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伯乐身体状况(比伯乐更懂相马的人)

传说中,天上管理马匹的神仙叫伯乐,在春秋时期,有一个叫孙阳的人,由于善于相马,大家便称他为伯乐。

比伯乐身体状况(比伯乐更懂相马的人)(1)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转型的时期,此时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战争比以前也更加频繁和残酷。由于马匹既可以用来耕作,也可以用于作战,马匹的作用开始变得非常重要。

尤其是地处西边的秦国,常年和西、北方的戎狄打仗,对可以驾驭战车的战马需求非常大。而孙阳善于相马之术,因而成为当时春秋五霸之一的秦穆公的贵宾。可随着孙阳年事渐高,秦穆公开始担心自己战马的补充问题。

这一天,秦穆公召见孙阳说:“先生,您的年纪也大了,您觉得,您的家族中有谁能够继承您的相马之术,继续替我寻找千里马呢?”

孙阳回答道:“一般的好马,从外表和筋骨上就能看出来。而那天下难得的千里马,就不能只看表面了。千里马奔跑起来,轻得像一缕烟,飞驰而过后尘土不扬,地上也不会留下蹄印儿。我的孩子才能、悟性不足,对于一般的好马,我可以告诉他们马的特征,根据特征去寻找。可对于千里马的特征,就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了,需要凭借自己相马的经验来判断,这是他们是无法掌握的。”

秦穆王听了孙阳的话,脸上不禁升起了一片愁云,对孙阳说:“那可如何是好啊,先生,请您一定要想想办法。”

孙阳略一思考,说:“过去,和我一起挑菜、担柴的人中,有一个名叫九方皋的人,他的相马之术不在我之下,应该可以胜任,请大王召见他吧。”

于是秦穆公便召见了九方皋,请他到各地去寻找千里马。

九方皋到各处寻找了三个月后,回来报告说:“我已经在沙丘找到千里马了。”

秦穆公很高兴,就问:“哦?请您给我描述一下,那是一匹什么样的马呢?”

九方皋回答:“是一匹黄色的母马。”

于是秦穆公派人去沙丘取马。马带回来后,却是一匹黑色的公马。秦穆公很诧异,连忙问派去取马的人,是不是牵错了,九方先生明明说的是黄色的母马啊!使者叩头说:“小人按您的吩咐去取马,一开始也很迷惑,但这就是九方先生挑选出来的那匹马。”

秦穆公非常郁闷,就把孙阳叫来,把整件事情给孙阳讲了,问他:“您推荐的人有点不靠谱啊,他连马的毛色和公母都分辨不出来,又怎么能认识出千里马呢?”

没想到,伯乐听完后不惊反笑,对秦穆王说:“九方皋深得相马的精妙之处啊,他完全忘记了所有相马的技巧,看到的是马的天赋和内在素质,而不是看马的外表。九方皋只看见他所需要看见的,他所不需要看见的根本就视而不见。真是高明啊,九方皋的相马之术高出我千万倍!”

秦穆王由怒转喜,亲自去试验那匹马,果然是天下少有的千里马。

这个故事很简单,说的是看事物要抓住本质特征,不要被表象所迷惑。结合我们昨天的故事来看,在追求“大道”的途中,要想不歧路亡羊,不在众多的岔路中迷失自己,确实需要这种透过表面看到本质的功夫。

最后讲个小笑话吧。上文中孙阳说自己的孩子资质不高,不能负起寻找天下最好的马的职责。后来就有人写了一个故事。

说孙阳写了一本关于相马之术的专业书籍,叫《相马经》。孙阳的儿子把《相马经》背得很熟,尤其是“额头隆起、眼睛明亮、有四个大蹄子的就是千里马”这一句,便以为自己也有了辨别千里马的本领。这天,孙阳的儿子正在在路边走着,忽然看见看见了一个额头像两个小山包、眼睛又大又亮的家伙,心中不由一动:除了蹄子不算大,其他都符合千里马的条件,就算不是千里马,也应该是不可多得的好马了!他非常高兴,便把那东西带回了家,对父亲说:“快看快看!我找到了一匹好马!”孙阳定睛一看,哭笑不得地说:“好是好,可你抓的马太爱跳了,不好骑啊!”原来是一只癞蛤蟆!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这里是自力堂“每天一则睡前寓言故事”,我们明晚十点见。

【原文】

秦穆公谓伯乐曰:“子之年长矣,子姓有可使求马者乎?”

伯乐对曰:“良马可形容筋骨相也。天下之马,若灭若没,若亡若失。若此者绝尘弭辙。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马,不可告以天下之马也。臣有所与共担纆薪菜者,有九方皋,此其于马非臣之下也,请见之。”

穆公见之,使行求马。三月而反报曰:“已得之矣,在沙丘。”

穆公曰:“何马也?”对曰:“牝而黄。”

使人往取之,牡而骊。穆公不说,召伯乐而谓之曰:“败矣!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

伯乐喟然太息曰:“一至于此乎!是乃其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

马至,果天下之马也。

——《列子-说符》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