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女儿被拐将错就错建立新家庭(为给儿子装修婚房)

昨天,一件感人大事,引燃了热搜。

电影《亲爱的》中的原型,孙海洋夫妇,在历经14年的骨肉分离后,终于在警方帮助下,找回了被拐走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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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孙海洋夫妇哭得山崩地裂。

屏幕之前,又有多少人,跟孙海洋夫妇一起,哭成一片?

大家高喊:

孙海洋夫妇,太可怜了!

这个孩子,太可怜了!

是,但肉叔有必要提醒大家不要忘了:

#还有人,远比孙海洋父子更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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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中的万幸

因为起点的“不幸”,所以我们永远无法用“幸运”来形容孙海洋父子的重逢。

但有一些人,甚至连这种无法称之为幸运的重逢也得不到。

《不速来客》里有个让人不适的镜头:

双眼微合,吹着口琴的男人响指一打,一群蒙着眼的儿童立刻开始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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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着烟的大金链子倒数三声,她们又立刻说着吉祥话,端起手里的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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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被拐儿童中相对没那么悲惨的,是像孙海洋儿子这般,被买家带走养大成人,直到拥有找回亲生父母的能力和机会。

但也有一些,被只会比电影中更残酷的方式,夺走一个人的尊严,成为一件揣着悲惨的乞讨工具。

要知道人是没高低贵贱,可工具,一定有。

而衡量一件“乞讨工具”的唯一标准就是——

你够不够惨。

电影中的人贩子不满足于孩子们的战栗和瑟缩,因为在他们看来:

一个健康的孩子,反而是一件不合格的工具。

听听他们怎么说的:

咱说好的是残疾的儿童

这是什么?这是半成品

尤老板给我一个月

我把这帮小东西全部再加工一遍

咱给尤老板来一个私人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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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真正的卑劣,不仅仅在于剥夺别人的亲情,更在于以工具的效率,区别人的价值。

于是,人性就被效率和价值这对锋利的剪刀,绞杀撕扯直至消失殆尽

新闻中无数次触目惊心过:

2007年黑砖窑案,《中国新闻网》直接用“21世纪奴隶”为标题。可即便如此,寥寥数行的新闻文字,也根本无法触及百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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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父亲们写下的文字看着会更痛:

有的因逃跑未遂被打致残,这还不算,有的孩子还被监工用烧红的砖头把背部烙得血肉模糊(后被人救出,在医院接受治疗数月也未痊愈)。

他们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以上,还不让吃饱饭,有时因劳累过度,稍有怠工,就会被监工随手拿起的砖头砸的头破血流,然后随便拿起一块破布一裹了之,继续干活,至于拳打脚踢,棍棒侍候更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有的孩子被打手打成重伤,也不给医治,让在窑场自行治愈,如不能自愈或伤情恶化,奄奄一息时黑心的工头和窑主就把被骗的苦工活活埋掉。

这些孩子身上都因为长期不洗澡长满了牛皮癣似的皮屑,他们最小的只有八岁,每天都干着成人都难以忍受的重活。

你以为这就是地狱了么?

不是的。

地狱永远都有下一层。

不管是“重男轻女”的恶习,还是“黑砖窑们”有倾向于找更能干重体力活的习惯,都让被拐的女孩子,陷入更惨的处境。

很可能就因为是女生,没法实现所谓的“延续血脉”,和出卖劳力,根本都没人要。

《南方日报》报道中的一个人贩子,第一次对一个男童下手,卖了9000,“不懂行”的她第二次对女童下手,结果根本“没人要”,最后就只拿到400元路费钱。

“我女儿说想把这个女孩留下做女儿,女婿坚决不同意。他说:“你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还要女儿干吗?如果有人愿意要,就卖给人家。”

女童被曾的女婿以400元的价格卖了出去。曾×菊说,女孩根本没人要,买方就给了个路费钱。至于卖到哪里了,曾×菊说她根本不知道,“我只负责带小孩回去,后面几个环节我都不清楚,他们也不肯同我讲。”

南方日报,2011-02-17 ,《人贩狱中讲拐卖儿童经历:运送一名幼儿可赚2千》

记得,地狱永远还有下一层。

我们接着向下:

