生的魔鬼。满清作为东北入主中原的新王朝,一直受到关内百姓的排斥,南明残余势力继续反抗,绿林好汉揭竿而起,民间文人士大夫唾弃,反清复明的大小起义风起云涌。因而丑化前朝朱明王朝,诋毁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让自己的统治得以延续,让自己的臣民拥护自己,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哦!原来朱明王朝是那样的腐化,原来李自成的起义军是如此的残暴,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

据说福王死后,有义仆收葬,其子(弘光帝)立铭文:“临危不惧,骂贼而死”,死得非常壮烈,这点很好理解,儿子给老子立碑,歌功颂德,天经地义,弘光帝自然不能写他爸跪倒在李自成脚下大呼饶命,塑造了一位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痛骂逆贼,慷慨赴死的大英雄,也是人之常情。福禄宴肯定是敌对势力在丑化李自成,是封建反对势力对农民起义军无耻的污蔑。毕竟李自成是失败者,成王败寇,已是天理,《明史》是清王朝编撰的,资料是明朝遗老遗少提供的,这些人恨李自成灭了大明,清朝要彻底污蔑李自成,才能彻底打倒李自成,才能给自己树立一统天下的合法性,普通文人士大夫也瞧不起农民起义军,所以“福禄宴”的说法就以讹传讹,越传越真,越来越广,再加上想象和幻想,才有了前面血腥残忍的一幕。

再说自李自成攻陷洛阳之后的仅仅三年时间,于1644年(崇祯17年)1月就在在西安称帝,以李继迁为太祖,建国号“大顺”,年号永昌,改西安为西京。3月19日,攻克北京,推翻了明王朝。起义军被巨大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进入北京城后骄奢淫逸,加之残存的南明势力仍在抗争,后金八旗兵临山海关,大将刘宗敏霸占吴三桂爱妾陈圆圆,迫害吴三桂的家属,以致于逼反吴三桂投靠满清贵族,联合清军反戈一击。闯王李自成迎战失利,退出北京,逃往西安,退守关中,再由山西、河南两路撤退。由于南明弘光帝朝廷的建立和清军入关,两路夹攻,大顺军节节败退,很多投降大顺的原明朝将领复投南明或清朝,军心离散,士气不振。1645年(清顺治2年)正月,清军用红衣大炮进逼潼关口。陕西陷落,遂被迫放弃西安,经蓝田、商州,走武关,退入襄阳,闯王“声言欲取南京,水陆并进”。3月,大顺军占领武昌,李自成计划乘舟东下,夺取东南作为抗清基地,尚立足未稳,清军分水陆两路袭来,李自成弃武昌向东南进发。4月,清军在湖北阳新、江西九江接连大败大顺军,切断其东下去路。李自成遂折向西南进军,准备穿过江西转入湖南一带。5月初,大顺军到达湖北通山县九宫山麓时,李自成率轻骑20余人登山探路,被当地武装杀死,自此叱咤风云的一代农民起义领袖就此神秘失踪,留下了千古谜团。

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是一次惊天动地的历史壮举,这次起义,历经十几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推翻了朱明王朝,李自成牺牲之后,他的部下又坚持了20多年的抗清斗争,这次起义,不仅时间长,规模大,而且还成功了。这次起义斗阵曲折,影响深远,而且爆发在封建社会后期,世界资本主义已经萌芽,既继承了前代农民起义的光荣传统,同时又有了新的发展和更大的创新,曾产生了大量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农民英雄,表现了被压迫的劳动人民崇高的革命品质,为中国农民革命战争写下了极其光辉的一页。毛泽东称李自成是“陕人的骄傲;历史学家顾诚评价李自成把一生献给了反对阶级压迫和满洲贵族民族征服的革命事业。郭沫若评价李自成是农民革命史中一位伟大的人物。阮英梓言:“名山掩英骨,九宫千古,闯王千古;隽水添胜景,浩气长存,业绩长存。”就连欧洲人也称李自成为“世界第十五大革命家”,“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李自成铿锵的脚步曾经震动了陕北,震惊了中国,影响了中国革命,影响了世界人民,激励了劳动人民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大无畏精神,为争取平等自由,为真理正义英勇牺牲的英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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