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是哪一年(昆山反杀案落幕)

【侨报记者刘结球北京报道】9月1日,轰动海内外的江苏昆山反杀案终于落幕。持刀寻衅的刘海龙(网民俗称“昆山龙哥”)被路人于海明“反杀”,检方裁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负法律责任。不过,刘海龙花臂光头、随身长刀的形象,让中国的“黑社会”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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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花臂男”刘海龙。(图片来源:广州《南方都市报》)

黑恶势力“画像”

“刀都拿不好,还怎么混?”香港黑帮题材系列电影《古惑仔》中的这句台词近日有点火。“昆山龙哥”开车时在与骑电动车经过的于海明产生口角,遂拿出车里携带的长刀,不料手软,刀落地被于海明捡起,成为其正当防卫的利器。“龙哥”就这样倒在了自己的刀下。这一幕像极了电影剧情,却在现实社会中上演。

尽管警方否认“昆山龙哥”有涉黑背景,但他身上有文身、金链子、光头和刀具等元素的加持,难免让平日里习惯了“吃瓜”的民众产生联想。随着此事的发酵,中国网民又挖出了一个名为“天安社”的网红中年男性短视频团体。媒体披露,“天安社”早在2017年3月底就已被北京市警方打掉。当时,除了喜欢在短视频社交平台上模仿电影中的黑帮扮相,这帮人还涉及敲诈勒索等真正的犯罪活动。

不仅如此,中国一些流氓组织明目张胆争抢地盘、大张旗鼓强收“保护费”……这些都是民众们从影视剧中得来的“黑社会”印象。

民众的视野里还有一些让他们联想到涉黑势力的例子,比如拥有众多产业、人称“四姐”的哈尔滨“8·25”酒店大火嫌犯李艳滨,以及近日才被抓获的、坐拥341处房产的山西柳林“黑老大”陈鸿志。

这些人虽外表与常人无异,没有醒目的花臂光头,也不亲自提刀乱砍,但其所拥有的“势力”却反常得让人惊讶。在“社会人”陈鸿志的发家史中,一个约300名的保安群体被称为“他最大的仰仗”。据陈鸿志集团的前员工透露,“最初主要由一群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在煤矿利益争夺中发挥作用”。

有关黑恶势力的外在鉴定,官方也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形式。在山东济南警方公布的29种常见黑恶势力“画像”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另外,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也是十分常见的“黑面孔”。

“黑社会”说法太大

那么,上述这些人是否属于黑社会组织呢?中国大陆究竟是否有“黑社会”呢?

对于“黑社会”这个说法,大陆官媒新华社旗下的《瞭望东方周刊》曾披露,中国公安部内部曾讨论过,认为这样讲太“大”了,应加以限定,即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提法一直沿用至今。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做出了立法解释,认定《刑法》第294条中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同时具备4个特征:1.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3.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违法犯罪;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秉松也在其发表的研究论文中表示,1949年后,中国大陆彻底肃清了黑社会势力。改革开放以后,黑社会性质犯罪重新出现,大体上每10年为一个阶段,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犯罪都会从局部开始一次质变。

这些年,中国社会中曝光了哪些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黄立在其著作《打黑除恶: 铲除和谐社会的毒瘤》中做了系统梳理。

从2001年到2005年,中国打掉了700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查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超1000人。

其中包括贵州瓮安“6·28”群体性事件中参与焚烧警车、殴打民警的“玉山帮”,以及史上最牛、“唐山老大”杨树宽,非法拥有各种枪支38支、警用规格催泪弹12枚、子弹1万多发、军用车辆4辆,还包括“威风凛凛”的装甲车;还有“保护伞”级别最高的“黑道霸主”刘涌,该犯罪团伙的“保护伞”上至原沈阳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原沈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下至沈阳市各局长及部分官员、警察。

此外,还有官阶最高的“黑老大”、“地下银行行长”王石宾,曾担任原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永州市最大黑势力团伙的“保护伞”和后台老板。

“扫黑”除恶更深入

现实表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而一些官员充当了黑色势力的“保护伞”,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当下,打击黑恶势力之所以频频在舆论中呈现,与中国官方的立场及不断推出的专项措施分不开。

今年1月,中国官方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展开扫黑除恶。次月,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随后,一场场全国性的扫黑行动展开。

当时,外界关注到,已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自此变成了“扫黑除恶”。仅一字之差,“扫黑”与“打黑”其实区别很大。“打黑”被解读为更多的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如今,“扫黑” 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更多的是从防范入手。

近期,中央一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8月27日至9月1日,9个督导组完成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9省(市)的进驻工作,推动扫黑除恶进一步深入开展。

在官方的治理中,一些藏身于社会基层的涉黑势力也纷纷被曝光。过去人们听说过的房地产“黑中介”只不过强调中介公司牟利时“心黑”。没想到,如今,中介竟也涉足黑势力,让人听着有些毛骨悚然。中国首例房产中介涉黑案8月15日在武汉市宣判。被告人任某卓、任某红兄妹二人虽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中介公司,但却依靠几个文身男子的暴力恐吓对房东、房客两头勒索,最终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7项罪名判刑。

过去,黑恶势力经常出现于建筑、制造等传统行业,而现在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物流、交通、信贷等领域也渗透了黑色力量。从此次“反杀”事件中网民普遍支持于海明正当防卫,就可看出民众恐惧的心态。在围观的同时,他们心里也许也在默默思考着:如果我是于海明,遇到了拿着砍刀的花臂帮派,还能怎么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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