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iptv收费项目关闭(电信IPTV开机广告无法关闭是为消费者好)

电信IPTV开机广告无法跳过,这是不少消费者头疼的问题。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有的消费者选择默默忍受。何时才能还电视机前的消费者一个清静?最近,上海市消保委和电信IPTV“硬刚”上了。这个过程颇为曲折。

通过前期的沟通,电信方面的回复是开机30秒时间投放广告是为了“提高用户开机体验”。7月5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公众号中直言,电信方面的回复让上海市消保委直言“郁闷”。

有网友表示:“堂堂消保委这样的身份去沟通都是得到这样的回复,试想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还有网友表示:“这何止是上海的问题啊,我感觉全国的IPTV都这样。”

消费者苦电信IPTV广告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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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信提供的电视机顶盒开机后强制广告,无法取消、无法关闭、无法跳过…从开机到进入IPTV至少经历11段广告,看电视操作复杂,极易误点。”消费者何先生告诉记者。

何先生反映的问题是不少消费者都有切身体验的。“电信的IPTV盒子,在开机时会有两则广告,一则是图片广告,大约持续5秒,另一则是视频广告,有大约15秒左右。”“连换台都有广告推送,你们能忍吗?我打电话给10000,说没办法关闭,要(取消)换台广告要我开个会员。”……说到电信IPTV的广告,不少消费者有话说。

最近,为了帮消费者解决“开机广告关不掉”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找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进行沟通。但沟通结果让上海市消保感到郁闷。7月5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上表示:“我们很认真地跟他们说了消费者的想法。前些日子我们收到了他们的回复,回复内容让我们有点郁闷。”

上海市消保委连续追问: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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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海市消保委郁闷的是怎样的回复?上海市消保委将电信方面的回复贴上了公众号,并针对每一条回复进行了回应,说出了消费者的心声。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表示,开机30秒时间投放广告是为了“提高用户开机体验”,若没有广告就会黑屏。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如果开机30秒的时间不能缩短,那就不能播放消费知识、新闻、天气预报、风景图片等?关掉广告就一定要黑屏吗?”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表示,对于开机有广告,电信已经在业务服务协议中明确表示有广告服务,具体条款为:IPTV所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广告及业务信息推送,用户同意在使用IPTV过程中接受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百视通公司及第三方合作伙伴提供的广告及信息推送内容。不仅如此,用户还应自行对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如果用户因广告信息进行交易遭受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上海市消保委反问:“顾客签署协议时能选择吗?签了协议就得强迫看广告,霸王条款?”至于看了广告进行交易还要自行承担责任,上海市消保委更不能理解:“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对于上海市消保委提出的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表示:“该方案并不能缩短用户等待时长,从根本上解决用户等待时间问题,反而影响用户体验。”“我单位后续广告经营中将进一步对广告进行甄别和筛选,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审美水平,进一步提升广告质量和用户体验。”

“互联网广告一键关闭,不是上海市消保委提出的,这是法律的规定。”上海市消保委表示,“这根本不是审美的问题,这是如何重视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还从网上搜索发现,上海电信IPTV搜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来进行广告精准营销。

电信方面表示三个月内上线一键关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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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前期的沟通中,没有获得实质性的进展,但7月5日,上海市消保委在公众号发表《上海电信IPTV回复上海市消保委:广告关不掉是为了消费者好》一文并引起消费者强烈共鸣后,7月6日,上海市消保委收到了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的回应。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表示,公司一贯重视用户体验,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IPTV广告的相关内容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高度重视,连夜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闭相关技术方案,抓紧落实技术开发,力争在三个月内上线。

“我们对中国电信上海公司的积极态度表示赞赏,希望上海电信IPTV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能够尽快上线,上海市消保委将持续跟进督促。”上海市消保委表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易旭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强制消费者看开机广告,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相关主体在互联网发布广告的,应当要在广告页面设置一键关闭的标志,消费者有权选择一键关闭。违反该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的罚款。

易旭表示,经营者对消费者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且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消费者如果因开机广告进行交易,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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