2015年,西宁市公安部门在一次解救活动中救出5名江西籍女孩,最大的不足16岁,最小的仅有12岁。

她们遭遇了什么?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五名被解救的女孩都未成年,其中三人甚至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她们被嫌疑人以“外出旅游”、“打工”等名义拐骗到青海。这些孩子不仅受到嫌疑人的性侵,还被胁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替嫌疑人赚钱,案件情节极为严重。

根据办案民警的介绍,被解救的五名女孩是同乡。她们是被同为江西老乡的张某和欧阳某骗到西宁的。在这远离家乡的地方,有的女孩一开始就遭遇了嫌疑人的性侵。

为了不再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记者没有打扰她们。通过警方提供的独家视频,记者了解到,性侵只是第一步,利用这些被拐骗的女孩非法牟利才是犯罪嫌疑人的目的。

央视新闻,2015-11-13,《5名未成年女孩被以旅游为名拐骗 强迫卖淫》

不用再继续向下了,已经够不可思议的了。

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永远是我们自以为坚不可摧,其实脆弱不堪的常识——

所有人都知道被拐卖的终点只会通往不同的不幸,所有人都觉得自己足够戒备。

可那些人贩子真的到来时,我们,做好战备了么?

央视曾经播报过一个防拐实验,志愿者与警方合作,假扮人贩子进入幼儿园中,尝试“拐”走小朋友。

结果呢?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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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用了什么迷魂大法?

没有,几颗糖果而已。

刚刚说的那个拐走女童卖了400元的人贩子,她的法宝只不过是……

一个苹果。

孙海洋的儿子也不例外。

区区一颗糖,回不来的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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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热映后,有一个论调甚嚣尘上:

没有天生的恶人。恶人都是好人被生活逼着作恶。

真的吗?

南安丰州将6岁小女童拐走的犯人潘某,被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她的回答,出乎寻常的平静:

因为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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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那潘某是准备将女童带回家当做女儿抚养成人吗?

在记者的追问下,潘某似乎也不打算掩饰自己的真实目的:

卖得掉就卖,卖不掉就自己养。

打算卖个5万块钱,因为卖少了不够钱装修房子。

为什么装修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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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始而终,潘某没有半点情绪波动,仿佛这场采访,并非在揭露她的罪行,而是给她一个倾诉的机会,抒发一下得而复失的委屈。

为了给儿子装修婚房,就是“生活的逼迫”,就是作恶的理由吗?

不是的。

因为人性不允许任何人,在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别人的人格尊严之间,做任何的加减乘除,当一个人试图在两者之间换算出某种等号的那一刻起。

那就是纯粹的恶。

当然,人贩子的恶其实也不用我多说,大家都明白。但当我们声嘶力竭地讨伐人贩子时,我们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没错,有些人在聚光灯超亮的光芒所制造的边缘视野盲区里……

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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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买家

是的,买家,所有这些悲剧的真正起源。

他们就在众目睽睽下藏了起来。

法庭审判、热搜、影视……

看人口拐卖的法庭审判,肉叔试图找到他们,但是占据了最大篇幅的,依旧是人贩子的身影,他们藏在了“其余被告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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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搜,肉叔开着列文虎克去搜索蛛丝马迹,也只能看到他们的剪影,他们藏在了#号的海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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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影视,他们要么缺席,要么干脆颠倒黑白。

如《失孤》中这位,变作母爱的化身,用巴掌保护自己的“儿子”,他们真是大胆,竟然藏在了“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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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人,明明因他们存在,才给予了人贩子生存的空间。

可是在广阔的世界里头,他们将舆论对人贩子的愤怒当做了自己的隐身衣,光明正大地在公众的眼皮底下行走,不必接受良心的谴责。

都说雪崩之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但是奇怪的是,在人口拐卖之中,最为无辜的,竟然是雪崩本身。

人贩子固然不把拐卖小孩的罪恶当做一回事,但驱使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这件事情的,必然是买家给出的高价。

试想想,一帮压根不把拐卖小孩当做一回事的人,发现拐卖小孩还能顺带赚到自己不敢想象的钱,他们会怎么做?

