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办实事开发商不退还装修押金)

河北省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办实事开发商不退还装修押金)(1)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陈美冉)近日,衡水网友赵女士向长城新媒体“问政河北”平台反映,衡水市武邑县中央蓝郡小区开发商不退还装修押金。

“我是衡水市武邑县中央蓝郡小区的业主,去年五月份装修好的房子。当时给开发商交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开发商承诺等我们装修好房子以后就退还押金,或者将这笔钱交给物业,用来减免物业费。”赵女士告诉记者,“房子装修好后,开发商一直没有退还装修押金,也没有交给物业,今年年初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称没有收到这笔钱。”

收到问题后,衡水市武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答复:经了解,该业主的装修押金已退回。

“开发商已经把装修押金退还给我们了。”赵女士感谢“问政河北”平台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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