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赏金标准(悬赏公告赏金超230万)
本期导读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依法申报财产,或通过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悬赏赏金标准?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悬赏赏金标准
本期导读
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依法申报财产,或通过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悬赏执行公告。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广西都安建兴机械有限公司、梁欢言、陈庆松、韦柳媛,谢卓贤、杨静,上述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额共计本金2347.32万元及其相应利息(利息另外计算)、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姓名:广西都安建兴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庆松,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工业园区1号。
被执行人姓名:梁欢言(男)
身份证号码:450202197302130337
户籍所在地: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77号55栋2单元402室
被执行人姓名:陈庆松(男)
身份证号码:450204197212181416
户籍所在地:广西柳州市柳南区龙屯路二区9栋4单元602室
被执行人姓名:韦柳媛(女)
身份证号码:450203198110200020
户籍所在地:住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135号3栋1单元201室
被执行人姓名:谢卓贤(女)
身份证号码:450202197103050027
户籍所在地:柳州市柳南区龙屯路二区9栋4单元602室
被执行人姓名:杨 静(女)
身份证号码:450204196202021043
户籍所在地: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南站路三区12栋1单元402室
凡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得款的百分之十奖励举报人。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778-2252689(蓝法官)
➤ 悬赏有效期:
悬赏有效期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法院承诺:
➥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信息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且对有关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法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河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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