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采购月结协议(北京地区会议定点协议招标经验值得借鉴)

定点采购月结协议(北京地区会议定点协议招标经验值得借鉴)(1)

2月27日,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人头攒动,407家入围供应商领取和签署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会议定点项目服务框架协议。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受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委托,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以下简称“国管局财务司”)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组织实施的“北京地区2016-2018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已顺利完成招标工作。目前,新一期北京市政府采购会议定点综合查询系统已于3月1日正式上线。

据此,除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外,中央和北京市两级党政机关在京举办的会议均应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前期充分调研 组织四期资质预审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精心筹备,组织了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前期调研,充分利用座谈会、协调会、供应商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北京市财政局、国管局财务司、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就会议定点招标工作多次协商座谈,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联合招标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行业专家多次论证,不断完善改进;针对中央会议情况和特点,结合北京会议需求,与国管局财务司反复沟通协调,多次需求论证,拟定招标入围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和框架协议,就协议有效期、招标价格确定、招标范围、分包确定、中标数量确定、商务资质预审、实地复核与标后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准备,制定出既满足双方需求,又切实可行的招标方案,得到了国管局和北京市财政局的认可。

由于会议定点项目涉及层面广泛、社会关注度高、参与家数众多,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前期共组织了4期资质预审,充分做好供应商资格预审、信息入库、公示等工作,共计440家合格供应商纳入了信息库。

“纳入信息库的供应商投标时可以不再递交商务资质文件,有效降低了供应商废标概率和投标压力,进一步使投标报价和服务承诺成为投标的关注焦点,同时提高了评标效率和质量,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刘玉华表示。

定点采购月结协议(北京地区会议定点协议招标经验值得借鉴)(2)

北京地区2016-2018年度会议定点单位协议采购项目。

注重服务品质 要求设计会议接待服务方案

2015年2月,为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好2015-2016年会议定点饭店的招标采购工作。北京根据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18家会议定点单位。

时隔两年后再招标,且是会议服务定点采购实行属地管理后,国管局财务司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首次联合招标,本次招标有哪些特点?

“我们之前也是中央和北京市两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不过感觉这次招标更注重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在餐饮种类及食品变换方案、卫生防疫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执行更加严格。”一家供应商投标代表认为。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满足中央和北京市两级党政机关对会议定点场所的需求,本次招标按区域分成4包,第一包为城六区范围内具有大型会议接待能力的单位;第二包为城六区范围内具有中、小型会议接待能力的单位;第三包为远郊区范围内具有会议接待能力的单位;第四包为具有单一会议功能场所的单位(大专院校会场、礼堂小剧场等),涵盖了城六区大型、中小型、远郊区、专业会议场地等四种不同类型的会议服务单位。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20分、硬件设施40分、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40分。

“假设某中央国家机关要组织召开一个会期2天的重要会议,参会人数约500人,大部分为外省市人员,有5名重要领导出席,每天用餐需求不同,会议车辆公务用车20辆、客车10辆,应如何做好会务接待、保密、安保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介绍说,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据此设计一个接待方案,这是“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的重要考核项,在评标内容中占到10分。

记者发现,招标文件不仅明确了经营场所、房间数量、免费停车数量、计算机管理系统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还细化了前厅、客房、餐厅及厨房、会议室、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综合服务设施、人员要求的内容,并对投标报价、保密义务做出规定。此外,还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会议接待服务设计的详细方案、餐饮种类及食品变换方案,并通过案例分析表明服务能力。

强化履约管理 考核评定低于80分需整改

服务类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后,加强后期履约管理是政府采购执行效果的关键。为加强会议定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国管局财务司、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会议定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国管局财务司依据财政部、国管局的有关制度办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负责收集、汇总采购人对供应商的综合评价信息以及违约反馈意见,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做好对供应商的全面考核工作。在服务有效期内,国管局财务司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所有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示。

记者翻阅《北京市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协议单位服务框架协议》后看到,中标供应商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条款等内容均逐项进行了明确。中标供应商若存在被党政机关有效投诉、日常或实地综合考核评定低于80分、不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虚假会议天数或人数等九种情形,经调查属实,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材料;若存在提供虚假发票,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提供或涉嫌参与色情、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违纪服务的,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将被取消会议定点接待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采购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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