行凶作恶,几乎成为了必然。

如果说人口拐卖是一条链条,那起点必然在买家身上。这是一个可以被追溯源头的罪恶。

只是古怪的是,罪恶的源头,竟然将大多数责任都推到了人贩子身上,得以全身而退。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对他们不存在虐待行为,也不妨碍解救,还可以从轻处罚。

近年来,有少数的买家被判刑了。

只是这些买家,都精准地拿捏住了“从轻处罚”四个字。肉叔找了近几年的相关新闻,结果如下:

有期徒刑两年。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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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严重的,无非是两年有期徒刑的判罚,这还是他已经收买被拐儿童十年的结果。

可别人,有多少个10年?

别人的父母,又只剩多少个10年?

肉叔无意于鼓吹“买卖同罪”一刀切,管你是买还是拐,统统枪毙拉倒。

而是说针对人贩子,眼下对于拐卖罪的量刑,已经根据人贩子的所作所为,做出了阶梯性的量刑,分为了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四个档次。

可买家的量刑,却是一个轻飘飘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他们得到了什么呢?

前不久刚刚团聚的《失孤》原型,郭刚堂、郭新振父子,团聚的一幕同样令人动容,但是后续却引得大众一阵叹息。

郭新振决定留在买家的身边,为他们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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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郭新振的买家,他们同样是犯罪者,他们得到了什么?

是冰冷的手铐?

是沉重的枷锁?

不。

是一个孝顺的儿子。

这种悬殊,任谁看了都能得出一个结论:

人贩子敢不敢铤而走险且不说,可对于买家,成本似乎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了——

就如同人贩子的“工具价值论”,买家心里也有个“价值换算公式”。

因为几乎对所有买家而言,都只把它当一锤子买卖,就如同买车买房一样,买孩子对他们来说,就能换来人生的圆满。

可这个换算的卑劣之处就在于,人,真的能跟车和房一样去计算么?

刚刚已经说了,任何人做任何换算的尝试,都是纯粹的恶。

纯粹的恶既然无法彻底杜绝,我们能做的,难道不就是尽可能地提高等号左边,恶的成本么?

适当的买卖同罪,应该是一柄悬在所有萌生了买一个孩子回家的人头上的剑,没有人想要他们在镜头前的忏悔。

唯一真实的忏悔。

只存在于监狱里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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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存在的数字

现在是2021年了。再也不是孙海洋儿子被拐走的,人贩子猖獗的年代。

近年,每年被拐走的孩子有多少呢?

根据公安部“团圆”系统提供的数据,系统上线五年,收到儿童走失信息4801条,找回儿童4707名,假如余下的那94名儿童全部被拐走了,那算下来,每一年,有大约20名儿童被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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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这个数字很小,尤其是当分母是十四亿时。

就拿孙海洋夫妇被拐走的儿子来说。

在当年,技术手段受限,没有遍地天眼,没有各种黑科技辅助,负责这件事的干警,愣是凭着一双手、一对脚,通过走访调查、逐一采样,历经整整14年,披荆斩棘,最终让孙家得以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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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份样本。

几十万公里。

这位人民警察说起来,轻描淡写。

但他们所走的每一步,到底是何等的艰苦卓绝,我们难以想象。

这是人民警察应有的模样。

但这个数字依旧很大。

20,是20个孩子,是20个家庭。

这意味着40个父母,以及规模更加庞大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叔叔姑姑舅舅阿姨等等等等。

数字,从来都不只是数字。

数字,从来都目标明确地指向具体的人。

一旦将这20拆开来,就能从字缝里头,尝到泪水的咸,听见哀嚎的惨,触碰到瑟瑟发抖的躯体,能感受到切肤之痛。

人的悲欢或许并不相通,但失去至亲的痛,没有人会不懂。

这是藏在每个人心底最柔软一块的共同之处。

肉叔诚挚地希望,这94个孩子,最终,都能如孙海洋的儿子一般,平安、健康地回到自己的家中,舒展开自己的臂膀,跟亲生父母紧紧相拥。

94。

这个数字里的“9”和“4”都太刺眼,且不应存在。

只有消灭它们,才能让那些失去至亲而不眠不休奔走的落魄身影,卸下重担,停下脚步。

重新生活。

他们不应该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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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打工人:全金属Fa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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