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案例(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近日,专程从北京赶来的群众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给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警大队,感谢民警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他们是“2020.01.21”系列贷款购车诈骗案中被骗的受害者。而这起案件,是吉林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涉及20余省份、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案例(夏季治安打击整治)(1)

2020年1月21日,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某汽车销售公司报案:2019年11月一位自称王某的男子伙同两名自称宋某洋、徐某的女子来到该公司,并以徐某娟的名义在此贷款购买一辆轿车,首付款59000元、贷款金额11万元。购车后,三人以“家在外地,需返回居住地落籍”为由,将该车落籍所需手续全部带走,承诺完成落籍即快速将手续寄回。然而事发一个月之后,购车人非但未及时寄回落籍手续,也没有按时交纳贷款,且该车GPS定位设备也被人为拆除,汽车销售公司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案例(夏季治安打击整治)(2)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经大量走访调查,很快查明自称王某的男子为黑龙江省无业人员张某权、自称宋某洋的女子为长春市无业人员宋某、另一女子为长春市无业人员徐某。民警立即赶赴长春将涉案的宋某、徐某抓获,二人交代:宋某通过网络与犯罪嫌疑人张某权相识,经张某权预谋由宋某联系一个能贷款买车的人员以便实施诈骗活动,宋某便找来徐某,并以自己因信誉问题无法购车为由,需要使用徐某的身份证购买车辆,得到徐某同意后,三人共同实施了“2020.01.21”贷款购车诈骗案,事后张某权给宋某转账1万元。

通过这一线索,民警经大量细致工作,进一步查清了张某权已将该车以11.5万元的价格销赃给山东省一无业人员庄某源,同时锁定了张某权同案的刘某凯、王某、王某源等犯罪嫌疑人。为尽早破案,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专案组民警先后驱车十万多公里前往辽宁省、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江苏省等地,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收集到该团伙大量犯罪证据。这一团伙以同样的方式在多个省份骗取各类轿车共计17辆并开往外地销赃,最远销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等省,共获赃款150余万元。

办案民警不懈追踪、无悔付出,截至2022年4月一举将该团伙3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近日,分局专门召开返赃大会,将及时追缴回的150余万元赃款返还给受害企业和群众。

这起案件的告破,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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