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9人实载16人客车超员被罚(核载19人的车辆竟然坐了28个人)

超员9人,罚款1.2万元,记12分!|一老一小

核载19人的车辆

竟然坐了28个人

超员达47%

如此“校车”

你敢让你的孩子乘坐?

核载9人实载16人客车超员被罚(核载19人的车辆竟然坐了28个人)(1)

近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武宣大队民警在国道209线3448公里300米处(通挽镇张宽村)路段查获一辆接送幼儿的车辆。经清点,该车核载19人,共承载28人,包括26名幼儿园学生,一名驾驶人和一名随车老师,且车上学生无一人系上安全带。经核查,该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属非法接送车辆。

经民警现场了解得知,随车老师为通挽镇某幼儿园园长甘某,驾驶人为张某,持A2证。据甘某称,因学生家长忙于做农活,没空接送学生,当天他们便抱着侥幸心理,多载了些孩子上路,没想到遇到交警检查。民警对违法驾驶人张某及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收集证据后,现场联系车辆转运学生,将该车辆及驾驶人带回中队进行调查。

核载9人实载16人客车超员被罚(核载19人的车辆竟然坐了28个人)(2)

因驾驶人张某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武宣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处罚款1.2万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核载9人实载16人客车超员被罚(核载19人的车辆竟然坐了28个人)(3)

法律多看点→

冒牌校车处罚规定

1.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广西交警提醒,学校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做好校车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家长们也要做好对校车的监督,不让孩子乘坐已经满员的车辆,教导孩子正确使用安全带,乘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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