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电视剧剧本(电视剧底线中的劳动法)

作者:姜俊禄 法学博士 北京普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法律题材电视剧《底线》一上市,就引起了法律工作者的关注。它与其他法律题材电视剧最大的不同就是剧情来源于真实的案例。

劳动法电视剧剧本(电视剧底线中的劳动法)(1)

《底线》开始就以著名的辱母杀人案和网络主播猝死案为线索,展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法官判案的思维轨迹。

以网络主播猝死案为例,原被告的争议焦点就是主播与网络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从而判断是否是工伤死亡?

男一号方远(靳东扮演)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最终认定咔吧咔吧公司和主播骆优优是管理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基于这一点,骆优优在直播期间猝死系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有权利主张工亡待遇,咔吧咔吧公司需在十日内向骆优优父母支付一百万元。

判决结束之后,方远法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人并非机器,公司不该过度追求上限而忽略下限,当制度设计完全趋向于利益最大化的方向时,这将是对人和人性的扼杀。这种扼杀就是利用奋斗、实现自我价值,以及各种成功学说辞作为话术,来让劳动者自发进行自我剥削,即便是员工在此期间付出生命,也没有让公司有所反思工作规则,而是利用此事进行炒作,吸引公众注意力。此等做法有悖公序良俗,应该予以警惕,年轻生命的逝去令人痛惜,该以正确方式寄托对死者的哀思,让死者安息,才是对人最重要的尊重。

从法律专业看这个案件,我们看到,来源于真实案例的电视剧反映了实践中法院判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困惑。

本案认定主播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民法典》。前者没有任何异议,而后者则有待商榷。

之所以引用《民法典》,是为了将公序良俗的规定适用于扭曲的工作场所管理制度,谴责非人性的以民事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规避劳动法律行为。

其实,《劳动法》本身有着众多明确的规定可以达到“公序良俗”规定的目的。

《劳动法》第四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除了制度方面,劳动法在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安全生产、职业病、社会保险等方面都设置了很多条款(太多,不一一列举)。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有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的诚信原则是《劳动法》的最重要原则,就像公平原则一样,都是一般的法律原则。

劳动法与民法隶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劳动关系的认定必须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适用依据。

当然,法律工作者不必苛求电视剧的剧情安排及法律细节,但是为了给观众留下准确的法律知识,正确引用法律是基本要求。《底线》作为法律题材电视剧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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