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晋级职称名额怎么核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计分标准)

一、工作业绩

(一)考核成绩:满分30分

以近三个学年专业技术职务(人社局)考核结果计分:优秀10分,合格9.70分。

(二)民主测评:满分15分。对参评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进行等级测评分别计分。

根据竞聘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际考核等次计分,A7.5分,B6.5分,C6分,D5.5分(计算时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

1.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由学科教研室主任、中层以上干部及学校职称竞聘学术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组成)评议7.5分。

2.教职工民主测评7.5分。

(三)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满分2分

1.科研、专利

以《教科研课题、专利认定赋值明细表》为标准计算,同一课题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课题需有相应支撑材料(开题、结题报告等),仅有证书不计分;课题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或直属教研室、教科院组织的,各级教育学会、教科所的不得分。

教科研课题、专利认定赋值明细:

通过鉴定并获国家级奖励: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6分;

通过鉴定并获省级奖励:一等奖1.6分,二等奖1.4分,三等奖1.2分;

通过鉴定并获地市级奖励: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0.8分;

通过鉴定并获县级奖励:一等奖0.8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分;

通过鉴定未获奖励:G科0.4分,S科0.4分,D科0.2分,X科0.2分;

专利:1.2分。

2.论文、论著

(1)论文

国家级:第一位2分,第二位1.6分,第三位1.2分;

省 级:第一位1.2分,第二位0.8分,第三位0.4分;

市 级:第一位0.4分,第二位0.4分,第三位0.2分。

(2)著作

15万字以上:专著2分,主编1.6分,副主编1.2分,参编0.8分;

15万字以下:专著1.6分,主编1.2分,副主编0.8分,参编0.4分。

(3)论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正式刊号(CN、ISS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原件为准,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方可计分,同一论文多次发表的只计一次最高分;所发表刊物无明确级别的,以刊物主办单位级别确定。增刊、内刊、论文集不予采用。

(4)论著是指正式出版社(ISBN)出版的论著或专著。

(5)“金点子案例”、“优秀教学法案例”、“重大问题研究”等按照同级别论文处理。

(四)教学成果类:满分7分

1.教学成果奖,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5分,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2.世纪长河奖每次计2.5分。教学成绩优胜奖、单科质量奖、高考优秀班主任等因高考成绩优秀获得的称号每次计1.5分;高考优秀团队奖每次每人计1分。

本项仅限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限5件。

(五)综合荣誉类:最高计5分

省级及以上:5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5分.

荣誉称号主要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等。以上荣誉称号由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按照标准计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在相应级别内降低0.5计分,其它教研、招生、学术机构、团体、部门表彰的不计分。

校级荣誉:满分1.5分

校级荣誉指:近5年以来获得的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模范班主任、年度最美教师等,累计加分,每次0.2分。(以学校表彰决定或证书为准)

荣誉称号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记分。

(六)业务水平:满分 5分

省级及以上5分,市级3分,县级2分。

各级教研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按以上标准计分,优质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教学能手的70%、60%、50%计分,优质课不分奖次的按相应级别教学能手的60%计分。

电教优质课(视频有学生)类: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80%计分;

教坛新秀、综合基本功大赛、创新技能大赛等比赛(现场)类: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70%计分;

公开课(现场)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50%计分;

线上教学比赛、公开课、优质课(网络直播)类: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40%;

说课(说课、实验说课、说题)类: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30%;

教具作品(微课、空间、课件、教具、书法、演讲等单项比赛)类:按优质课相应级别的20%

学科领军人物按相应级别教学能手加0.5计分。

电教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能手按相应级别的80%计分。

教学能手、优质课、公开课等必须是经学校推荐、教育教学业务部门组织评选认定的;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县级以上优质课、学科领军人物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其余课类均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为限。

业务水平中的所有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加分。

二、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计算时具体到月份)

1.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每年计1分;

2.从事专业工作年每年计0.5分。

3.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聘任的,每年计1分

4.支教

(1)任现职期间援藏、援疆等省外支教每学年计2分,省内支教每学年计1分。本项可累加。

(2)市内支教:满分1分(2019年8月以后支教的,按教体局文件规定执行。)

5.班主任:满分2.5分(每年按10个月计算)任现职以来,每年计0.2分,参评当年计0.4分,该项满分2分。任现职以来,担任2个班班主任,每年另加0.1分,该项满分0.5分。

6.工作量:满分2分(按近两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1)任教高考科目(周一至周五)≥10节的视为满工作量,8-9节95%折,5-7节90%折,周课时≤4节的85%折。

(2)任教非高考科目周工作量≧12节且在处室或级部兼职的视为满工作量;不兼职的95%折计分,6-12节90%折,小于6节85%折。

(3)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任教高考科目每周≥5节视为满工作量,非高考科目≤6节视为满工作量。

(4)行政处室人员兼课或教师兼职员的,在已有每周课时基础上加6课时。

学校晋级职称名额怎么核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推荐计分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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