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输掉官司后怎么样了(14亿元赔偿被撤销)

加多宝输掉官司后怎么样了(14亿元赔偿被撤销)(1)

正值凉茶销售旺季来临之际,“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再度出现转折。

7月1日晚间,加多宝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高院就“王老吉”商标侵权的一审判决,案件发回广东高院重审。

加多宝输掉官司后怎么样了(14亿元赔偿被撤销)(2)

7月2日中午,广药集团通过王老吉的官方微博发布最新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近日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但是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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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争夺案最终又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一、撤销“加多宝赔偿14.4亿元”判决

公告显示,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

“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裁判,案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加多宝来说,这意味着原本需要赔偿广药集团的14.4亿元人民币,又有了新的变数。

众所周知,加多宝与广药集团之间的“王老吉”商标官司已经打了很多年。

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再签合同时,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随后,在2001年至2003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累计三次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的300万港元贿赂,并签订了补充协议,以低廉的价格将王老吉商标的租期延长到了2020年。

然而,2004年,行贿事件败露,李益民和陈鸿道先后被抓获。但是,陈鸿道在2005年取保候审之后外逃。

需要注意的是,由这一行贿案带来的更为重要问题是“王老吉”商标的贱租争议,由于补充协议中租用商标的价格过低,在2010年原协议结束后,广药集团便开始通过各个渠道申请,要求裁决加多宝的补充协议无效。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在2010年之后再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被视为侵权。

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2日至 2012年5 月19日期间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

广药集团先是提出要求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10亿元,其他的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以及案件的诉讼费由六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

2015年1月,广药集团向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起诉状的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广东加多宝赔偿自 2010 年5月2日至 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 29.3亿元,其余五家被告加多宝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这个赔偿金额几乎是之前要求的赔偿金额的近三倍。

2018年,这个案件终于有了一审结果。2018年7月27日,广药集团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显示,被告六家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6.92万元,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驳回广药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时,加多宝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不服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加多宝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也可以享受权利,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而加多宝7月1日发布的公告就是最高院对于加多宝上诉的结论。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加多宝高达14.4亿元的赔偿,也就意味着这场持续长达五年的商标纠纷案将会继续发酵。

二、双方恩怨持续近9年

其实,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恩怨已经持续了近9年。在这9年间,广东加多宝和王老吉背后的广药集团,至少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大战——红罐之争、商标之争、广告之争。而围绕这三个层面的,还有不计其数的价格战与口水战,这在中国饮料市场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

2011年至2012年,加多宝和王老吉就商标问题进行了数轮对战。

2013年,“商标战”扩大至“包装战”,也就是著名的“红罐之争”。由于双方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标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2013年5月15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红罐之争”案。加多宝提供了49份证据,证明正宗的红罐凉茶(包装)是属于加多宝的;而广药集团提供了20份证据,其中包括相应的合同证据原件。

当时,双方为了“红罐之争”可谓不遗余力,除了双方各自的诸多专利证书、广告凭证、合同等作为证据之外,社会各界的法学权威也在这个案件中分成两个阵营,为王老吉和加多宝站队。

2014年12月,加多宝最终还是输了“红罐案”一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2月19日判决,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要求,并要求加多宝赔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

尽管当庭表示坚决上诉,但是加多宝还是为此付出了代价。从2015年4月起,加多宝正式推出了全新的金罐包装,并且砸下巨额营销费用。

在时隔5年之后,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对于这个结果,加多宝自然乐意,但是,广药集团却表示不服,提起再审申请,认为“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权益归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集团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但是,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给这场持续了数年之久的包装纷争画下了一个句号,加多宝算是扳回一局。

不过,加多宝在“广告之争”上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红罐案”的同时,两者的“广告语战”也开打了。2012年11月,广药集团以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及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1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是虚假广告。

另外,双方在“怕上火,喝王老吉”还是“喝加多宝”上也争执不下。2014年3月,王老吉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王老吉向加多宝及其经销商索赔500万元。

2015年12月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品牌,加多宝须立即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加多宝再次提出上诉,最终在2016年3月8日,广东高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加多宝表示不服,仍要申诉。但是,中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申诉并不影响判决执行。

三、加多宝能否再次迎来转机?

需要注意的是,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掀起的关于“红罐包装”、“王老吉注册商标侵权”这两大核心纠纷中,广东高院与最高人民法院之间的态度似乎不太一致。

例如,在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就“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归属的纠纷中,广东高院一审判决“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加多宝败诉后,产品被迫由红罐改为金罐。但是,在这项纠纷二审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出现变化。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在这次“王老吉”注册商标纠纷中,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了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继“红罐包装”的逆转后,加多宝能否在“商标之争”的二审中迎来“逆袭”令人期待。

对于正在全力恢复元气的加多宝而言,最高院的判决结果无疑会提振士气,至少暂时避免了14.4亿元的高昂赔偿。目前,加多宝还在二次创业期中,2018年,加多宝曾提出目标,一切工作以上市为核心,但是至今还没有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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